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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程序1目的对工程报批报建工作进行总体控制,明确报批报建相互关系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强对-2-报批报建工作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确保项目的正常开发。2适用范围公司开发项目的报批报建。3经办部门项目发展部、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营销策划部、客户关系中心4参与部门设计管理部5工作内容5.1部门职责5.1.1项目发展部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5.1.1.1向地区(区)计(经)委申报各工程项目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5.1.1.2向地区(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分)局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用地红线图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1.1.3与地区城市规划国土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协议》,缴纳各工程项目的政府地价款,办理地价延期缴纳以及免除因未按期缴纳地价而引起的滞纳金和罚息等手续,向地区城市规划国土管理局申办各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书》或《土地协议》的签订手续;5.1.1.4向地区(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手续,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1.1.5向地区(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分)局申办《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如有需要则申请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公共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事项的调整变更手续;5.1.1.6分别向地区(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分)局、地区公安局消防处、环保局、地区人防办公室等各部门报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建设扩初设计图、建设施工图,领取各部门审查意见5.1.1.7向地区(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审办《建筑核位红线图》5.1.1.8向地区(区)城市规划管理局红线办办理试放建筑红线、正式放线、验灰线手续;5.1.1.9向地区(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5.1.1.10向地区(区)白蚁防治办公室审办白蚁防治手续;5.1.1.11向地区(区)城市管理局审办固体垃圾处理手续;5.1.1.12向地区(区)园林局申报施工图,办理绿化补偿手续;5.1.1.13向地区(区)房产管理局测绘队审办《商品房销售面积预测报告》及《商品房销售面积实测报告》;5.1.1.14向地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领《内(外)销房地产预售许可证》;-3-5.1.1.15向地区公安局消防处申办各工程项目的消防验收手续,领取《消防验收意见书》;5.1.1.16向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报《人防工程验收证书》;5.1.1.17向地区(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局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竣工测量,进行规划验收,领取正式《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5.1.1.18向地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审办综合竣工验收手续,领取《交付使用许可证》;5.1.1.19向地区(区)教育(分局)申报教育配套手续,引进中、小学校;5.1.1.20向地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办理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费的年度缴纳手续;5.1.1.21向地区(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分)局、地区交通管理局申办各工程项目永久路口的报建手续;5.1.1.22通过招商,引进社区配套幼儿园;5.1.1.23向地区公用交通公司联系,引进公交线路;5.1.1.24向地区(区)卫生局申报,引进社区医疗;5.1.1.25通过招商,引进大型配套超市;5.1.2项目经理部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5.1.2.1各工程项目的初勘、详勘;5.1.2.2向地区抗震办公室、地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报审各工程项目的扩初设计方案、基础设计施工图、深基坑设计施工图、单体(包含水、电、煤气等单项工程)设计施工图,领取各部门审批意见;5.1.2.3向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申领各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桩基础开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1.2.4向地区自来水公司、地区供电局申办各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手续,以及永久用水、用电手续;5.1.2.5向地区煤气公司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管道煤气手续;5.1.2.6向地区(区)建设委员会审办施工单位招投标手续;5.1.2.7向地区(区)建设委员会审办《安全施工开工验收合格证》、《文明施工开工验收合格证》;5.1.2.8向地区墙改办、地区档案馆申办各工程项目的墙体保证金、城市建设档案保证金等手续;5.1.2.9向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申办各工程项目的桩基竣工验收手续;5.1.2.10向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质检站申办各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核验证书》;5.1.2.11向地区劳动局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电梯验收结果通知书》;5.1.2.12向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区煤气公司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燃汽管道工程验收证书》;5.1.2.13办理各工程项目的《工程保修书》手续;-4-5.1.2.14向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申领各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5.1.2.15需向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区自来水公司、地区供电局、地区煤气公司、地区档案馆、地区劳动局等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申办的其他报批报建事项。5.1.3营销策划部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5.1.3.1向地区房地产管理局申请购买《地区房地产买卖合同书》;5.1.3.2办理抵押登记及小业主银行按揭手续,并负责将客户按揭资料上报房地局5.1.3.3楼盘促销广告以及万客会宣传推广广告(或活动)所涉及的所有对外手续;5.1.3.4需向地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区(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分)局、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等政府部门或机构申办的其他报批报建事项。5.1.4客户关系中心负责的报批报建:5.1.4.1向地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区(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分)局申办小业主的初始登记手续及《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1.4.2客户投诉全程处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对外手续及公共事项;5.1.5财务管理部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5.1.5.1本公司《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登记及年审手续;5.1.5.2税务及外部审计事项;5.1.5.3融资、外汇等事务。5.1.5.4向地区统计局、地区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提交各种统计报表;5.1.6总办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5.1.6.1向地区工商局申办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等的变更登记及年审手续;5.1.6.2本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年审及排名工作;5.1.6.3职员保险、户口、出国等事务;5.1.6.4公司活动及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整体形象宣传等工作所涉及的各项对外事务。5.2部门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各自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承担主要责任,应随时督促和跟踪报批报建的各项前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的、没有按时完成的前置任务,均应记录在册,作为部门负责人之间相互考核的依据。6职责调整本程序列举的各项报批报建事项的职责划分,如需调整,或如出现新增加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必须提交ISO9000流程讨论决定。7存档记录7.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7.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协议7.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7.4建筑总平图及规划要点7.5建筑核位红线图7.6桩基施工许可证7.7人防联系单7.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7.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单7.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1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12工程单项验收资料7.13竣工验收备案证7.14交付使用许可证7.15房产证
本文标题: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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