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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30A12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XXXXX—2012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andserviceforpublicparking(报批稿)2012-XX-XX发布2012-XX-XX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21/XXXXX—201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GB/T2442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沈阳市捷安泊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雪、宋震、刘博、洪伟、叶天泉、梁旭昱、曲波、沙爱林、文武。DB21/XXXXX—20121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设备设施、人员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规范、应急预案及纠纷处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为机动车提供服务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其它类型停车场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67汽车库、修车房、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17907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A54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0234.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JGJ100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T/T428.1收费栏杆技术条件第1部分:电动栏杆JT/T428.2收费栏杆技术条件第2部分:手动栏杆JB/T8713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DB/T2116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停车场parkingDB21/XXXXX—20122停放和存储机动车车辆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3.2停车场经营者parkingmanagementcorporation自主经营或接受委托经营停车场的法人。3.3公共停车场publicparking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3.4临时(限时)路侧停车场roadsideparking设在各类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占用城市道路用地的紧临机动车道的停车场。3.5地下停车场basementparking建筑在地下(停车间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的一半)一层或多层的停车场。3.6停车楼groundgarage专用或兼用停车的固定建筑物。3.7机械式停车库mechanicalgarage使用机械设备作为运送及停放车辆的停车场。3.8停车位parkingspace停车场中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车辆的位置。3.9停车诱导系统parkingguidanceandinformationsystem(PGIS)通过交通信息显示板、无线通讯设备等方式向车辆驾驶者提供停车场位置、使用状况、行车路线、交通状况变化的系统。4一般要求4.1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保障交通安全、有序,配置合理,方便使用。4.2公共停车场宜实现信息化管理,支持本市停车信息共享。4.3公共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应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标牌、收费价目牌、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包括经营者名称、开放时间、车型、监督举报电话等。4.4公共停车场有地面停车场、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路测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场等多种形式。DB21/XXXXX—201235设备设施5.1公共停车场建设应符合JGJ100规定。5.2公共停车场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和定期检查制度。5.3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出入口标志或在车行道上方设置下垂式出入口引导牌;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电梯间引导标识或在人行道上方设置下垂式电梯间引导牌。公共停车场内应按照GB/T1001.1的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5.4公共停车场地面标线应清晰,标志明显,标志和标线的设计应符合GB5768.1、GB5768.2、GB5768.3的相关规定。公共停车场内靠近电梯间、人行通道及其它显著位置处应设置停车场平面示意图。5.5公共停车场内应按总停车位的2%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比例不足一个无障碍停车位的至少设置一个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应与停车场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宜靠近停车场人行出入口。停车位一侧应留有不小于1.2m宽的轮椅通道,任意方向的坡度应小于2%,并应设置无障碍标志。5.6公共停车场内服务岗亭的设置应不影响车辆驾驶者行车视线,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7公共停车场内的电子计时收费装置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在平坦路段,宜在计时收费装置前留有不少于10m的直行行车距离,未安装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路侧停车场应按照每人管理不超过20个车位核算定员。5.8公共停车场内主要位置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时滞录像机、画面处理器、电视监控器等,停车信息应当真实、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d。5.9公共停车场内应划分停车区域,宜使用颜色、编号或标志物等方式予以标识。5.10公共停车场内宜设置便民服务信息牌。5.11公共停车场宜设置服务区,提供公共卫生间、洗车等服务设施。5.12公共停车场配备的通风设施设备、照明设施设备应符合JGJ100相关的规定。5.13公共停车场宜配备减速垫、挡车器、护角、路锥、防撞柱、轮廓标、道灯、引导标识等辅助停车设施。5.14地下停车场内宜设置广播服务系统和通讯信号增强设备。5.15地下停车场应具备完好的地下排水设施。5.16公共停车场宜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相关设备应符合GB/T20234的要求。5.17公共停车场宜配备停车场内停车诱导系统和远程停车诱导系统。并入区域内停车诱导系统的公共停车场,应配备与停车诱导系统联网相适应的设备和日常信息处理系统,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5.18道路停车场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手持电子计时收费机。5.19道路停车场不应在消防通道、盲道及道路交叉口附近50m范围内设置道路停车场。5.20道路停车场应按入位、顺向、头齐、守时的原则停放。5.21机械式停车场建设应符合JB/T8713和GB17907规定。机械式停车座的设施设置及管理要求应符合GB17907和JGJ100的相关规定。6人员要求6.1停车场经营者应将经营执照、备案证明等相关证件公示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6.2停车场经营者应对停车管理人员进行培训。6.3停车管理人员在工作时应统一着工作装,服装干净、整洁。6.4停车管理员应佩戴统一标志。6.5停车管理员指挥手势应规范。DB21/XXXXX—201246.6停车管理员用于应文明、规范、清晰、准确。7安全要求7.1出入口安全7.1.1公共停车场出入口前5m范围内不应停车,并设置明显的禁停标志。当出入口停止使用时,停车场应在使用的出入口设置相应的提示标志。7.1.2公共停车场出入口坡道应进行路面防滑处理,并应加装遮光、防雨设施。7.1.3公共停车场入口候车道的设置应符合JGJ100的要求。7.1.4公共停车场安装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GA/T394的相关规定,拦车栏杆应符合JT/T428.1、JT/T428.2的相关规定。7.1.5公共停车场的坡道设施设置应符合JGJ100的要求。螺旋坡道宜设反光道钉、反光轮廓标、反光警示带灯。直线坡道可参照螺旋坡道设置。7.1.6公共停车场出入口不应与公交、货车等专用停车场出入口混用。7.1.7公共停车场内人车应分流,必需共用一个通道时,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50m的人行道,无障碍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并施划宽度不小于0.15m的白线分离人行道与车行道。7.1.8行人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8%,带扶手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0%,无障碍坡道坡度不应大于5%。7.1.9公共停车场宜在出口设置出口警报器。7.1.10地下停车场和停车楼入口应设置限高装置。限高、限速、禁烟、禁火、禁行、禁停等安全标志应置于场内显著位置,其设计设置应符合GB2894的相关规定。7.2场内安全7.2.1在公共停车场内禁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停标线或标志。7.2.2公共停车场场内地面、墙体、柱体及其它设施的颜色不应影响警示线、标志、标牌的识别。7.2.3公共停车场内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地下停车场和停车楼场内地面应满足耐磨、耐油、耐水及防滑等要求。7.2.4公共停车场应在场内柱体、阳角及凸出构件距地面1m高处设防撞设施。7.2.5封闭空间停车场应在场内墙体距地面1m高处设置宽度不小于0.15m的反光警示线或反光轮廓标等。7.2.6公共停车场内车辆驾驶者视线死角区的对面相应位置应设置反光镜。7.2.7公共停车场场内车行道交叉口处应设置减速带(垄),每100m直行道应至少设置一个减速带(垄)。7.2.8双向行车道中间应用0.15m宽的黄色虚线分开。7.2.9公共停车场内车行道轮廓线上宜设置反光道钉。7.2.10电梯间出入口与车行道交叉处应施划人行横道标线。7.2.11停车位的设置不应妨碍电力、消防、供水、供热、排水、燃气、环卫等公共设施,不应妨碍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盲道、行人及车辆通道。7.2.12停车位的尺寸应符合JGJ100的相关规定。车位线为宽度不小于0.15m的白线,施划应清楚、规范。停车位编号宜用线体宽度为0.1m~0.15m的白色字体标注。7.2.13停车位内应设置拦车器,拦车器的高度应在0.15m~0.20m之间,设置于距停车位端线汽车前悬或后悬的尺寸减0.2m处,不应阻碍地面排水。7.2.14公共停车场电梯间出入口前或消防通道前不应设置停车位。DB21/XXXXX—201257.3消防安全7.3.1消防安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7.3.2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GB50067、GA54和GB15630的规定,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火灾应急线路指示图》,《火灾应急线路指示图》的设计应简洁、明显、连续,利于快速疏散逃生。地下停车场和停车楼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8环境卫生要求8.1公共停车场场应做好日常卫生保洁。8.2公共停车场在北方特定雨雪天气时应加强卫生管理。8.3公共停车场及其周围环境噪音应符合GB3096的要求。8.4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应分类集中处理,并应符合DB21/T1627的相关要求。9服务规范9.1告知公共停车场应采取多种形式向车辆驾驶者提供以下告知信息:a)停车收费标准;b)车辆驾驶者应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停放车辆,爱护停车设施,不应在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c)车辆驾驶者不应在场内进行鸣喇叭等易产生噪音的操作;d)停放车辆禁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或有污染物品;e)车辆驾驶者不应在场内乱扔垃圾、使用明火、试车、练车;f)车辆驾驶者管好车窗、锁好车门、拿好财务、妥善保管好停车凭证(卡、单)。9.2引导9.2.1停车管理员发现车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品等物品时,应阻止车辆驶入停车场。9.2.2车辆进场时,停车管理员应引导车辆进场。9.2.3停车管理员宜引导车辆停车入位。9.2.4路侧停车场应指挥车辆按顺序、顺向停放。9.2.5路侧停车场停车管理员应引导车辆出场。9.2.6车辆引导流转服务流程可参照附录A。9.3收费9.3.1实行人工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宜配置时间统一的计时装置,确保出入口时间一致,并将计时装置设置于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9.3.2人工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停车管理员应准确记录停放时间及时发放停车凭证(卡、单)。9.3.3车辆出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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