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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投资结构:是指项目实体的法律组织结构,即项目发起人对项目资产权益的法律拥有形式项目融资中的投资结构和发起人之间的法律合同关系。选择投资结构:是在项目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会计、税务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条件下,寻求一种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其投资目标的项目资产所有权结构。投资结构的作用:对项目融资的组织和运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在法律上结构严谨的投资结构是项目融资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第二章2.1项目投资结构概述2.2公司型投资结构项目融资中的投资结构(IncorporatedJointVenture)2.3契约型投资结构(UnincorporatedJointVenture)2.4合伙制投资结构(Partnership)2.5信托基金结构(Trust)2.1项目投资结构概述一、设计项目投资结构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1、项目特点与项目发起人的目标2、债务责任风险的隔离程度3、税务结构4、会计处理5、产品分配形式和利润提取的难易程度6、项目管理的决策方式与程序7、项目资金的来源8、补充资本注入的灵活性要求9、融资的便利性和资产转让灵活性10、对项目现金流、资产、决策程序控制响目投结构设计影2.1.11、项目的特点和项目发起人的目标项目包含相对独立的设备或设施时,可通过项增加‘租赁公司’实体组织,进行租赁融资。当项目产品具有‘可分割性’时,可采用契约型实体组织。资当项目规模巨大而需要多家企业时,可选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也可选合作,建立契约型合作伙伴关系。以投资获利的发起人---公司型结构的使投资者免于具体的工作---信托型结构因发起人直接获得其相应份额的产品---契约素型2.1.1影响项目投资结构设计的因素2、债务责任风险的隔离程度投资者在不同的投资结构中所承担的债务责任在性质上是有所区别的。公司型合资结构的债务责任被限制在项目公司中,投资者的风险只包括已投入的股本资金及承诺的债务责任,因而投资者承担的是一种间接的债务责任;在契约型合资结构中,投资者以直接拥有项目资产安排融资,所承担的是一种直接的债务责任;在合伙制结构中,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直接的债务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间接的债务责任;在信托基金结构中,投资者承担间接的债务责任,直接的债务责任由受托管理人承担。投计因素2.1.13、税务结构影利用项目的税务结构可以设法降低项响目的投资成本和融资成本。项公司型合资结构:项目公司作为纳税主体,其目应纳税收入以公司为单位计算。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结构:合伙制结构本身不资是纳税主体,具体的收入按投资比例分配到每结个合伙人名下,以单一合伙人作为纳税主体。构合伙人可以将分配到名下的收入与其它收入合设并确定最终交纳所得税义务。契约型合资结构:由投资者自行决定其应纳税的收入问题。信托基金结构:将税前利润分配到信托基金的单位持有人,由其负责交纳所得税。响项目结构设的2.1.14、会计处理影同样一个项目投资,采用不同的投资结构,或者虽然投资结构相同,但采用不同的投资比例,在投资者自身投公司的财务报表上反映出来的结果(公资开披露程度、账务处理)会很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要承担信息公开披露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型合资结构、合伙制结构和信托基金结构需要按照在项目中三种不同的投资比例来决定投资者的计会计处理方式;契约型合资结构,无论投资者在项目中所占投资比因例大小,该项投资全部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都素必须在投资者自身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全面地反映出来。影响项目投资结构因素2.1.15、产品分配形式和利润提取的难易程度投资者是愿意直接获得其投资份额的项目产品并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理,还是愿意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去销售产品然后将项目的净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是决定项目投资结构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在公司型合资结构中,项目公司拥有项目产品,其中一个投资者很难按照自己的独立意愿处理一部分项目产品,因为其结果会影响到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设收益。计在契约型合资结构中,各个投资者由于分别承担其的在项目中的投资费用和生产费用,因此既可以在市场上单独销售自己投资份额的产品,也可以联合起来以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共同销售产品。合伙制的项目资产拥有和产品分配形式较为复杂。2.1.1影响项目投资结构设计的因素6、项目管理的决策方式与程序决策方式与程序需要确立不同投资者在合资结构的不同层次中拥有的管理权和决策权,以及这些权利的性质和实际参与管理的形式及程度。在生产管理方面,无论哪一种合资结构,多数是任命其中一个主要投资者或一个独立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其它投资者只参与不同层次的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对重大问题(长期经营计划、项目经营方向、年度经营预算等)拥有决策权。在市场和财务管理方面,决策问题与投资结构有直接联系。在契约型合资结构中,财务管理和市场销售的控制权分别掌握在各个投资者手中;在公司型合资结构中,控制权掌握在项目公司手中,因此决策方式与程序更为重要。在契约型和合伙型投资结构中,无论投资比例多少,均可直接参与项目的经营决策;在公司型投资结构中,投资比例小的投资者很难取得管理的经营决策权。项投资构素2.1.17、项目资金的来源影项目资金的来源影响投资结构响的设计如果要吸纳社会大众的投资,可采用股份有目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如果项目发起人具有项目所需的资源,但缺少资金,则可采用契约型结构,利用各自的结优势进行合作。设8、补充资本注入的灵活性要求计当项目经营出现困难或投资等的级不同时,可能要求注入一定的补充资因本。发生概率大----公司型投资结构发生概率小----契约型投资结构资结构设计影2.1.19、融资的便利性和资产转让灵活性响公司型投资结构---利用项目公司融资,较项易整体抵押;可利用税务好处和投资优惠条件目来吸引资金,同时项目公司又完全对现金流量投进行控制。契约型投资结构---融资安排较为复杂。投资者在一个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能否转让、转让程度以及转让成本是评价一个投资结构有效与否的重要因素。的公司型投资结构---违约时转让容易,更受因银行欢迎。素2.1.1影响项目投资结构设计的因素以下从贷款银行的角度考虑10、对项目现金流、资产、决策程序的控制公司型投资结构,项目贷款是完整的,无需在投资者之间分割,有利于银行对现金流、项目决策权、资产处置权的监督和控制。契约型投资结构增加项目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大银行对项目的监管难度,通常银行会要求提高利率作为补偿。在契约型中,银行对项目的控制权主要依赖投资者在项目中的投资比例关系,同时有时某一部分产品的出售可能比整个项目转让困难得多。项目2.1二、项目融资中投资结构的分类(一)公司型投资结构每个发起人对项目中的利益是间接的,不直接投资结构概述拥有项目资产的产权;只有控股50℅以上股权的才能将投资的资产合并到总公司项目资产负债表中。(二)非公司型投资结构(UnincorportedJointVenture)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可以单独对外签署合约、不可以起诉他人或被他人起诉的经济实体。包括合伙制、契约式合作结构和信托基金。(三)公司型投资结构与非公司型投资结构的区别:1.持股和以协议形式确定下来对项目资产、产品的权利。2.当项目的发起人来自不同国家时,常采用非公司型投资结构。2.1三、项目投资结构中合资协议的主要条款项目投资结构概述目前融资项目多为由几个投资者共同参与,出现这种趋势原因是:(1)大型项目的开发有可能超出了一个公司的财务、管理所能全面承受的能力,使用合资结构,项目的风险可以由所有的项目参加者共同承担。(2)不同背景投资者之间的结合有可能为项目带来巨大的相补性效益。(3)投资者不同优势结合,有可能在安排项目融资时获得较为有利的贷款条件。(4)通过合理的投资结构设计来充分利用各合作方国内的有关优惠政策。2.1三、项目投资结构中合资协议的主要条款项目投资结构概述•合资协议是项目投资结构的根本性文件。•公司型合资结构:股东协议•信托基金结构:信托契约、管理协议和信托基金单位持有人协议•合伙制结构:合伙协议•契约式合作结构:合作经营协议2.1.3合资协议的主要条款1、合资项目的经营范围•定义和说明项目的经营范围•明确投资者之间的法律经济关系•明确投资者在合资项目中的责任和权益•应明确规定合资项目经营范围的任何延伸或者收购任何新的项目都必须得到投资者百分之百的一致同意,并且任何投资者在项目以外均不得从事与合资项目相竞争的商业活动。2.1.3合资协议的主要条款2、初始资本注入形式条款初始资本注入—资本金、实物(评估价值)3、不确定性的资本补充条款严格规定债/股比率、过去要求一次性投入股本,现在股本投入可以分阶段进行,甚至在项目开始后才注入,这需要股东之间的信任、可采用信用强化手段。2.1.3合资协议的主要条款4.优先购买权•项目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合资项目中现有投资者按照规定的价格公式和程序可以优先购买其它投资者在项目中的资产(或股份)的权利。•阻止不被现有投资者欢迎的人进入项目,或者为阻止某个投资者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项目资产(或股份)资协议的主条2.1.35.项目的管理和控制合•需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制,其中包括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日常的生产管理两个方面•在公司型合资结构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在董事会要•在契约型合资结构中这个决策权在项目的管理委员会款•在项目管理委员会(或合资公司董事会)之下需要任命一个项目经理负责合资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1.3合资协议的主要条款6.违约行为的处理违约行为是指合资结构中的某一个投资者未能履行合资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可供选择的处理违约事件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违约方权益的稀释(2)违约方权益的没收(3)非违约方接管违约方责任的权利---运用交叉担保条款(4)非违约方处理违约方产品的权力(5)非违约方强制收购(6)违约方的部分权益损失(7)惩罚性利息2.2公司型投资结构公司型投资结构是与其投资者完全分离的独立的法律实体,即公司法人。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所给予的。作为独立的法人,公司拥有一切公司资产和处置资产的权利,承担一切有关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具有起诉权,也有被起诉的可能。投资者通过持股拥有公司,对于公司资产,公司股东既没有直接的法律权益也没有直接的受益人权益。股东通过选举任命董事会成员对公司的日常运作进行管理。公股东(合资)协议2.2司型投资结构投资者A投资者B持股合资公司贷款抵押+担保投资者C贷款银行2-1简单的公司型合资结构2.2公司型投资结构优点:有限责任融资安排较容易易于投资转让股东之间关系清楚、便于项目资产管理可以安排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结构缺点:投资者对现金流量缺乏直接的控制税务结构灵活性差、存在”双重征税”现象灵活应用:法律创新结构:使某一发起人充分利用税务亏损和优惠,并将收益以某种形式与其他发起人分享10%普通股资金收购新西兰钢铁联合企业的合F公司50%100%管理公司资(F的子公司)公司结构合资协议B公司T公司C公司10%二亿元30%可转换公司债券控股公司新西兰钢铁联合企业抵押+担保贷款协议国际银团100%100元2.3合伙制结构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Partners)之间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共同从事某项商业活动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法律关系。合伙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其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法人。合伙制结构通过合伙人之间的法律合约建立起来,没有法定的形式,一般也不需要在政府注册,这是与成立一家公司最本质的不同。合伙制包括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类型。最显著的特点:2.3.1普通合伙制结构所有合伙人对于合伙制结构的经营、债务,以及其它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负有连带的无限制的责任。与公司型结构相比较,合伙制结构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公司型结构资产是由公司而不是其股东所拥有;而合伙制的资产则是由合伙人所拥有;公司型结构的债权人是项目公司而不是其股东的债权人;但合伙人将对普通合伙制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公司型结构的一个股东极少能够请求去执行公司的权利;但每一个合伙人均可以要求以所有合伙人的名
本文标题:项目融资投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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