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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NHWA17-008JSQ工程名称: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扩建工程2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项号内容规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扩建工程建设地点:金山桥厂区内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1个标段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单层建筑面积:360平方米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6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范围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4投标函:6投标保证金:无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17时00分收标书、开标地点: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505室10电话:0516-87661135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3前附表(二)项号内容规定1注意:以下招标文件中黑体字为投标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一、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随原件提交《中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一份。二、本工程无效标书判定: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建造师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4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2.改变或删除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数量、项目特征的;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格、暂列金额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9.本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的特殊规定: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5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扩建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2本工程具体概况:详见前附表1.3该工程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前附表所述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招标事宜。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及层数、建筑面积、承包方式、要求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及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已履行完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已经提交相关部门备案,招标公告已经发布,现自主采用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3、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已经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各项支付。4、投标人需资格审查条件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工程所需的资质等级及各项资料,包括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1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4.2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房屋建筑一级总承包及建造师一级资质等级证书);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4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B证);4.5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承接核准手续;4.6必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5、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5.1参照执行苏建法[2006]372号文;5.2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制定资格审查的条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五)企业具有按期完成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项目管理人员6和技术人员;(六)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许可证;(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4在进行资格审核时,由招标人组成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主要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部门人员、职代会代表等组成,也可由招标人和专家评委组成,多数为5人以上(其中专家评委应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单数。6、投标申请人有权了解本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人应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给予答复。投标申请人如认为招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恩华审计部投诉。审计部接到投诉后,应对资格审核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审查方式和评审办法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和资格审查结果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的,应宣布资格审查结果无效。7、备选标本工程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选标。8、投标费用及招标费用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8.2本工程招标文件费:投标时收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概不退还,开具收据)。9、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的管理9.1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9.2中标建造师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9.3对于建造师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材料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报经恩华审计部核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9.4投标书中所报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时必须争得招标人同意,且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罚要求。10、现场踏勘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自行现场踏勘的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所有澄清、修改的文件包括第13条的补充资料和第14条的答疑纪要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图纸、资料及附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以邮件形式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招标人,详见附表一。12.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3.2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应进行归纳汇总,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答疑,编制答疑纪要,并以邮件形式在答疑回复截止日期前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1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和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应在补充通知中写明)。13.4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加盖招标人印章。8三、投标报价11、投标报价内容11.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含施工图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表。11.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若出现与招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报的,则视为投标人让利。11.3、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11.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2、投标报价方式12.1、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即投标人自报下浮比例,结算时按现行计价规范预算价编制办法结算,并按投标人自报比例下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5、结算编制依据及要求: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图纸。15.1、不可竞争费用: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的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文件规定计算。(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省级标化增加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和税金)。本工程结算时不记取此部分费用。15.2、本工程的其他规定:15.2.1、结算时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15.2.2、人工费调整执行苏建函价〔2016〕570号文件。915.2.3、本工程按徐经贸资源[2003]521号文件规定使用商品砼。15.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15.3.1、分部分项工程费: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营改增费率调整文件苏建价[2016]1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15.3.2、措施项目费下述措施项目费中,可以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也可以以费率、项计算。15.3.2.1.1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桩基):不计15.3.2.2夜间施工:不计15.3.2.3二次搬运:不计15.3.2.4冬雨季施工:不计15.3.2.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规定计入,15.3.2.6施工排水:不计,15.3.2.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不计15.3.2.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不计15.3.2.9临时设施:(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土建1%)计取,15.3.2.10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不计,15.3.2.11赶工措施:不计15.3.2.12工程按质论价:不计15.3.2.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不计15.3.4规费[执行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15.3.4.1工程排污费:报价时暂不计取。15.3.4.2社会保障费
本文标题:食堂扩建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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