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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4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一期20万千升工程施工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招标人: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章):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12年2月日承办人签字: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报价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六、开标七、评标与定标八、授予合同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及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及投标专用光盘(另附)第六章图纸和其他资料(另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各投标单位:1、招标人现就对其新建年产4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一期20万千升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贵单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请贵单位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投标文件。3、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出席。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2月日16时00至16时30;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观潮路715号(文昌花园西大门向北100米)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扬州市友谊路53号联系人:唐立阳电话:0514-87362553-8804传真:0514-87362553-8804电子邮箱:zy7362553@126.com3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新建年产4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一期20万千升工程施工一标段建设地点扬州市鼎兴路28号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编号扬发改许发【2011】660号批文名称扬州市发改委关于下达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重新备案的通知书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其中,财政资金/,自筹资金100%□非国有资金:___%招标范围酿造车间、食堂、销售楼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土建、安装、消防、装饰工程工程规模约16740M2工程特征框架结构工程预算价万元招标控制价万元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质量要求合格创优要求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资格预审时已缴纳)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无业绩要求:无信誉要求:无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满足资质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50元/份(含光盘)图纸押金1000元■退还不计息□不退还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2份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澄清及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2月日方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2月日获取方式:的“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观潮路715号(文昌花园西大门北50米)地点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开标会时间2012年3月日9时30分地点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5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唱标顺序随机唱标预算编制依据预算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报价方式清单报价。暂估价金额/万元甲供材金额/万元暂估及甲供材料内容标书装订及密封要求1、投标文件按“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标”、“项目经理业绩”(如无内容,应作出书面说明此项无内容加盖法人公章,并按要求封装)分别封装,并标明相关标识(如“技术标”、“商务标”、“项目经理业绩”)。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电子文件刻盘后放入技术标标袋。2、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30分,经济标70分,每高出1%扣0.3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米及以上的框架结构的房建工程为准。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渣土外运工程分包金额要求:6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本工程渣土外运的工程必须分包给具备《渣土运输车辆许可证》、《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证》和《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渣土运输企业作业。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不计息,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其它:/合同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进场后付合同价的20%,施工过程按月拨付工程进度款,月进度款为每月完成工程造价的80%,同时按规定扣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5%作为工程保修金,至工程保修满无整改后付清。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发票方能支付。其他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打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但需将此表刻入光盘中。2、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3、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联系方式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7地址:扬州市友谊路53号电话:0514-87362553-8804联系人:唐立阳传真:0514-87362553-8804电子邮箱:zy7362553@126.com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名):单位(盖章):8一、总则1、招标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结构层次及建筑面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人资格要求:1.10.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1.10.3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9(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2、投标费用2.1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3具体费用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图纸押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日内凭全套图纸及押金收据退还。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内容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1)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标准与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5)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含投标专用光盘);10(6)图纸和其他资料(7)技术规范及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所有投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4.2根据本章第6款和第7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行电子化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扬州市工程建设网”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5.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登录“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5.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扬州市工程建设网”网上“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招投标监11管部门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
本文标题:电子招标文件(一标段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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