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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缺陷处理规定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标准名称(英)Stipulationsoftreatmentofflawsinsteelcastingsforbukldingmaterialmachinary标准号JC401.3-91标准正文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高锰钢、碳纲和低合金钢铸件的缺陷允许范围及对缺陷的处理规定。1.2本标准适用于JC401.1-91《建材机械用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和JC401.2-9l《建材机械用碳钢和合低合金钢铸件技术条件》范围内的铸钢件。1.3凡产品图样或技术文件无特殊要求时,均按本标准规定执行。2基本技术要求2.1铸钢件应质地均匀,不得存在有损于使用的缺陷。2.2铸件的缺陷在规定范围内可用焊接或其它适当的方法进行修补。3高锰钢铸件缺陷处理规定3.1铸件缺陷分为不允许焊补、允许不焊补和允许焊补三种情况处理。3.1.1不允许焊补3.1.1.1承受强烈冲击负荷的铸件,如锤头、篦条、、斗齿和板锤等。3.1.1.2篦板类铸件边缘与蓖孔之间的部位。3.1.2允许不焊补3.l.2.1不超过表1规定的缺陷。表1缺陷范围或部位数值含意各种缺陷允许值种类工作面配合面其它表面局部直径/凸凹量φ30/±2φ50/+0φ60/+221凸凹250×250数量一处二处二处孔洞直径×深/数量φ10×5/一处φ15×6/一处φ15×3/二处或或或φ5×3/四处φ5×5/八处φ5×5/十二处缩孔冒口处直径×深/数量φ10×10/一处φ15×10/一处φ20×15/一处易割冒口处直径×深/数量φ10×20/一处φ10×20/一处φ12×25/一处3.1.2.2浇注不足的圆角,500mm以下的铸件不允许超过R5mm×50mm,500mm以上的铸件不允许超过R8mm×80mm,且每件不多于两处。3.1.2.3浇、冒口切割面上的发纹,长度不允许超过40mm。3.l.2.4轻微冷隔痕深度不超过l.5mm:缺角不允许超过l5mm×l0mm,且每件不多于一处。3.1.3允许焊补3.1.3.1各类缺陷的面积乘深度不超过表1规定值的一倍。3.l.3.2铸件裂纹在不通过铸孔位置的条件下,裂纹长度不超过铸件同方向长度的1/15,最长不超过50mm,在300mm范围内内不多于两条,且每件不超过五条。3.1.3.3蓖板奖铸件蓖孔间交错的裂纹不多于两处,1500mm以上蓖板不多于三处,蓖孔间未浇满的深度不超过篦板厚度的l/3,条数不超过蓖孔总数的1/10。3.2缺陷焊补的技术要求3.2.1缺陷处应清除干净,裂纹缺陷应开坡口,直至呈现良好金属表面。3.2.2缺陷的焊补应在热处埋后进行。3.2.3缺陷焊补应采用奥氏体焊条,按高锰钢铸件焊补规程进行。4碳钢及低合金钢铸件缺陷处理规定4.1铸件缺陷分为不允许焊补,允许不焊补、允许焊补和机械加工中发现缺陷的处理规定四种情况处理。4.1.1不允许焊补4.1.l.1调质、淬火后的铸件或部位存在的缺陷。4.l.l.2过盈配合的轮毂轴向裂纹和缩松。4.1.2允许不焊补4.1.2.1铸件经加工可以全部清除的缺陷。4.1.2.2非加工面上不超过表2规定的缺陷。表2缺陷种类范围缺陷直径缺陷深度数量缺陷面积孔洞250×250φ53五处不超过所在夹砂φ302一处面积的2%裂纹不允许存在4.1.3允许焊补4.1.3.1铸件表面上的各种缺陷,其总面积不超过所在面积的6%,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3。4.1.3.2一般铸件裂纹,长度不超过同方向长度的1/10,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2,且500kg以下的铸件只允许有一条,500-1000kg的铸件不超过两条,1000kg以上的铸件不超过三条。4.l.3.3对铸件强度影响不大的部位,如筋、壁、轴承座底部等有穿透性缺陷。4.l.3.4各种轮形铸件的如下缺陷:a.轮辐处的裂纹不多于一处。b.轮缘端面上的单个缺陷,长度不超过该处圆周长的1/12,缺陷总面积不超过所允在面积的4%,深度不超过轮缘宽度的l/10。c.轮毂端面上的缺陷;长度不超过该处圆周长的1/10,深度不超过轮毂宽度的1/l0。d.轮缘外圆表面上的缺陷,其总面积不超过所在面积的4%,深度不超过轮缘厚度的l/l0。4.l.4机械加工中发现铸造缺陷的处理规定4.1.4.1机械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铸造缺陷,不超过4.l.3条规定时,应留出一定的加工余量进行焊补,焊补后必须进行退火处理。4.1.4.2机械加工完成后发现的缺陷,在不超过在3规定时允许不焊补使用。也可用其它适当的方法修补,其它类地铸件可参照表3规定执行。表3零件部位范围缺陷整体数量长宽直径深度数量轮缘端面200轮缘厚φ65一处五处齿圈端面400轮缘厚φ86一处十处齿齿面一个齿面0.20.3一处不在连续三个轮模数模数齿面(沟)上出类齿沟一个齿面0.30.2一处现的缺陷齿数模数模数一处不超过总齿数的1/15滚端面200轮缘厚φ105一处2000mm以下零压滚压端面200轮缘厚φ63一处件允许五处件滚压端面400轮缘宽φ85一处2000mm以上零件允许十处4.l.4.3机械加工完成后零件的缺陷,其面积乘深度数值不超过表3规定的二倍时允许焊补后修平,缺陷如在使用面上,要进行局部热处理。4.2缺陷焊补的技术要求4.2.1缺陷处应清除干部,直至呈良好金属表面。4.2.2缺陷的焊补应在热处理前进行,如果在热处理后焊补则必须再次进行热处理。4,2.3焊补用的焊条,应基本符合被焊铸件的母体材料。4.2.4焊补应按铸件缺陷焊补规程进行。5检查与验收5.1铸件缺陷焊补处,由制造厂技术检查部门按铸件质量标准检查验收。5.2铸件焊补处可用目测方法检查。5.3对铸件缺陷的焊补过程,由制造厂的检查部门进行下列检查:a.缺陷焊补处的坡口型式应符合要求;b.焊条应与铸件的材料基本相符;c.焊补处的外观不得有焊接缺陷;d.主要件的主要面焊补后,焊补处硬度与母材硬度偏差不能超过HB20。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建材装备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沈阳水泥机械厂和唐山水泥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心奇、刘廷忠、藏传宝。
本文标题:JC 401.3-91 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缺陷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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