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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技术制度修订日期修订单号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次修订审核批准2011/06/12/首次发行4A/0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批准:审核:编制:发放部门:□管理者代表□文控□业务部□采购部□工程部□工模部□生产部□品管部□仓库□行政部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技术制度1.严格遵守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3.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4.严格遵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5.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6.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伤以上的电气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发后4h内报局(总公司)主管部门。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要求1.高度24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本文标题: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技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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