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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会议室家具的招标公告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会议室家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SZGX2008-G-001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会议室家具一批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制造企业,且在苏州有固定的服务地点,如在苏州没有分公司且需联合当地的授权经销商进行联合投标,保证将来的售后服务。投标人注册实收资本≧4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500万元.2、投标人为办公家具的生产商或生产厂商的代理商、经销商。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及ISO14001体系认证。3、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4、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在苏州地区参加政府采购的实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2008年5月13日-2008年5月19日(节假日例外)出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50元。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汇款银行及帐号:账户名: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4170200001819100053010开户行:华夏银行苏州支行营业部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2008年6月3日下午1:00-1:30接收截止时间:2008年6月3日下午1:30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二楼开标大厅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接收人:陈泽铭戴军生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08年6月3日下午1:30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陈泽铭戴军生联系电话:0512-6112753367635087传真电话:0512-67635087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邮政编码:2150211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会时间:2008年5月20日上午9:30答疑会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5天内送货安装完毕供货地点: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联系人:金建明联系电话:68688277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上发布。苏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26854868615855。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08年5月13日2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号:SZGX2008-G-001采购单位: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内容:会议室家具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00八年五月3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四章招标书………………………………………………………29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40第六章合同的特殊条款……………………………………………46第七章评分要点……………………………………………………494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条款号项目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SZGX2008-G-00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邮编:215021电话/传真:0512-6112753367635087联系人:陈泽铭戴军生3采购人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4标书组成1、投标资格文件;2、投标的补充必备文件;3、标书附件格式部分;4、投标报价表(须另装订成册);5、投标技术部分;6、投标商务部分;7、投标其它资料;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投标时须已到以下银行帐户:账户名: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89060154800000295开户行:浦发银行三香路支行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三十日内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投标密封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9答疑会召开时间地点2008年5月20日上午9:30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10投标书递交时间地点2008年6月3日13:00~13:30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11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3日13:3051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08年6月3日13:30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13签订合同地点凭招标人通知14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5评标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6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预中标人17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0.818履行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9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6第一章投标邀请函7招标函: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拟采购的会议室家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ZGX2008-G-001号招标内容:会议室家具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内送货安装完毕交货地点: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地点答疑会时间:2008年5月20日上午9:30答疑会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投标时间:2008年6月3日下午1:30前(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3日下午1:00-1: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08年6月3日下午1:30整(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二楼账户名: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4170200001819100053010开户行:华夏银行苏州支行营业部单位名称: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4楼A座电话:(0512)6112753367635087传真:(0512)67635093邮政编码:215021联系人:陈泽铭戴军生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A、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国信集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4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直接反映情况。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2、词语释义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B、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0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委托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C、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第四项规定的投标书面答疑截止时间使招标人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可派代表于前附表第9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现场答疑会。10.2投标答疑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11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前附表第1项中序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D、投标文件说明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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