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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00A00备案号:40065-2014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1890—2013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Touristsafetymanagementstandards2013-11-04发布2013-12-04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90—2013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局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旅游局。本标准起草人:赵晓君、蔡跃玲、朱勇、田云鹏、张立军、刘明一。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90—20131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点)开展旅游服务的安全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管理体系、景区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卫生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节假日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保险。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通过质量等级评定的旅游景区(点)。尚未通过质量等级评定的旅游景区(点)及景区内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也可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84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71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12352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767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18092免水冲卫生厕所GB/T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T21268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CJ115动物园安全标志CJ/T22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TSGT5001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90—201323.1旅游景区(点)touristattraction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注:旅游景区(点)常简称为景区或景点,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景区(点)。3.2质量等级qualityrating用A的数量表示的旅游景区(点)的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3.3旅游者tourist以消遣、增长知识、增进愉悦为主要目的,离开住地,进行游览、度假、参观、访问、购物以及开展娱乐或其他非职业活动的人。3.4旅游者中心touristcenter旅游景区(点)设立的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相关服务的专门场所。3.5特种设备specialequipment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3.6突发事件emerqency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3.7应急预案contingencyplan面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个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系统;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系统;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90—201334安全管理体系4.1安全管理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4.1.1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救援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信息畅通、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4.1.2原则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三结合的监管模式,实行“谁经营,谁负责”,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4.1.3目标是维护景区(点)的运营秩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旅游者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目标应量化并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班组、岗位,逐级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在实际应用中持续改进。4.2安全管理机构4.2.1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的安全管理机构。4.2.2设置安全职责部门,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管理。4.3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职责包括:a)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b)保护旅游景区(点)内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并向旅游者作必要的说明、教育或警示;c)建立安全管理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d)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e)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演练;f)对游乐项目和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目标管理;g)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档案;h)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4.4安全管理保障4.4.1旅游景区(点)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费;建立安全费用台账;确保旅游景区(点)相关保险的费用投入。4.4.2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包括:a)配置必要的现场监测和防护设施、广播设施、引导设施和安全警示牌等;b)配置适当、有效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通道;c)设备安装、照明、标志等;d)配备专用通讯设施。4.4.3安全生产环境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90—20134应符合保障旅游者和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4.5安全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4.6应急预案4.6.1建立消防、交通、食物中毒、游乐设施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4.6.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4.6.3及时启动救援机制,有效开展救援行动。4.7安全教育和演练4.7.1安全教育4.7.1.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4.7.1.2安全教育包括新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全体员工的持续性安全教育。新员工及换岗员工应在完成相应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7.1.3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4.7.2应急预案演练4.7.2.1每年开展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消防、治安、卫生、交通安全等,有所侧重地开展应急演练。4.7.2.2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4.8安全管理监督4.8.1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的内容至少应包括:a)电器、开关、插座和电路安全;b)易燃易爆品存放和使用安全;c)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d)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e)游乐设施、机械设备和车辆等是否正常;f)安全管理记录是否齐全。4.8.2持续改进结合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日常安全管理监督,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5景区安全管理5.1入口管理5.1.1入口要求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90—201355.1.1.1入口处应有明显标识,周边相对开阔,设置全景图或路线图。5.1.1.2售票处应向旅游者公布票价、购票须知等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售票窗口开放数量应与旅游者量相适应,在入口客流量较大或旅游者进入高峰期应增开售票窗口。5.1.2客流量控制5.1.2.1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5.1.2.2旅游者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5.2信息标识5.2.1引导标识5.2.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引导标识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2和GB5768的规定。5.2.1.2交叉路口、旅游者中心和服务场所等应设置指示标识和引导标识,室内游览(玩)项目有醒目的入、出口标志。5.2.2安全标志5.2.2.1安全标志设置合理,符合GB2894的规定。5.2.2.2在险要路段、非游泳区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和位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5.2.2.3对景区内未开放或无安全保障及出现险情尚未排除的区域进行合理隔离和防护,并在通道或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警示信息,必要时安排专人看管,阻止旅游者进入。5.2.2.4景区内施工,应设有明显的施工提示标志,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5.3通讯和信息发布5.3.1通讯设施5.3.1.1应设置覆盖整个景区的有线广播和无线通讯网,并保持畅通有效,随时可为旅游者免费提供急、难、险事救助服务。5.3.1.2出入口、旅游者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应设置报警电话和公用电话,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5.3.2信息发布5.3.2.1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旅游者提供准确、规范的安全信息。5.3.2.2通过通讯设施、安全须知、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恶劣天气、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5.4监控装置应在景区入口处、旅游者中心、重要景点等旅游者密集区域和位置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装置系统应符合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有效运行。5.5游乐项目安全管理5.5.1游乐园的安全管理应符合GB/T16767的规定。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不得翻印DB22/T1890—201365.5.2旅游景区内开设的游乐项目,应制定项目操作指南,指定安全责任人,公示安全须知。在游乐活动开始前,对旅游者进行必要安全教育和说明,指导旅游者正确使用游乐设施,并及时纠正旅游者不安全行为。对旅游者有身体条件要求的,还应在入口明显位置予以明示。5.5.3经营攀岩、骑马、漂流、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并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5.5.4旅游景区饲养鳄鱼、蛇、狮子、老虎等凶猛动物时,应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按照CJ/T22的要求实施管理,专用安全标志符合CJ115的要求。5.5.5各游乐项目的器材、设备和设施应符合相应安全和质量标准,按照规定操作和使用,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并建立技术档案。5.6特种设备5.6.1索道、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应有注册登记,手续完备,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5.6.2架空客运索道设计和安装应符合GB12352的规定,游乐设施的安装应符合GB8408的规定。5.6.3各类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和维护,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应符合TSGT5001的要求。发现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运行。5.7运营管理5.7.1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5.7.2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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