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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的发生从下面几点来介绍:一、生产性粉尘的概念、来源、分类(一)生产性粉尘的概念生产性粉尘(productivedust)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二)生产性粉尘的来源生产性粉尘的来源很多,几乎所有的工农业生产过程均可产生粉尘,有些工艺产生的粉尘浓度还很高,严重影响着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其主要来源可归纳为:1.固体物质的破碎和加工常见于矿石开采和冶炼;铸造工艺;耐火材料、玻璃等工业原料的加工;粮谷脱粒等过程。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煤炭不完全燃烧的烟尘、烃类热分解产生的碳黑。3.蒸气的冷凝或氧化如铅熔炼时产生的氧化铅烟尘。(三)分类生产性粉尘按性质可分为三类。1.无机粉尘(1)金属矿物粉尘如铅、锌、铝、铁、锡等金属及其化合物等。(2)非金属矿物粉尘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3)人工无机粉尘如水泥、玻璃纤维、金刚砂等。2.有机粉尘(1)植物性粉尘棉、麻、谷物、亚麻、甘蔗、木、茶等粉尘等。(2)动物性粉尘皮、毛、骨、丝等。(3)人工有机粉尘如树脂、有机染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粉尘。3.混合性粉尘(mixeddust)指上述各类粉尘的两种或多种混合存在,称为混合性粉尘。此种粉尘在生产中最常见。如清砂车间的粉尘含有金属和型砂尘。在防尘工作中,常根据粉尘的性质初步判定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对混合性粉尘,查明其中所含成分,尤其游离二氧化硅所占比例,对进一步确定其致病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二、生产性粉尘的理化特性及卫生学意义(一)粉尘的化学组成这是直接决定其对人体危害性质和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据其化学成分不同可分别致纤维化、刺激、中毒和致敏作用。如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可引起矽肺,而且含矽量越高,病变发展越快,危害性就越大;石棉尘可引起石棉肺;如果粉尘含铅、锰等有毒物质,吸收后可引起相应的全身铅、锰中毒;如果是棉、麻、牧草、谷物、茶等尘,不但可阻塞呼吸道,而且可以引起呼吸道炎症和变态反应等肺部疾患。(二)浓度和暴露时间浓度高和暴露时间也是决定其对人体危害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浓度越高,暴露时间越长,进入人体内的粉尘剂量越大,对人体的危害就越大。为保护粉尘作业工人的身体健康,对车间空气中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作了具体的规定。(三)分散度分散度越高,对人体的危害越大。因为分散度越高,粉尘的颗粒越细小,在空气中飘浮的时间越长,进入体内的机会就大,危害越大;分散度越高,进入呼吸道深部的机会越多,直径5μm的粉尘可以进入呼吸道深部及肺泡区,称为呼吸性粉尘(respairabledust),卫生学意义特别大。(四)硬度硬度越大的粉尘,对呼吸道粘膜和肺泡的物理损伤越大。(五)溶解度有毒粉尘如铅等,溶解度越高度毒作用强;相对无毒尘如面粉,溶解度越高作用低;石英尘很难溶解,在体内持续产生危害作用。(六)荷电性固体物质在被粉碎和流动的过程中,相互摩擦或吸附空气中的离子带电,漂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约90%~95%的粉尘带正电或带负电,同性电荷相排斥,异性电荷相吸引,带电尘粒易在肺内阻留,危害大。(七)爆炸性有些粉尘达到一定的浓度,遇到明火、电火花和放电时会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重危害。煤尘的爆炸极限是35g/m3,面粉、铝、硫磺为7g/m3,糖为10.3g/m3。三、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生产性粉尘由于种类和理化性质的不同,对机体的损害也不同。按其作用部位和病理性质,可将危害归纳为尘肺、局部作用、全身中毒、变态反应和其它5部分。(一)尘肺尘肺(pneumoconiosis)是指在工农业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局部作用吸入的粉尘颗粒作用于呼吸道粘膜,早期引起其功能亢进、充血、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增加,从而阻留更多粉尘,久之则酿成肥大性病变,粘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足,最终造成萎缩性改变;粉尘产生的刺激作用,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沉着于皮肤的粉尘颗粒可堵塞皮脂腺,易于继发感染而引起毛囊炎、脓皮病等;作用于眼角膜的硬度较大的粉尘颗粒,可引起角膜外伤及角膜炎等。(三)全身中毒作用吸入含有铅、锰、砷等毒物的粉尘,可被吸收引起全身中毒。(四)变态反应某些粉尘,如棉花和大麻的粉尘可能是变应原,可引起支气管哮喘、上呼吸道炎症和间质性肺炎等。(五)其它某些粉尘具有致癌作用,如接触放射性粉尘可致肺癌,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瘤。沥青粉尘沉着于皮肤,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四、尘肺的预防因为尘肺仍然是常见的职业病,所以尘肺预防是劳动卫生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政府一贯重视尘肺的预防工作,195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的矽尘危害的决定》,以后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令、条例,特别是198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止条例》,加之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尘肺防治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除此还制订、修订乃至增补了粉尘卫生标准,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多年来,各级厂矿企业和卫生防疫机构,在防尘工作中结合国情,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并总结了非常实用的“革、水、密、风、护、管、教、查”防尘八字经验,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八字经验也是今后防尘工作的指导方针。革,即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水,即湿式作业;密,是密闭尘源;风,是通风除尘;护,即个人防护;教,指宣传教育;查,是指定期检查评比、总结,定期健康检查。尽管许多厂矿企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逐年下降,尘肺发病率降低,发病工龄和死亡率均有延长。但是近年来我国工农业发展速度增长很快,新的厂矿,尤其是条件简陋的乡、镇工业的厂矿增长迅猛,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人日益增多,从而尘肺发病累计例数日益增多,粉尘危害仍然十分严重,值得引起重视。据调查,1987-1996年底,全国累计发现尘肺52万例,13万尘肺病人死亡。预计21世纪初,全国累计尘肺病例接近60万人。1995年4月国际劳工组织(IL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职业卫生联合委员会提出一项“ILO/WHO全球消除矽肺的国际规划”,规划的近期目标是要求世界各国在2005年前明显降低矽肺发病率,远期目标是在2015年消除矽肺这一职业卫生问题。对于我国来说,欲达到这一目标,任务还很艰巨,还需继续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一)组织措施根据有关防尘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和防尘管理,建立健全防尘的规章制度,坚持卫生监督,定期监测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也应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应采取措施,不仅要使本单位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而且要建立健全粉尘监测、安全检查、定期健康监护制度,加强尘肺患者处理、疗养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技术措施采用“革、水、密、风、护”等综合措施,做好防尘、降尘工作,是防治尘肺的最根本的预防措施。1.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即“革”,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如用人造砂代替石英砂作为铸型材料;采用远距离操作、隔离室监控、计算机控制等措施避免粉尘接触;风力运输、负压吸砂减少粉尘外逸。2.湿式作业是一种非常经济实用的技术措施,如用湿式辗磨石英,、耐火原料;湿式凿岩;井下爆破后冲洗岩帮;高压注水采煤等。3.密闭、抽风、除尘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逸,含尘空气在排出之前应先进行除尘处理。(三)个人防护措施粉尘作业的个人防护,比较常用的防护措施是戴防尘口罩或普通纱布口罩,必要时应用送风式防尘头盔。(四)卫生保健措施根据“粉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办法”规定,从事粉尘作业工人必须进行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对上岗(含转岗准备接尘)的职工,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检。一方面可建立职工的基础健康资料,另一方面可排除活动性结核、慢性肺支气管疾病、严重的心血管病等职业禁忌证。对在岗和离岗的粉尘作业职工应视情况不同,每隔1~3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重点是X线胸片检查,以早期发现尘肺损伤。三、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生产性粉尘由于种类和理化性质的不同,对机体的损害也不同。按其作用部位和病理性质,可将危害归纳为尘肺、局部作用、全身中毒、变态反应和其它5部分。(一)尘肺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和有色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3968例、2575例和2258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69.02%。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现患527431例;累计报告职业中毒47079,其中急性职业中毒24011,慢性职业中毒23068例。2010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3812例,死亡病例679例。23812例尘肺病新病例中,94.21%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2564例和9870例;57.75%的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10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7.42%;尘肺病发病工龄有缩短的趋势;超过半数的病例分布在中、小型企业。尘肺病主要依次分布在煤炭、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等工业行业中。2010年,我国共报告职业病27240例,较上一年增加50.26%,其中尘肺病23812例,较上一年增加64.28%,且有57.75%的尘肺病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我国煤矿职业病发病情况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根据相关调查,目前,国有重点煤矿、大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一些中小企业包括乡镇煤矿还存在领导不重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和防护措施不落实、管理和技术滞后等问题。(二)局部作用吸入的粉尘颗粒作用于呼吸道粘膜,早期引起其功能亢进、充血、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增加,从而阻留更多粉尘,久之则酿成肥大性病变,粘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足,最终造成萎缩性改变;粉尘产生的刺激作用,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沉着于皮肤的粉尘颗粒可堵塞皮脂腺,易于继发感染而引起毛囊炎、脓皮病等;作用于眼角膜的硬度较大的粉尘颗粒,可引起角膜外伤及角膜炎等。(三)全身中毒作用吸入含有铅、锰、砷等毒物的粉尘,可被吸收引起全身中毒。(四)变态反应某些粉尘,如棉花和大麻的粉尘可能是变应原,可引起支气管哮喘、上呼吸道炎症和间质性肺炎等。(五)其它某些粉尘具有致癌作用,如接触放射性粉尘可致肺癌,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瘤。沥青粉尘沉着于皮肤,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B、尘肺病的的诊断一、我国尘肺病的诊断标准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我国过去没有矽肺诊断标准,1957年第一次由卫生部,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召集会议制订了我国首次的矽肺诊断标准,经试用后在1959年、1962年两次进行了修改,1963年颁布的矽肺x线诊断及其分期标准(以下简称我国标准)是在1962年年底修改的结果,我国标准较简明,方便实用,十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对我国的尘肺防治工作曾经起过很大的积极作用。自从国际劳工组织(ILO)于1930年开始制订尘肺国际分类、希望能统一国际间对尘肺诊断的认识以来,历经了多次修改,1971年公布的ILOU/C分类为较多的国家采纳,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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