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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犐犆犛43.080.01犜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犌犅/犜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犈犾犲犮狋狉犻犮犿狅狋狅狉犮狔犮犾犲狊犪狀犱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犿狅狆犲犱狊—犘狅狑犲狉狆犲狉犳狅狉犿犪狀犮犲—犜犲狊狋犿犲狋犺狅犱狊20090625发布2010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静炜、许立宇、何云堂、王业明、黄晓东、姚湘江、黄金权、王强、叶建军、赵春明、贾爱萍等。Ⅰ犌犅/犜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包括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爬坡能力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储能蓄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义见GB/T24158,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类型(GB/T5359.1—1996,neqISO3833:1977)GB/T537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GB/T18385—2005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ISO8715:2001,MOD)GB/T19596 电动汽车术语(GB/T19596—2004,ISO8713:2002,NEQ)GB/T24158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T5359.1和GB/T19596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试验通则4.1 试验车辆准备4.1.1 试验车辆应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在进行试验前走合100km。4.1.2 试验车辆的机械运动部件,应按照制造厂的规定涂抹润滑油。4.1.3 试验车辆轮胎气压及机械运动部件用润滑油黏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4.1.4 试验车辆试验时的加载质量(无特殊规定的)按照GB/T5378的规定。4.1.5 试验车辆用动力蓄电池为出厂一年内,充、放电次数在50次以内的完全充电电池;使用全新动力蓄电池时,按照制造厂提供的充电程序进行完全充电。如果制造厂未规定充电程序,则按GB/T18385—2005中5.1的规定进行。4.1.6 除必需的设备和车辆日常操纵部件外,试验车辆的照明及信号装置及辅助装置应关闭。4.1.7 试验开始前电池在(25±5)℃的温度下静置8h。4.1.8 若试验车辆上安装测试仪器,应尽量减少对各轮载荷分布的影响,并应尽量减小风阻影响。4.2 试验仪器试验仪器的要求符合GB/T5378的规定。4.3 试验场所4.3.1 整车性能试验,按照各试验项目的需求,可在道路上或底盘测功机上进行。4.3.2 试验道路应为沥青或混凝土的直线道路,路面应平坦、干燥、整洁,试验时不致引起轮胎打滑。1犌犅/犜24156—20094.3.3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路段应尽量水平,其中纵向坡度不允许超过1%,且任意两点之间的高度差不超过1m,横向坡度不超过3%。4.4 驾驶员驾驶员的要求应符合GB/T5378的规定。整个试验过程中,驾驶员骑姿应尽可能保持不变。4.5 试验要求4.5.1 试验时,室内温度应在(25±5)℃以内,室外温度应在(25±10)℃以内,平均风速在3m/s以下,室外试验不能在雨天或雾天进行。4.5.2 本试验规程中所提及的设备、质量、胎压及其他数据如未注明其测量误差的,其误差值均为±5%以内。4.5.3 为减少试验误差,进行道路试验时,应进行往、返两个方向。如果道路试验与底盘测功机试验结果有差异的,以道路试验数据为准。4.5.4 无特殊说明的,下列各项试验方法的试验条件按照本章的规定执行。5 试验方法5.1 试验程序如果各项试验连续进行,按下列顺序安排试验:———试验车辆准备(见4.1);———最高车速试验(见5.2);———加速性能试验(见5.3);———爬坡能力试验(见5.4)。以上每项试验开始时,动力蓄电池的充电状态是前一个试验后的状态(更换试验场地过程中,避免消耗动力蓄电池电量),最高车速试验开始时动力蓄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如果各项试验都分别单独进行,各项试验的试验条件按照第4章的规定,并按5.2.2.3的规定对车辆进行预热。各项试验开始时,动力蓄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5.2 最高车速试验5.2.1 试验条件5.2.1.1 需符合第4章试验通则的相关要求。5.2.1.2 在试验道路上设置测试区,测试区的长度至少为200m,在此测试区的两端应有足够长的助行区域和保证安全停车的辅助区域,并能够双向行驶。5.2.2 试验方法5.2.2.1 本试验可以在道路上也可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5.2.2.2 按照4.1.4的规定对试验车辆加载。5.2.2.3 以30km/h(最高车速达不到30km/h,则以最高车速进行)的车速首先行驶6km后进行试验。5.2.2.4 道路试验5.2.2.4.1 试验时,试验车辆在助行区域加速行驶,在到达测试区前保持最高车速,保持最高车速通过测试区,测量通过测试区的时间狋1。5.2.2.4.2 随即在同路段进行反方向试验狋2,测定次数往返为一次,试验应至少连续进行三次。5.2.2.4.3 每次试验取往返行程车速的算术平均值,按式(1)计算每次试验结果:犞=3.6犔/狋…………………………(1) 式中:犞———平均车速,精确到一位小数,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犔———测试区长度,单位为米(m);2犌犅/犜24156—2009狋———往返试验所测时间的算术平均值(狋1+狋2)/2,单位为秒(s)。5.2.2.4.4 每次试验所测得的平均车速的最低值和最高值之差不得大于最低值的3%,否则应追加测试次数,舍去偏散较远的值。5.2.2.4.5 试验最终核定的最高车速为各次试验测得的平均车速的算术平均值,数值精确到一位小数。5.2.2.4.6 在进行5.2.2.4.1,5.2.2.4.2时,可以采用测速仪直接测量通过测试区的最高车速,然后按照5.2.2.4.4~5.2.2.4.5的规定计算最高车速。5.2.3 底盘测功机试验5.2.3.1 按照附录A设定底盘测功机,并将试验车辆置于在底盘测功机上。5.2.3.2 试验车辆在底盘测功机上以最高车速运转,直接读取车速。连续试验三次,最高车速为三次试验测得车速的平均值。三次测量的车速值需满足5.2.2.4.4的规定。5.2.4 试验数据和结果记录在表B.1。5.3 加速性能试验5.3.1 试验条件5.3.1.1 需符合第4章试验通则规定的相关要求。5.3.1.2 在试验道路上设置测试区,在此测试区的两端应有足够长的辅助行驶区,测试区的长度按表1规定,并在测试区标明测试点,标示点设为距始点30m、100m、200m、400m处,或其他点设立测试标点。表1 加速性能试验测试区的长度单位为米 车型试验项目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二轮三轮二轮三轮起步加速性能1002002004005.3.2 试验方法5.3.2.1 本试验可以在道路上也可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5.3.2.2 按照4.1.4的规定对试验车辆加载。5.3.2.3 道路试验5.3.2.3.1 试验时,试验车辆停于加速测试区始点外0.5m处(以前轮压线为准)。试验开始时,以最低挡(速)起步,进行急加速,迅速通过试验区,用自动计时装置或秒表测定试验车辆从始点到终点所用的时间。每次试验应往返进行,连续试验两次(测定次数往返为一次),求出两次往返测定时间的平均值。5.3.2.3.2 根据5.3.2.3.1求出的测定时间的平均值,用式(2)求出始点到各标点的加速度,数值精确到一位小数。犪=2犛狋2…………………………(2) 式中:犪———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犛———起点至各标点的距离,单位为米(m);狋———起点至各标点的时间,单位为秒(s)。5.3.2.3.3 试验数据及结果记录到表B.2。5.3.2.4 底盘测功机试验5.3.2.4.1 按照附录A设定底盘测功机,并按照要求将试验车辆置于在底盘测功机上。5.3.2.4.2 试验车由静止状态,进行急加速,直接读取到达30m、100m、200m、400m的时间。连续3犌犅/犜24156—2009试验三次。5.3.2.4.3 按照5.3.2.3.2计算加速度,并按5.3.2.3.3的要求进行记录。5.4 爬坡能力试验本项目主要规定了最大爬坡度试验方法。同时也提供了定速爬坡、定坡度爬坡的试验方法。a) 最大爬坡度试验:可以决定车辆最大的爬坡坡度。b) 定速爬坡试验:可以决定车辆在一定速度下,最大的爬坡坡度。c) 定坡度爬坡试验:可以决定车辆在定坡度爬坡时的稳定车速。5.4.1 试验条件5.4.1.1 满足第4章试验通则的相关要求。5.4.1.2 按照4.1.4的规定对试验车辆加载。5.4.1.3 试验场所5.4.1.3.1 最大爬坡度试验,应有人工防滑的陡峭斜坡或是自然的坚硬泥土、草地斜坡路面,其坡度最好能与制造厂预估的车辆最大爬坡角度相近,而所使用的测量区域,为10m长的均匀斜坡,且在测量区域的前端应设置起动车道。5.4.1.3.2 定速爬坡试验、定坡度爬坡试验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5.4.2 试验方法5.4.2.1 最大爬坡度试验5.4.2.1.1 试验车辆的起始挡位为车辆前进挡的最低挡位。5.4.2.1.2 试验车辆置于试验区内,车辆的加速器,需位于最大开度位置,也就是在最大驱动力的状态。5.4.2.1.3 试验时,车辆应以低于5km/h的速度,从起动车道向测量区域前进,车辆能于8s(或更短)时间内,通过测量区域,则此测量区域的坡度,即为车辆的最大爬坡角度。5.4.2.1.4 如果没有适当的试验坡度,则试验车辆可以在不同的负载下进行(或增或减),获得其最大驱动力,则最大的爬坡角度可以下式表示:犉max=犕0×犵×sinθ0=犕×犵×sinθmax…………………………(3)tanθmax=tansin-1犕0犕sinθ(){}0…………………………(4) 式中:犉max———最大驱动力,单位为牛顿(N);犕0———试验车辆的实际质量,单位为千克(kg);犵———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2);θ0———试验时斜坡角度,(°);犕———试验车辆的试验质量,单位为千克(kg);θmax———最大爬坡角度,(°)。5.4.2.2 定速爬坡试验5.4.2.2.1 将试验车辆置于底盘测功机上。5.4.2.2.2 底盘测功机设定为定速控制模式,让底盘测功机反带试验车辆至设定车速。5.4.2.2.3 车速达到设定速度稳定后,加速器全开,待试验车辆再度稳定后,记录试验车辆输出的功率犘,由此输出功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出此车速下的最大爬坡角度。犘1=犆犞2…………………………(5)犘=犘1+犘2…………………………(6)犘2=犕×sinθ×犞×9.8…………………………(7)θ=sin-1犘-犘19.8×犕×()犞…………………………(8)4犌犅/犜24156—2009 式中:犘1———前进功率,单位为瓦(W);犆———底盘测功机的模拟负载参数,单位为千克(kg);犞———设定
本文标题:GB-T 24156-2009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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