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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浙江专用)2020版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专题十八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件
政治(浙江选考专用)专题十八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考点一民事权利和义务A组自主命题·浙江卷题组五年高考1.(2019浙江4月选考,34,3分)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答案D丁某对其画作享有著作财产权,①正确。刘某婚后的所有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小丁属于未成年人,保护小丁既是丁某和刘某的义务又是权利,③错误。12岁的小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④正确。应选D。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面对财产权、著作权纠纷能作出有理有据的评判。2.(2019浙江4月选考,35,3分)陈医生从“新闻图片网”下载了一幅摄影作品,作品呈现了某医生对就诊病人亲切微笑的面容。随后,她又从“绘画爱好者网”下载了6岁儿童宁宁画的一幅风景画。她未经允许就将它们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免费分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发表权②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③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中医生的肖像权④宁宁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享有风景画的著作权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答案B该摄影作品已经在“新闻图片网”发表,陈医生的行为未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其下载并使用照片进行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①错误,②正确。陈医生所下载和使用的照片为某医生就诊时的面容,侵犯了该医生的肖像权,③正确。6岁的宁宁虽是未成年人,但仍然享有对其画作的著作权,④错误。应选B。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熟悉各类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和义务,面对财产权、人身权、著作权纠纷能作出有理有据的评判。3.(2018浙江11月选考,35,3分)某大学医学系教授朱某经过多年研究,发明了生产某种中成药物的特殊方法。为保护这一生产方法,他可以选择的途径有 ()①使用这种方法自行生产药物,并在药物商品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②将这种生产方法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③在医学杂志上发表论证这种生产方法的论文④申请取得对这种生产方法的专利保护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答案D朱某希望保护的是“生产方法”,这一生产方法属于发明创造,他可以采用商业秘密加以保护或申请专利保护,②④正确。在商品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可能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①的做法既不能解决问题,又可能违法。发表论证这种生产方法的论文会导致生产方法的具体内容被发表,无法保护这一生产方法,③错误。应选D。方法技巧区分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专利权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4.(2018浙江11月选考,36,3分)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A.名誉权B.肖像权C.姓名权D.隐私权答案A甲的行为主要是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情况,构成侵犯乙的名誉权,A正确。甲的偷拍行为和发布照片的行为主要是为了佐证自己散布的消息,B、C、D不符合题意。方法技巧区分侵犯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对于公民、法人的社会评价,构成侵犯名誉权。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使用公民肖像,构成侵犯肖像权。泄漏、利用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信息,构成侵犯隐私权。宣扬他人隐私,导致他人名誉受损,构成侵犯名誉权。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构成侵犯姓名权。5.(2018浙江4月选考,34,3分)王某7周岁的儿子在家里玩打火机引发火灾,消防人员接警后迅速赶来。因李某的私家车停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火灾现场,导致王某的财产损失扩大。本案中,应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①王某的儿子②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③王某④李某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D火灾因王某儿子的过失引起,而王某的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造成的损失应由王某承担,①错误,③正确。李某因停放私家车妨碍了救灾活动,也应承担责任,④正确。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在引发火灾和救灾过程中,均未出现损害王某财产的行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②错误。应选D。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剖析公共参与活动中的不当行为,阐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正确方式。科学精神在公共生活领域辨识各种限制性条件,进行有理有据的研判。6.(2017浙江4月选考,35,3分)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侵犯了 ()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C.烈士的名誉权D.烈士子女的名誉权答案C本题考查名誉权。张某通过微博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直接损害了烈士的社会评价,侵害了烈士的名誉权,C项正确。烈士子女不是名誉权受侵害的对象,A、D两项不符合题意。题干不涉及隐私侵权问题,B项不符合题意。方法技巧解答法律案例题要关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和客体。本案例中虽然是烈士子女提起诉讼,但是张某的行为侵犯的是烈士本人的名誉权。7.(2016浙江10月选考,35,3分)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答案C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该手机被王某拾得但王某并不因此获得手机所有权,手机所有权依然属于张某,故张某有权追回,C项正确。王某拾得张某的手机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张某,若不知手机失主应上交有关部门,但王某据为己有并且卖出,是对张某的权利的侵害,要承担法律责任,A项错误。本案中刘某作为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手机所有权,B项错误。刘某并非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张某追回手机无须向刘某返还购机款,刘某的购机款应向王某追偿,D项错误。方法技巧价值较大的动产所有权取得需要经过两个步骤:交付、产权登记。其中产权登记不是必经程序,而是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不能适用善意第三人的情形,其中最主要的是: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8.(2015浙江10月选考,36,3分)梁某将其署名的4幅摄影作品授权给“天下美食”微信公众号发布。两天后,B公司将该作品略作修改并署名“吃喝玩乐”对外发布。梁某发现后,将运营“吃喝玩乐”微信公众号的B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人身权②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财产权③原告的著作权都是有一定保护期的④原告应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作品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答案A材料中B公司修改梁某作品,并署名“吃喝玩乐”对外发布,侵犯了梁某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①②正确。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③说法错误。商业秘密是相对于专利类产权保护而言的,梁某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属于著作权,不属于商业秘密,④错误。应选A。方法技巧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具有广泛的内容。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9.(2015浙江10月选考,37,3分)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李某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②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③侵犯了养子的身份权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答案C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对其养子的家庭暴力,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和生命健康权,①④正确。案例中未涉及李某的养子受教育的权利和身份权,②③错误。应选C。知识点拨人身权是指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人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益。10.(2017浙江11月选考,41,6分)画家叶某在家中宴请好友,席间挥毫作墨竹图一幅,署名“醉石”。好友王某十分喜欢此画,未经叶某同意,悄悄携该画离开。是夜,王某将“醉石”添笔为“醉后”,并送去装裱。裱画师陆某认为该画作甚佳,全幅临摹下来后,将临摹作品售出。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著作权角度,说明本案中的当事人侵犯了叶某的哪些权利。(4分)(2)若叶某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出哪些诉讼请求?(2分)答案(1)王某未经叶某许可更改其署名,侵犯了叶某的署名权;陆某未经叶某许可临摹其画作并售出摹本,侵犯了叶某的复制权。(2)返还画作(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解析第(1)问要求从著作权角度分析当事人侵犯了叶某的哪些权利,较为容易。学生解答本问时,要明确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学生在分析案例时必须明确写出具体的著作人身权,即王某侵犯了叶某的署名权;同时还必须写出陆某未经叶某许可,临摹其画作并售出摹本,侵犯了叶某的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第(2)问,学生能具体写出要求对方应当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即可。正确解答本问要求学生能将程序法中起诉与立案的知识和实体法中民事侵权责任的知识联系起来。方法技巧著作权人可以自己行使著作权,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修改著作权人著作署名的行为,属于侵犯署名权。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本案例中的著作权以画作的形式呈现,临摹画作也构成侵犯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私自占有画作,属于侵犯著作财产权,应返还财产。11.(2016浙江自选,08,10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模块甲继承其父遗产,一架古董级的钢琴和一间林中小屋。收藏家乙意欲购买此钢琴与小屋,为此三顾茅庐。甲深受感动,遂于2016年2月5日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当即付清小屋款项并运走钢琴。合同约定双方于2016年2月10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届时乙应付清钢琴的款项。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2月9日夜降暴雨,引发泥石流,彻底冲毁了该小屋。甲念及父恩,十分懊悔,向乙提出钢琴不卖了,要求退还。(1)甲向乙提出退还钢琴时,钢琴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5分)(2)2016年2月9日,天降暴雨之前,林中小屋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5分)答案(1)归乙。钢琴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方式一般为交付。2016年2月5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后,乙运走钢琴,交付已完成,钢琴的所有权转移。(2)归甲。林中小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经产权过户登记,始发生所有权转移。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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