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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建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郎溪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8月1目录第一卷商务条款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条款3.1通用合同条款3.2专用合同条款4协议书5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第二卷技术条款2第一卷商务条款31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郎溪县建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已由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郎溪县财政局,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郎溪县建平镇朱侯、三岔行政村。2.2建设规模:建成高标准农田1.00万亩,详见工程施工图纸。2.3计划工期:2013年3月底前竣工。2.4招标范围: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水利措施(桥、涵、闸、泵站、放水口、渠道衬砌、排涝沟等田间配套工程);农业措施(土地平整、深耕,田间道路等)。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共分为两个标段,总体以南北向十字沟为界。一标段为南北向十字沟以西,标段四至为:东至南北向十字沟,西、南、北均为项目区边界;二标段为南北向十字沟以东,标段四至为:西至南北向十字沟,东、南、北均为项目区边界。涉及边界工程量的划分为:南北向十字沟上机耕桥Q002为一标段,机耕桥Q003、Q004为二标段;地埋管道T001为一标段,T002为二标段,南北向十字沟衬砌0.10km为二标段,东西向十字沟衬砌0.10km为一、二标段各0.05km。灌溉站P001纳入一标段。2.6质量标准:合格2.7控制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09年以来有类似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业绩(含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项目、水务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农业部门标准农田项目)。3.3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须同时参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4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6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3.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10万元整(RMB:10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帐户。3.6.2诚信保证金: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元);诚信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诚信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诚信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帐户。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帐户:账户一: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账号:1317088009026411678账户二: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账号:34001756208053005297账户三: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账号:184214785276账户四:账户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0201200000000057051【备注栏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时间:2012年8月日至2012年8月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报名即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4.2报名方式:①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在(郎溪县招标投标入口);②已注册成为郎溪县招投标系统会员的投标人,请登陆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需用网银在线支付标书费;5③未注册郎溪县招投标系统的企业,请登陆郎溪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网站注册,具体操作细节请参照系统教学版块(!view.action?article.id=791&resourceCode=xtjx_op建设投标人用户注册操作视频)注册。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日9时30分,地点为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的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拟派项目经理应当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拟派项目经理可以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参加本次开标会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标后管理办法中标企业的标后管理将参照“郎政办【2010】111号文---关于印发郎溪县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具体内容请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查询。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8、联系方式联系人:翁剑联系电话:0563-7022481传真:0563-702248162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工程名称:郎溪县建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工程概况:郎溪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2土地治理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总体以南北向十字沟为界。一标段为南北向十字沟以西,标段四至为:东至南北向十字沟,西、南、北均为项目区边界;二标段为南北向十字沟以东,标段四至为:西至南北向十字沟,东、南、北均为项目区边界。涉及边界工程量的划分为:南北向十字沟上机耕桥Q002为一标段,机耕桥Q003、Q004为二标段;地埋管道T001为一标段,T002为二标段,南北向十字沟衬砌0.10km为二标段,东西向十字沟衬砌0.10km为一、二标段各0.05km。灌溉站P001纳入一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3施工工期:2013年3月底前竣工。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2009年以来有类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业绩。(以合同载明时间为准)3、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7合同方式:本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地深耕采用固定总价承包,其他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每标段最终实施的工程范围由招标人确定。8投标有效期:60天9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每标段3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7金和诚信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注明工程名称(以到达上述帐户时间为准),且必须由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汇出。(投标人还应注意银行双休日不办理对公业务等因素,故应尽量提前办理,以免未能按时到帐导致投标无效。)凡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语言文字使用汉字,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密封在商务标正本中),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另提供3份副本。11招标人:郎溪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2开标时间:2012年月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二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13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由中心打入招标人基本账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可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计利息)(2)诚信保证金的退还:诚信保证金在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可退还,退还方式同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需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由中心打入招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将无息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收到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在1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履约保证金退还:待工程县级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补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选择中标人。82.1总则2.1.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2.1.1.1工程名称:郎溪县建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2.1.1.2招标人:郎溪县财政局2.1.1.3设计人:合肥恒润工程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1.1.4监理人:安徽省和县通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1.1.5承包人:由招标人公开招标选定2.1.1.6工程概况:见前附表第2条2.1.1.7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1.1.8施工工期:见前附表第3条2.1.1.9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2.1.2资金来源2.1.2.1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2.1.2.2本工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3投标人的资格2.1.3.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见前附表第5项2.1.3.2本次招标项目按2.1.3.1款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1.3.3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一步补充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2.1.3.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2.1.4不允许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贰套或贰套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每份投标文件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2.1.5投标费用2.1.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1.5.2以下四项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投标人应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报价),由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取。①本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②中标单位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9收费项目中标价(万元)收费标准(元)工程建设项目50以下200050—1006000100—50015000500—1000200001000—5000250005000—100003000010000以上35000③中标单位须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如下:收费项目中标价收费标准(元)1.施工(含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服务收费200万元以下2400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3600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6000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8500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12000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150005000万元以上200002.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项目50万元以下250050万元以上35003.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100万元以下2000100万元以上3000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100万元以下1500100万元以上2500④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用按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的60%计取。2.1.6保密招标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和招标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10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1.7语言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文字均使用现在汉语文字。2.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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