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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招标文件招标单位: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二月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4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17第四章合同格式……………………………………………………………35第五章投标函格式…………………………………………………………39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3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人: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路56号联系人:苗科长联系方式:0635-8308577二、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37号联系人:张中云联系方式:0635-8360926、156-6665-1331电子邮箱:sdzb2010@126.com三、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四、招标内容:包号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一空调采购及安装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地源热泵空调机组的能力或具有空调机组生产厂家的授权函;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相应的强制认证)、地(水)源热泵机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证件;4、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6、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4包二电梯采购及安装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证明;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市兴华东路37号工业大厦三楼招标部)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每天8时-12时,14时-17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包一:500元/份(含图纸)、包二: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聊城市兴华东路37号工业大厦)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5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交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4招标人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交货及安装调试期6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更快交货及安装调试期。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货到现场付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9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每天8时-12时,14时-17时(节假日除外)12招标资料费用包一:500元/份(含图纸)、包二:300元/份,售后不退。1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储存介质为U盘,不予退还,格式为“WORD或EXCEL”,不能为“PDF”如不能按规定提交的投标企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装订正本、副本统一采用A4纸打印,并统一采用胶装方式,不能采用活页装订,如不按规定装订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应进行包装,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或分别密封包装;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密封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1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聊城市兴华东路37号)18投标保证金包一:35000元整(叁万伍仟元整)、包二:6000元整(陆仟元整),开标前一天以电汇形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聊城市市中支行账号:1611015409200005863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6联系人:罗会计0635-836281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扣除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19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20投标报价投标企业供货的的总价。报价包括主件、标准附件、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质保期内提供服务、验收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21质量保证期包一:二个采暖季。(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量保证期,质保金支付时间仍按壹年期满支付)包二:二年。(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量保证期,质保金支付时间仍按壹年期满支付)注: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开始。22答疑安排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1月10日17:00前发送至sdzb2010@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0635-8360926。如无疑问将视为投标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开标后投标单位不得再就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文件书面告知所有投标单位。2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包一: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2、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原件;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相应的强制认证)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地(水)源热泵机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4、代理商提供空调机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服务承诺函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见附件】;包二: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2、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证明原件。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7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见附件】;注:①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②证件资料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块交给工作人员,以备审查,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③所有资格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文件正本和副本中体现,且必须保证其真实性,投标人对资质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④企业资质证件原件可凭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若相关证件处于年审状态,携带相关审核机构出具证明原件,可视为携带该证件原件。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原件。24联系方式招标人: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苗科长联系方式:0635-8308577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37号联系人:张中云联系方式:0635-8360926、156-6665-133125控制价包一空调采购及安装:187万元包二:电梯采购及安装:3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控制价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不予进入详细评审。26备注包一、包二投标企业必须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贺经理、电话:138-6353-7689)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否则自行承担为此造成的损失,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企业自己承担。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8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1.2分包情况:详见前招标公告。1.3各投标单位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资格2.1详见招标公告。2.2若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大项有变化,则应随其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已变化的相关资料。2.3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2.4不允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2.5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包号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3.招标范围3.1本次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资金来源及支付4.1本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款项支付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劳务工资支付及相关规定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投标函格式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空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JFZB-2016-120296.2除6.1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6.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无论是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本文标题:空调、电梯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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