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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空调末端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二次)项目编号:QDSSB20150600301招标人: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5年7月10日1招标文件备案表代理人编制人:黄则辉、陆琴、冯建敏法定代表人(签章):代理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2015年月日招标人审阅人(签名):招标人: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2015年月日备案单位备案单位:启东市政务中心(备案章)2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空调末端设备采购21.1货物名称空调末端设备,详见《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31.1交货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施工现场41.1交货日期2015年8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5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4.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72.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8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3.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地点:启东市人民医院病房楼施工现场107.1招标文件的澄清网上公开集中发布澄清文件的网址及栏目: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答疑公示”栏目1110.4投标保证金1.8万元人民币(银行汇票)1212.6投标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法131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4.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516.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1619.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7月31日9时30分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1726.1评标办法含技术方案的价格单因素法1831.1履约担保金额8万元人民币(银行汇票)19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启东办事处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综合楼六楼联系人:冯建敏电话:0513-83352336传真:0513-833516673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2.2本招标项目采用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招标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3.踏勘现场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9项所述地点,自行组织对交货地点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2投标人对现场情况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6项。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表第七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第八章图纸资料6.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及自行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须在2015年7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qdztbjys@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7月17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邮箱(qdztbjys@163.com)。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答疑公示”栏目上公布。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报启东市政务中心备案后,将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答疑公示”栏目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答疑公示”栏目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5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若投标者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他印刷品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需提交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对投标的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0.1、10.2、10.3)10.1资格证明文件10.1.1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详见第七章)10.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0.1.3空调设备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10.1.4空调设备制造商的空调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0.1.5空调设备制造商三年内柜式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的国家权威部门检测报告及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10.1.6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0.1.7销售许可代理证书及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售后服务担保承诺书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上述第10.1.2至第10.1.7项所需资料要求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10.2技术标10.2.1《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第六章详见附件一);10.2.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第六章详见附件二);10.2.3生产厂商公开发表的尚在通用的产品样本(加盖生产商公章);10.2.4承诺书(格式第六章详见附件九);10.2.5投标人在南通地区设立常驻维修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610.2.6风机与设备制造厂家配套历史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10.2.7供货计划;10.2.8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方案。10.3.9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含检测工具)、仪器、仪表及常用工具清单(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六)10.3商务标10.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第六章详见附件八);10.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六章详见附件七);10.3.3投标书(格式第六章详见附件三);10.3.4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四);10.3.5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五)[应对每项货物作分项报价]。10.4投标保证金10.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4.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启东市财政局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启东市财政局;帐号:89288015201110000066;各银行通用条款:(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建行除外);(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4)加盖对应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除外)。各银行的特殊条款:(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2)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7(3)华东三省一市以外的建设银行汇票——⑴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预算收入专户”;⑵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⑶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ⅹⅹⅹⅹⅹ”印章(ⅹⅹⅹⅹⅹ为五位数行号);⑷投标人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的建设银行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4)其他(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等)汇票——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注意:(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2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10.4.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10.4.4评审结果公布后,未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10.4.5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信誉保证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10.4.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5款规定修正标价;(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1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若经查实,中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款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报价812.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合同条款上所列设备的设计选型、供应、运输、装卸、检验、组装、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售后服务等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综合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2.4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12.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2.6投标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中列出的货物名称和技术规格及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货物,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货物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12.7投标货物综合单价应包括下列费用:12.7.1货物的出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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