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华东国际工业博览城整合推广策略案
1绩溪县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编号:JZC201226采购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012年10月19日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绩溪县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编号:JZC201226。2.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内容及预算:绩溪县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选址位于绩溪县印潭路以北、西区公园以西,总建筑面积约2500m2。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25万元。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5.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5.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5.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的发售: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46.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投标人应将保证金汇(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不接收现金;7.2保证金应于2012年11月9日8时3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9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收。9.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1月9日9时在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10.联系方式:采购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程利军联系电话:0563-8168852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地点:绩溪县木牌楼10号(适之路华阳派出所隔壁)联系人:程工胡工联系电话:0563-8166637绩溪县招投标中心2012年10月19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绩溪县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编号:JZC201226.2采购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3▲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中标服务费:2000元。5▲采购预算:25万元。6▲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500元;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1月9日8时30分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3.保证金指定账户及账号:(1)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2)保证金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3)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ZC201226号招标采购保证金)。4.投标人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现场踏勘: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使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8答疑与澄清:招标文件收受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2012年10月26日17:00前(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应当加盖公章,由法6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在质疑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回复的内容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发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也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答疑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绩溪县招投标网”公布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日。1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9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3▲开标时间:2012年11月9日9时;▲开标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4开标现场验证:▲1.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以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以上均为原件;1.2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均为原件;1.4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没有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审查,如投标文件中已提供且有效的视同已在现场提交。以下情形下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原件相同的效力:(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或遗失等情形的,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2.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评标相关材料的原件:2.1投标人2010年以来承担的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2000m2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证明材料:合同书;2.2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0年以来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设计奖的获奖证书;2.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0年以来承担的类似业绩(指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建筑面积2000m2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证明材料:合同书及其他足以证明其为该项目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2.5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的职称证书、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2.6投标人没有在开标会上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在评审时作为相关评分因素不得分处理。3.上述第一、第二条所指的材料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与身份证件核对后,身份证件退还投标人代表,其余材料将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清点、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审查后退还给投标人。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预中标公示等)公告的媒体有:宣城市政府采购网()、绩溪县招投标网()。17中标通知书: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8▲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9▲付款方式:1.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送审本)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2.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审定本)及施工图成果后30日内,余款支付完毕。20▲项目完工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完成本项目并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2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2500元;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服务后,履约保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还。8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1.2.2采购人:是指采购单位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2.3供应商:是指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企业。1.2.4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集中采购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5“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1.2.6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须承担的绩溪县规划展示馆设计方案及工程设计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7“项目”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1.2.8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4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指:建筑面积2000m2以上(单份合同)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经验,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指设计合同书复印件)。9▲1.5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分包。1.9现场勘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1.10特别说明:▲1.10.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之日递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1.10.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0.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其他责任。1.10.5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除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密封不符合规定退回等招标文件规定情形外,均不退回投标人,请投标人10自行做好存档。1.11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1.12质疑和投诉1.1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2.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13中标服务费:2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集中采购机构。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本文标题:华东国际工业博览城整合推广策略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181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