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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论1.1项目由来随着厦门市的经济发展,对各种石料的需求日益增加,由于各自为政的采石,造成了对景观、水土保持的破坏。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置下,对海沧投资区分散的小采石场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同时考虑基本建设对石料的需求,在整顿的同时对区内的石料厂进行了合理的疏导和规划,并严格要求进行规范化、规模化开采,竹兰山区域即为重新规划的石料集中开采区之一。由于对采石场的调整,使厦门市出现了石料供应紧张状况。据预测,在2000年底厦门市存在碎石供应缺口84×104m3,2~3年后,这一缺口将扩大到134×104m3/a。厦门市的碎石市场可分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需求市场、大中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现场集中混凝土搅拌需求市场及零星工程用碎石需求市场。全市共有九家混凝土搅拌站,1999年商品混凝土产量约150×104m3,根据配合比计算,每立方混凝土含碎石量约0.85m3。以此计算1999年全市商品混凝土用碎石约为130×104m3。根据厦门市的发展规划和对建筑质量要求的日渐提高,预计今后搅拌站对碎石的需求会逐年上升,质量要求也将提高,但产品规格将无大的变动。按照去年的统计资料推算,搅拌站对碎石的需求量约135×104m3。今后可以预期的工程项目有:环岛路(三期)、蔡尖尾山隧道及高速路连接线、海沧大道、岛内部分道路路面改造等工程,远期的有东通道、嵩屿至龙海跨海大桥等项目。所以可以预测,这方面的碎石需求量也较稳定。根据以上资料可以推测:今后厦门市碎石年需求量将稳定在170×104m3左右。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国营建材生产、组织、供应企业,2积累了大型石料厂的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资金实力。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与闽江工程局联合参与规划竹兰山采石区南部区域—猫仔山的开采和加工工程,这一方面可增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实力,另一方面可提高公司的社会影响,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2评价工作程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1.3编制依据在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所依据的有关法规和文件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号;(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1998年11月29日;(3)《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0月1日起实施;(4)《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一次修订文本,厦门市环保局,1998年10月;(5)《厦门海沧投资区环境规划》;(6)关于《厦门海沧投资区环境规划》的审批意见的函,闽环保[2000]计7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局,2000年1月13日;(7)《厦门市沙、石、土资源管理规定》,1995年9月29日;(8)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物生态影响》(HJ/T19-1997);(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1995;(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3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初步调查研究编制评价大纲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评价任务委托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工程概况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影响评价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分析声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类比调查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分析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工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如需进行修改、补充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模式及参数的选择和确定、影响预测计算和分析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目标和功能要求环保防治措施和对策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大纲方案实施如需进行修改、补充图1-1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评价任务结束爆破与振动的影响分析工程主要环境问题及其污染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4(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1996年;(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1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7)《厦门海沧竹兰山采石区南部区域—(猫仔山)开采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厦门路桥建材有限公司,2000年7月;(18)《厦门海沧竹兰山—猫仔山路桥采石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2000年9月;(19)厦门市路桥建材公司关于委托厦门市环保科研所对厦门海沧竹兰山采石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20)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厦沧委[2000]函11号文“关于路桥建材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区地材开采有关问题的函”;(21)《福建省厦门市海沧竹兰山(路桥)采石场地质矿产调查报告》,厦门市地质工程勘察院,2000年5月;(22)《关于“海沧竹兰山——猫仔山路桥采石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厦环保[2000]231号,2000年11月23日。1.4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1.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通过对采石场工程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选择TSP作为主要污染物,计算其等标排放量(Pi值):910oiiiCQP式中:Pi——等标排放量,m3/h;Qi——单位时间排放量,t/h;5Coi——TSP参考值1.00mg/m3(现行标准无一次值,以旧标准作参考)。899103.21023.01000.123.0iP表1-1主要大气污染物等标排放量(Pi)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t/h)标准mg/m3)等标排放量Pi(m3/h)TSP(烟)0.231.002.3×108表1-2大气评价工作级别Pi地形Pi≥2.5×1092.5×109Pi≥2.5×108Pi2.5×108复杂地形一级二级三级平原二级三级三级由表1-1可见Pi值为:2.3×108m3/h,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大气评价可按三级评价项目要求实施。1.4.2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1995)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由于该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GB3096-93规定的1类标准的地区,而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有较明显增高,因此确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4.3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确定本项目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1000m3/d,且水质简单,本工程所排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洪沟排入朝阳水库。因此本项目水环境评价定为三级。61.4.4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9-1997)确定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由于工程影响范围为0.34km2,远小于20km2,且无珍稀濒危物种,又不是敏感地区,因此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3级。1.5评价目的和要求厦门海沧竹兰山采石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要求是:(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工程项目及其污染源的分析、选用模式计算和类比调查分析等方法,定量或定性预测或分析该项目在建成投产营运中,对建设地区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的范围和程度。(2)为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关于减缓不利影响的环保防治措施和对策建议。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应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3)评价中应做到充分利用现有资料与进行必要的监测相结合,以节省时间,缩短评价工作周期,适应建设进度的要求。(4)评价工作自始至终应遵循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使评价工作真正起到“防患于未然、保护环境的作用”。1.6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6.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通过对工程中各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了解,分析其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水土保持、生态等环境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建立了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详见表1-3。7表1-3主要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环境因素工程行为大气质量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包括水土保持)剥离-1-1-1-3-3穿孔-1-2-2-1-1爆破-3-3-3-2-3解小-2-2-1-1挖装-1-1-1-1运输-1-1鄂破-2-1-2圆锥破-2-1-2巴马克-1-1筛分-3-11.6.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采石场工程污染物排放特点和对环境因素影响的程度,确定本工程评价因子为: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因子:TSP、NO2;影响评价因子:TSP。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等效A声级(LAeq);影响评价因子:等效A声级(LAeq)。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SS、pH、BOD5、CODCr;影响分析因子:SS、pH、BOD5、CODCr。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因子: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生态系统类型、主要动植物种类等;影响评价因子:植被、水土流失等。81.7评价主要内容及重点1.7.1评价主要内容本评价的主要内容主要有:(1)工程概况(2)工程主要环境问题及其污染影响分析(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影响评价(5)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分析(6)声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评价(7)爆破与振动影响分析(8)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9)生态环境及景观影响分析(10)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1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公众参与(13)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14)采石场类比调查(15)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建议1.7.2评价工作重点(1)生态环境(包括景观及水土保持)的影响及施工、开采和退役期生态保护及植被恢复措施。(2)爆破及振动对操作工人、马青路、及龙门亭水库及养殖业的影响。(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粉尘对操作工人及马青路过往乘客的影响。9(4)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了解各界人士对建设项目的认识与看法,反馈公众意见与建议。(5)通过类比调查及回顾,对厦门市目前采石业现状进行分析和评述。(5)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建议。1.8评价范围、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1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根据本采石场污染物排放特点、评价工作等级和气象条件等因素,按如下方法确定大气评价范围:以猫仔山(路桥)采石场为大致中心,将边长为4km的正方形所围面积视为本项目大气评价的评价区(图1-1)。(2)水环境评价范围本工程所排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在预处理后经排洪沟排入朝阳水库,因此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厂区总排放口——排洪沟——朝阳水库。另外,采石场山脚下的龙门亭水库由于距采石场较近,在采剥过程中势必要受到影响,因此该水库库区也被确定为水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3)声环境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范围包括场区、厂界以及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养鳖场、鳌冠村及东方高尔夫球场与别墅。(4)生态环境及景观影响评价范围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包括采石场破碎、筛分厂区、采石场场址地区及龙门亭水库。101.8.2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石塘镇、养鳖场及鳌冠村。声环境(含振动)保护目标为:养鳖场、鳌冠村及东方高尔夫球场与别墅。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龙门亭水库、三魁岭水库、排洪沟和朝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破碎筛分厂区、采石场场址地区和龙门亭水库库区。以上环境保护目标以及与采石场距离见表1-4。表1-4环境保护目标以及方位和距离类别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大气石塘镇西南偏南1470养鳖场东北440鳌冠村东北1760水环境龙门亭水库北150三魁岭水库西南400排洪沟东720朝阳水库东北偏东2000噪声(含振动)养鳖场东北440鳌冠村东北1760东方高尔夫球场及别墅西北偏北1970生态环境破碎、筛分厂区采石场东侧0采石场场址地区—0-300龙门亭水库采石场以北150111.8.3评价标准1.8.3.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竹兰山采石场位于海沧投资区,根据《厦门海沧投资区环境规划》审批意见的函,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1-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各项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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