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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建单位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名称)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合同条款.....................................................-16-第四章技术部分.....................................................-28-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29-第六章评标办法.....................................................-41--2-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1.1招标人:1.2招标内容:建设项目已经由长沙市发改委长发改[201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市政府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代建管理的单位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2建设地点:2.3资金来源:2.4投资控制金额:(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2.6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按长政发[2012]21号文件规定执行。2.7代建范围:采用(全程或阶段)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可研编制、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长沙市以外的,必须有在本市域内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五年)。3.2投标人应当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经本省(或市)代建主管部门(发改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代建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执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的执业资格。3.5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正在负责其它代建项目或已中标其它代建、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3.6近3年内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3.7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中标通知书备案时,行政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代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项目代建),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整。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显示屏)。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十、招标单位:-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规定1招标人2项目名称3建设地点4资金来源5投资控制金额(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7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按长政发[2012]21号文件规定执行。8代建范围采用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长沙市以外的,必须有要本市域内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五年)(2)投标人应当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经本省(或市)代建主管部门(发改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代建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执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的执业资格。(5)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正在负责其它代建项目和已中标其它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7)投标人近3年内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现场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12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1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14招标人澄清时间与方式招标人于开标前十五天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15偏离不允许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17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8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1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2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保证金开户名称:全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帐号:3、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代建”,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一式五份,不分正副本。(制作暗标所需材料请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料审查资料二份。23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资料审查资料均要求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技术标装订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标装订要求24封套上至少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2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与方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递交方式:密封送达-6-2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房间见大厅显示屏)28评标办法按湘发改代建[2009]1386号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2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根据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1年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含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随机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30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31项目代建费支付办法代建单位提供银行履约保函后,委托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进度支付,具体支付办法按合同约定。32其它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有关约定计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2)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发改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3)。-7-二、投标人须知1、定义1.1“招标人”:1.2“投标人”系指具有工程项目代建资格的单位。2、项目概况及项目代建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来源:投资控制金额:(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
本文标题:湖南省代建单位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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