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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第7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第七章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返回目录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标一、招标投标概念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宗交易。它的特点是由唯一的买主(或卖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或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从中选择优胜者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协议实现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业主择优选择工程承包商的主要交易方式。招标的目的是为计划兴建的工程项目选择适当的承包商,将全部工程或其中某一部分丁作委托这个(些)承包商负责完成。承包商则通过投标竞争,决定自己的生产任务和销售对象,也就是使产品得到社会的承认,从而完成生产计划并实现盈利计划。为此承包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在投标竞争中获胜,为业主所选中。这些条件主要是一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足能胜任承包的任务、效率高、价格合理以及信誉良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因而必然受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的制约。招标投标意在鼓励竞争,防止垄断。二、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具体招标范围的界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三、建设工程招标的分类建设工程招标内容如图7—1所示。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又叫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在国外称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它是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过程实行招标。总承包商根据业主所提出的建设项目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试生产、竣工投产等实行全面报价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是指业主就拟建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任务以法定方式吸引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参加竞争,经业主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业主从中择优确定承包商完成工程勘察或设计任务。工程施工招投标是业主针对工程施工阶段的内容进行的招标,根据工程施工范围的大小及专业不同,可分为全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招标和专业工程招标等。建设监理招标,是业主通过招标选择监理承包商的行为。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货物招标,是业主针对设备、材料供应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进行的招标。四、招标方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后可以不通过招标的方式直接将建设项目授予选定承包商。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业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业主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业主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五、招标工作的组织方式招标工作的组织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主自行组织,另一种是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业主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不具备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六、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既是承包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与将来中标的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建设工程招投标根据标的不同分为许多不同阶段,每个阶段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不尽相同。本教材仅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做主要介绍。(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1.投标须知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前附表;总则;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情况;招标文件的解释、修改、答疑等有关内容;对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递交、修改、撤回等有关内容的要求;标底的编制方法和要求;评标机构的组成和要求;开标的程序、有效性界定及其他有关要求;评标、定标的有关要求和方法;授予合同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内容。对于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还要对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资料提出具体的要求。2.合同主要条款主要包括的内容有:所采用的合同文本;质量要求;工期的确定及顺延要求;安全要求;合同价款与支付办法;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工程变更的价款确定方法和有关要求;竣工验收与结算的有关要求;违约、索赔、争议的有关处理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条款。3.投标文件格式对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的格式做出具体规定。4.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5.技术条款主要说明建设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要求等有关内容。6.设计图纸招标项目的全部有关设计图纸。7.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应该明确规定所有的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这个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8.投标辅助材料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辅助材料。(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须知;(2)投标文件格式;(3)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4)评标标准和方法;(5)合同主要条款。2.招标文件编写应遵循的主要规定招标文件组成中的各主要内容,不再一一叙述,大部分与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相同。但在招标文件编写时,还应该注意遵循以下规定:(1)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该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2)允许中标人对非主体设备、材料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主要设备或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者允许分包。除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改变标准设备、材料的供应商外,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改变标准设备、材料的供应商的,不应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3)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程序,如图7—2所示。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各类房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小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2.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招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如果有)相关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出资格预审公告。经预审合格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6.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发放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或被邀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7.勘察现场为使投标单位获取关于施工现场的必要信息,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招标单位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8.投标答疑会招标单位在发出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勘察现场之后,根据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1)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后,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答疑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答疑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及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所有参加投标答疑会的投标单位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答疑会。在开标之前,招标单位9.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开标、评标、定标11.宣布中标单位12.签订合同以上10-12环节请见本章第五节“开标、评标与定标”。(二)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程序建设工程货物招标程序,如图7-3所示。第二节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返回目录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如下:(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项目清单;(7)零星工作项目表;(8)规费、税金等。工程量清单应该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的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按五级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即一至九位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的规定设置;第五级编码,即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各级编码代表含义如下:(1)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两位)。附录A建筑工程为01,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为02,附录C安装工程为03,附录D市政工程为04,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为05,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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