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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hzcg2009017招标项目名称:海城市水务局易涝地区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九年十二月九日目录辽宁省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1第一部分投标诚邀…………………………………………………3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5一、总则…………………………………………………………5二、投标书的编制………………………………………………5三、资格证明文件………………………………………………6四、投标书的递交………………………………………………7五、开标和评标…………………………………………………8六、评标方法……………………………………………………8七、中标通知……………………………………………………8八、签订合同……………………………………………………9第三部分招标项目技术、商务要求………………………………10第四部分合同条款…………………………………………………11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4投标函……………………………………………………………14授权委托书………………………………………………………16开标一览表………………………………………………………17投标报价表………………………………………………………18企业概况一览表…………………………………………………19售后服务表………………………………………………………20近三年销售记录表………………………………………………21合同格式…………………………………………………………22附表………………………………………………………………24海城市水务局2009年易涝地区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辽宁省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城市水务局委托,对其易涝地区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项目名称:海城市水务局易涝地区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招标编号:hzcg2009017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1、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截止:2009年12月31日9:00开标时间:2009年12月31日9:002、地点: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海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号海城市政府一楼)三、质量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合格(质量等级合格)四、标段及货物名称:第一包:700zlb型轴流泵;第二包:高、低压开关柜;具体技术规格、数量见谈判文件。五、送货地点:海城市境内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六、领取招标文件1、资格预审(仅限于领取文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长期授权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2、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09年12月11日-2009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领取文件时请自带u盘。3、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海城市政府一楼市政府采购中心(海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号)七、联系人:尤军赵洋电话:0412-3605865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12月9日第一部分投标诚邀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海城市水务局易涝地区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hzcg2009017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附表三、采购代理机构: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尤军赵洋电话:0412-3605865传真:0412-3605865邮编:114200四、投标方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五、付款方式:货到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设备运行正常或得到正常维护,付总货款的10%。六、投标地点: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海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号)七、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第一包:2009年12月31日9:00第二包:2009年12月31日9: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第一包:2009年12月31日9:00第二包:2009年12月31日9:00九、开标地点: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海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号)十、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须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12月9日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项目。2、要求:(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收到客户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形式答复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3)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招标单价不变的情况下数量予以增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方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要编写目录、页码,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书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五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文件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3、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进行投标,并附文字说明。4、投标方对所有产品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5、投标文件需打印或复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6、投标方对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等要求,提供必要的文字说明。7、投标方投标时在投标截止前第一包需提交2000元现金、第二包需提交3000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持验收合格单、履约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中心领取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方在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书;(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8、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30天。三、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方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3、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长期授权协议证明上述证件须复印后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供材料应该真实有效,中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提供资格证明原件及实地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撤消其中标资格,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方应把投标文件装入档案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档案袋上应写明:(1)招标项目名称:(2)招标文件编号:(3)投标方名称、地址。2、第一包、第二包投标方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9: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3、投标方送达投标文件以后,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修改标文件仍需按第1款规定进行。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5)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6)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7)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⑻对招标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的;⑼投标文件中缺少主要资质证明的。五、开标与评标(北京时间)1、招标方于2009年12月31日9:00对本项目的第一包、第二包在海城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进行公开开标。2、为利于投标审查,招标方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且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六、评标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1、投标文件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2、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3、能满足售后服务;4、评委会认定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5、其它要求。七、中标通知1、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公布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未中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不解释未中标原因。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八、签订合同1、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供货合同。在合同中具体明确货款的支付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期及相应的违约条款,可提供的售后服务,验收方式的确定。2、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由招标方无息退还给中标方。第三部分招标项目技术、商务要求一、包号、名称第一包:700zlb型轴流泵;第二包:高、低压开关柜;产品具体名称、参数、数量见附表。二、主要技术商务要求1、质量要求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合格(质量等级合格)2、交货地点海城市境内用户单位指定地点。3、交货日期交货截止日期为中标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4、付款条件货到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设备运行正常或得到正常维护,付总货款的10%。5、价格条件第一包:投标文件中报价含设备、运输费用、卸货费用、水泵安装现场技术指导、运行调试、税费、备品备件等所有费用。第二包:投标文件中报价含设备、运输费用、卸货费用、开关柜安装、运行调试、税费、备品备件等所有费用。6、产品包装包装箱应为本产品专用包装箱、箱外应贴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单位等标识,箱内应有装箱单,内容同外包装标识相同;第四部分合同条款1.技术规范:供货产品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2.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供货方应将有关技术资料无偿提供给需方。3.包装3.1产品的运输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专业)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产品锈蚀、污染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3.2包装费应在产品总价中包括,产品应附质量检测报告;4.交货4.1合同交货期应以招标文件中的交货期为准;4.2供货方安排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发生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5.检验产品运达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质量出现问题需方有权拒收或终止合同。6.保险:产品装运后由供货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供货方支付。7.价格与支付7.1合同总价款应按中标方的投标价格(单价和总价)执行;7.2产品到现场,按需方指定地方卸货,并且通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按招标文件规定付款。8.质量8.1供货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8.2供货方保证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8.3对产品质量应按有关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设备到达现场后,供货方负责调试工作;8.4在货物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需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货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需方负担。9.违约责任供货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供货方应向需方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5‰计收,但最高限度为5%。10.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0.1合同生效后,除不
本文标题:排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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