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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利保护策略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梁云春2008年11月德阳2宣讲提纲A、知识产权概述B、企业专利保护策略A、知识产权概述4一、知识产权概述(一)什么是知识产权:■1、定义: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要点:1、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智力成果(脑力劳动成果);2、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主体--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或组织也可以);3、权利性质—符合法律条件被依法确认。5■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对“知识产权”范围的定义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公约》于1970年4月26日正式生效。它对知识产权的范围作了如下定义: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指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活动、录音制品和广播有关的权利(指版权的邻接权);3、与人类要一切领域创造性活动产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指专利权);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如定律等);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等);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指商标权);6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指不正当竞争);8、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对“知识产权”范围的定义: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商业秘密)专有权。7商业秘密要满足3个要件:1、非公知性——不为公众所知晓;2、价值性——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3、保密性——权利人应当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区别:◆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的下属机构,所有成员国都必须是主权国家;◆世界贸易组织不是联合国下属机构。8(二)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1、无形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一般无形财产的无形性,这是与有形财产的根本区别所在。2、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符合知识产权法定条件的智力成果,必须处于“专有领域”,具有“专有性”,如果进入“公知领域”,就不能再受知识产权保护。3、地域性即得以产生权利的国家或地区,体现的是国家主权问题。94、时间性●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著作权:作者终生+死亡后50年。●未按规定缴纳专利维持费,则专利权终止。●专利权人有权自动放弃专利权。5、可复制性从经济角度讲要带来价值(如专利三性中的实用性)。10(三)知识产权法1、什么是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法是规范知识产权产生、获得、使用和维护的法律。2、知识产权法的分类知识产权法分为两类:1、国内法:各国制定;2、国际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协议等。11(四)知识产权保护1、知识产权的国内保护针对国内工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在本国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2、知识产权的涉外保护针对国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的保护;3、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建立国际间保护制度,通过缔约、修改国际条约,确立和规范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有基本原则、最低要求等。12■三种保护间的联系1、调整法律关系的法律性质——所保护的都是私权;2、法律关系主体——◆国内保护、涉外保护均是以民事为主体;◆国际保护是政府与政府或实体组织间的行为。3、法律关系客体——◆所保护的客体是智力劳动成果;◆国际保护的客体是法规、政策,是政府行为。13(五)知识产权执法1、知识产权执法的种类(共分3类):(1)民事救济——法院裁决;(2)行政救济——行政处理;(3)刑事救济——执行刑法。2、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特殊性:世界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是司法和行政双轨保护,如海关保护、公安(警察)保护等,中国的特色在于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执法(专利、商标、版权等);◆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区别:司法可终局裁定,行政执法不能成为终局裁定(有司法救济程序,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后的行政诉讼、专利违法行为行政查处后的行政诉讼、专利权无效决定后的行政诉讼等)。14◆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知识产权、工商、版权、文化、农业、林业、质检、食品药品、国防专利、海关、公安、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整规办)等。3、司法保护截止2007年6月,全国对专利权保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达64个,其中,35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法院,4个经济特区法院,25个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我省的绵阳市中院属指定管辖)。15(六)中国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构成1、宪法--根本大法;2、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3、我国所缔约的国际公约--是我国国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17个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4、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双边协议等)。中国——美国、中国——欧盟的双边协议尤其重要。16B、企业专利保护策略一、专利基本知识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三、保护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及管辖四、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五、企业专利保护策略(一)建立专利战略预警系统(二)专利维权的基本策略(三)应对专利侵权指控的基本策略17一、专利基本知识(一)什么是专利(定义)—专利就是一个技术方案或技术构思。是指人们在科学研究、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现某一个技术或技术构思存在一些缺陷或不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对其加以改进,使该技术更科学、更完善,依法申请并取得的民事权利。(它是一种智力劳动成果,依法申请并取得的权力)。18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19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20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保护在先权利原则)。21(二)专利的种类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的设计。22(三)专利权的法律特征⑴专利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无形资产权和署名权)。⑵依法审查确认-发明人申请并依法审查授权。⑶地域性-那个国家(地区)申请即在那个国家(地区)受保护。⑷时间性-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10年。23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法第56条规定):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4三、保护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及管辖(一)保护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法11条):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差别:外观侵权中没有使用、许诺销售和方法专利侵权。25(二)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57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法条规定说明:1、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门双轨保护(只有专利侵权纠纷如此);2、管辖:法院:专利案件:成都中院、绵阳中院;管理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及市(州)知识产权局(实施细则78条:专利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度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26四、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一)全面覆盖原则:即: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要点:少1个或1个以上特征即不侵权,多1个或1个以上特征仍侵权。27案例:“酒类增香高产剂”专利侵权纠纷案28专利:(1)专利名称:酒类增香高产剂(2)专利号:ZL96117491.9(3)权利要求:“一种用作酿酒工艺的酒类增香高产剂,其特征在于:其含有酒精活性干酵母、生香(脂)活性干酵母与固体糖化酶,每克产品内含固体糖化酶酶活力1.5万单位以上、含两种酵母细胞8亿以上”。29特征比较本专利被控侵权产品组份固体糖化酶有酒精酵母有生香(脂)酵母有含量固体糖化酶酶活力1.5万单位以上固体糖化酶活力为4.6万单位,两种酵母细胞8亿以上含两种酵母细胞总数为45.1亿。30(二)等同原则即:被控侵权产品中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相比,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法律依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7条:等同特征是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31(三)禁止反悔原则;(四)多余指定原则;(五)实施自由公知技术不侵权原则。等等。32(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1、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侵权。2、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相同、相近似即构成侵权。3、判断标准: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而不是以该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标准)--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普通消费者。33五、企业专利保护策略1、建立专利战略预警系统2、专利维权的基本措施3、应对专利侵权指控的基本措施34(一)建立专利战略预警系统(1)作用:企业专利预警系统的作用是通过情报检索、市场监控等手段提前收集、整理信息,分析和判断竞争对手的“进攻”信号,当判断出本企业对他人有专利侵权或自己的专利有被他人侵权的可能时,紧急采取应对措施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35(2)系统组成:专利预警和应急系统是一个由众多因素构成的复杂的、动态的系统,各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关系。该系统的主要任务包括4个方面: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分析判断、提出对策。36(3)任务分工:◆以信息中心为主,整合各处室各分厂(专利工作者)、市场销售部(销售人员)等构成信息收集子系统,负责情报的收集工作。37以信息中心为主,知识产权(专利)办公室配合,构成信息整理子系统,负责情报信息的分类整理工作。38以知识产权(专利)办公室为主,法律顾问室配合,构成信号分析判断子系统,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提出危机状态报告。39以总经理(总工程师)办公室牵头,整合知识产权(专利)办公室、信息中心、法律顾问室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策子系统,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提出处理危机的策略措施。40(二)专利维权的基本措施▼收集证据;▼向侵权者发出警告函▼与侵权者协商和谈判▼请求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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