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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信用联社网点门楣招牌升级安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南充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印制二〇一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3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条件要求...........................................20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22第七章评标办法........................................................................................31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361第一章投标邀请(被邀请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我社实际,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单位决定对西充县信用联社网点门楣招牌升级安装采购项目施工队伍入围进行邀请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西充县信用联社网点门楣招牌升级安装采购项目。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三、招标项目简介:2015年度内的西充县信用联社网点门楣招牌升级安装采购项目(共1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充县晋城镇学院街库楼坝新区物业楼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充)办公室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0日15: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七、开标地点:西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楼会议室八、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址:西充县晋城镇天宝路298号联系人:鲜先生联系电话:0817-4221639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2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8-65182913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价格标的本项目报价不限。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分法()性价比法()4候选与定标候选人3-5名,中标入围3名。5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交款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现场现金交纳(密封盖鲜章)。6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总价款的10%。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7入围单位施工年限2015年度内的西充县信用联社网点门楣招牌升级安装采购项目8合同价格合同单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具体金额由西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结合施工条件、工期、运距等因素确定。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4.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按招标文件要求。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条件要求;(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7)评标办法;(8)合同主要条款(参考)。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5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本次招标不组织答疑会或现场考察。8.2对有关问题的书面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传真方式提供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联合体投标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6定的特定条件。1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2.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政府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最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4.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和满足。14.3审资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7容:(1)投标函;(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与投标的除外);(5)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现金现场(密封盖鲜章)交纳形式。16.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4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足。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8复均应为
本文标题: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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