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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01A01备案号:33718-201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DB32/T2059-2012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规范CriteriaforIncubationServicestoTechnology-basedEnterprises2012-01-10发布2012-01-20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2059-2012目次前言„„„„„„„„„„„„„„„„„„„„„„„„„„„„„„„„„„Ⅱ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服务原则„„„„„„„„„„„„„„„„„„„„„„„„„„„„„„„.15服务内容„„„„„„„„„„„„„„„„„„„„„„„„„„„„„„„.26服务过程„„„„„„„„„„„„„„„„„„„„„„„„„„„„„„„.67服务绩效„„„„„„„„„„„„„„„„„„„„„„„„„„„„„„„.78服务人员„„„„„„„„„„„„„„„„„„„„„„„„„„„„„„„.79服务设施„„„„„„„„„„„„„„„„„„„„„„„„„„„„„„„.810服务工作考评与改进„„„„„„„„„„„„„„„„„„„„„„„„„„.9ⅠDB32/T2059-2012前言为规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服务的行为,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服务的管理特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本标准由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臻、李艰、陈耀民。ⅡDB32/T2059-20121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绩效、服务人员、服务设施和服务工作考评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1988安全标志GB8877-1998家用电器安装、使用、检修安全要求GB19517-200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年4月10日发布《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2006年12月7日发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科技企业Technology-basedEnterprises由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的企业。3.2科技型中小企业SmallandMedium-sizedTechnology-basedEnterprises符合国家划分中小型企业标准的科技企业。3.3科技企业孵化器TechnologyBusinessIncubator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为科技企业创业发展提供必需的各项服务,推动科技企业快速成长的服务机构。其主要服务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3.4在孵企业Incubatees在孵化器内接受孵化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3.5孵化期(IncubationPeriod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孵化器内接受孵化服务的时间,一般为3年,个别企业可视行业情况延长至5年。3.6毕业企业IncubatorGraduates满足孵化器毕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3.7企业毕业率theRateofGraduation一定时期内,毕业企业数与孵化器内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用百分数表示。4服务原则4.1服务宗旨帮助在孵企业增强创业、创新能力,克服成长障碍,降低创业成本和创业风险,提高在孵企业成活DB32/T2059-20122率和成功率,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培育出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4.2服务要求应根据孵化服务的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及文化背景,确立孵化服务要求。4.2.1人性化服务孵化服务要渗透人文关怀和亲和力,从创业者的角度来考虑服务的内容、形式等,做到真诚服务,体现人本理念。4.2.2个性化服务孵化服务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提供个性服务。4.2.3创新化服务孵化服务要有创新精神,从企业创业、创新的发展需要出发,不断创新服务。4.2.4共享化服务孵化服务的设置应尽可能考虑全部在孵企业的需求,对全部在孵企业开放,并帮助在孵企业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所需服务。4.2.5专业化服务孵化服务要具有专业知识。根据不同区域的产业结构,立足产业链前端,促成产业集聚,提供专业化服务。4.3服务资源4.3.1孵化器本身提供的服务资源,一般包括优惠条件,研发、生产、经营场地,专业化公共技术开发服务平台,通信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以及相应配置的服务人员等。4.3.2政府提供的各类服务资源,一般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和支持手段等。4.3.3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资源,一般包括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等提供的人才、科技资源和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资源。4.4服务理念4.4.1贴近服务深入在孵企业,了解在孵企业的实际困难和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孵化服务。4.4.2承诺服务通过服务承诺形式保障孵化服务效率。4.4.3透明服务所有服务内容均应公开,使在孵企业能最大化地接受孵化服务。4.4.4形象服务注重服务礼仪,美化共享空间、办公区域环境,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4.4.5规范服务建立健全制度化、标准化的服务体系,约束和规范服务行为。5服务内容5.1基础物业服务5.1.1提供水、电、空调等设施齐全的办公、会议、研发、仓储和小型生产场所。5.1.2提供电话、传真、高速网络及其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5.1.3提供安全、保卫服务。5.1.4提供卫生、环境绿化服务。5.1.5提供餐饮服务。5.1.6提供车辆管理服务。5.1.7其他5.2政策扶持服务5.2.1贯彻宣传、咨询解答各级政府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支持政策。5.2.2协助在孵企业落实各级政府对科技企业的各类扶持、鼓励和优惠政策。DB32/T2059-201235.2.3制订孵化器对在孵企业的优惠条件。5.3资金支持服务5.3.1建立在孵企业投融资项目需求信息库。5.3.2引进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建立在孵企业与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对接平台。5.3.3协助在孵企业与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联系渠道。5.3.4全资或以参股形式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为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和风险融资担保服务。5.3.5设立种子基金(孵化基金),扶持在孵企业孵化成长。5.4项目申报服务5.4.1协助在孵企业开展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和自主知识产权认定。5.4.2项目申报服务内容5.4.2.1项目预报收集在孵企业的科技项目预报情况,建立在孵企业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和各类自主知识产权认定情况信息库。5.4.2.2项目跟踪按照项目预报情况,加强与在孵企业的沟通,掌握项目的人员配置、资金投入、研发进度等情况,并根据项目研发进度,协助在孵企业做好技术查新、产品检测、产品标准等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5.4.2.3申报信息跟踪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源,及时向在孵企业提供申报信息。5.4.2.4材料辅导协助在孵企业对照项目指南和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作全面辅导。5.4.2.5推荐上报按计划和项目的管理要求,推荐上报。5.5咨询辅导服务5.5.1咨询辅导的形式5.5.1.1日常辅导设立咨询辅导员、企业联络员,为在孵企业提供咨询辅导服务。5.5.1.2专家指导设立创业导师,为在孵企业发展提供咨询辅导和指导意见。5.5.1.3中介服务设立中介公共服务团队,为在孵企业提供咨询辅导服务。5.5.1.4企业交流建立在孵企业交流平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5.5.2企业创办咨询服务5.5.2.1指导创业者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商业计划书,评估企业的发展潜力并给出评估报告。5.5.2.2提供创办企业类型、团队组成、股本结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建议。协助创业者进行相关资料收集。5.5.2.3提供产品研发、市场发展机会及实现机会的资源信息。5.5.2.4提供入驻指南、公共设施使用指南、企业孵化服务指南。5.5.3企业成长咨询服务5.5.3.1确定职能部门,做好咨询服务的接待和日常工作,并采用相应的形式,为在孵企业提供咨询辅导服务。5.5.3.2定期采集在孵企业相关数据,建立在孵企业研发和经营状况数据库。定期作出在孵企业经济运行趋势分析,对出现财务状况不正常的在孵企业提出预警。5.6知识培训服务5.6.1根据在孵企业的培训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类知识培训活动。DB32/T2059-201245.6.2培训按不同内容5.6.2.1基础知识培训邀请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举办包括管理、财务、工商、税务、法律等基础知识培训。5.6.2.2专业知识培训邀请有关的专家、学者,举办发展战略、市场营销、投融资、企业上市知识等专业知识培训。5.6.2.3专家讲座邀请知名的专家、学者,举办政策导向、产业发展等专题讲座。5.7市场拓展服务5.7.1协助在孵企业对科技项目和市场前景作评估分析。5.7.2组织在孵企业参加各类技术交易、技术推介、技术对接等活动。5.7.3组织在孵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帮助在孵企业展示自己,把握市场,了解科技发展动态。5.7.4发挥同行业企业的聚集优势,促进在孵企业之间的项目合作、产业链配套、市场资源互补等交流。5.7.5通过各种传媒,加强对在孵企业的宣传报导、市场推介和信息发布。5.7.6采用引进专业销售公司、建立网络销售公共平台、建立在孵企业与社会现代服务业的对接平台等形式,拓展在孵企业产品的市场推广能力。5.8社会中介服务5.8.1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评估,明确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引进条件。5.8.2引进社会中介服务机构5.8.2.1协议形式通过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优惠价格。5.8.2.2推荐形式通过服务质量评估,挑选信誉高、服务好的中介服务机构向在孵企业推荐。5.8.2.3聘用形式通过聘用形式,聘请有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专家、学者为在孵企业提供服务。5.8.2.4入驻形式根据在孵企业的服务需求,引进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孵化基地。5.8.3引进社会中介服务机构:a)投融资机构;b)管理咨询机构;c)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d)人力资源公司和猎头公司;e)文化策划公司;f)翻译公司;g)专业设计公司;h)质量认证公司;i)进出口公司、报关公司和货运服务公司;j)商务公司;k)快递公司。5.8.4建立在孵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的远程公共服务平台。5.8.5提供中介服务推介区、洽谈区等服务场所。5.9人才引进和培育服务5.9.1提供人才培育服务5.9.1.1落实相关的人才优惠政策,协助在孵企业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5.9.1.2建立“博士协会”、“留学生协会”、科技沙龙、高层次人才俱乐部等组织,邀请国内外专家、DB32/T2059-20125学者进行各类学术交流,加强人才的交流和联系。5.9.1.3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培养和项目转化基地,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育。5.9.1.4协助人才申报各级各类荣誉称号、专业资质、人才资助项目等。5.9.1.5通过社会媒介和内部网页、刊物等,宣传人才事迹、成就,扩大社会影响。5.9.2协助在孵企业引进人才5.9.2.1建立网上人才市场。5.9.2.2组织“在孵企业人才专场招聘会”。5.9.2.3组织在孵企业赴人才聚集地区、高校进行招聘。5.9.2.4建立在孵企业人才需求库,通过与相关的人力资源机构建立联系,提供人才信息和招聘服务。5.10企业文化建设服务5.10.1辅导和协助在孵企业建立企业文化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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