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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马渠生态移民安置区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SWY-2013-21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移民工作协调办公室(盖章)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备案机构:红寺堡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2013年6月5日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投标书第四章施工监理规范第五章施工技术规范第六章评标办法3第一章招标公告红寺堡区马渠生态移民安置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马渠生态移民安置区道路工程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7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移民工作协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红寺堡区。工程概况:硬化生态移民项目安置区各类道路87.718公里。本工程施工共划分十个标段:一标段为硬化各类道路6.597km;二标段为硬化各类道路7.189km;三标段为硬化巷道10.768km;四标段为硬化各类道路9.325km;五标段为硬化巷道11.07km;;六标段为硬化巷道10.052km;七标段为硬化巷道9.098km;八标段为硬化沥青混凝土路面5km;九标段为硬化沥青混凝土路面5.83km;十标段为硬化各类道路12.789km;工程监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施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监理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有过同类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监理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外省企业进宁备案、建造师证、(监理总监提供注册监理师证)、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相关资料证明的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宁夏日报及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移民工作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协调办公室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502室)联系人:牛树军联系人:刘希霞邮编:751900邮编:750002电话:18095312881电话(传真):0951—5047522电子邮件:huashiweiye@163.com2013年6月5日5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规定l工程名称红寺堡区马渠生态移民安置区道路工程监理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监理周期与施工同步进行工程造价/项目内容硬化生态移民项目安置区各类道路87.718公里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满足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要求4资金来源国拨5资质等级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月日17时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5009400000036开户名称: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联系电话:0953-21382297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8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10投标文件递交至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1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日时分12开标时间2013年7月日时分13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1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61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16建设信用保证金担保的形式:汇票、保函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5%。中标人应当在订立书面合同前缴纳建设信用保证金,中标人拒绝缴纳建设信用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账号及开户银行如下:账号:5008531700027开户行:红寺堡区农村信用社合作社金水街分社联系电话:0953-509013617建设单位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移民工作协调办公室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联系人:牛树军电话:1809531288118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502号)联系人:刘希霞电话(传真):0951—504752219控制价上限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上限2.0%20其他中标人要坚持谁中标、谁签约、谁监理,不挂靠、不转包、不委托。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的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857号文件,招标代理费10000元由中标人承担。7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第12号令及有关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本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面向社会进行监理招标活动。(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红寺堡区马渠生态移民安置区道路工程2、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3、工程规模:硬化生态移民项目安置区各类道路87.718公里包括:一标段为硬化各类道路6.597km;二标段为硬化各类道路7.189km;三标段为硬化巷道10.768km;四标段为硬化各类道路9.325km;五标段为硬化巷道11.07km;六标段为硬化巷道10.052km;七标段为硬化巷道9.098km;八标段为硬化沥青混凝土路面5km;九标段为硬化沥青混凝土路面5.83km;十标段为硬化各类道路12.789km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范围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5、计划工期:与施工同步进行6、工程概算:1951万元;7、资金来源:国拨8、工程性质:新建(二)、招标单位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移民工作协调办公室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联系人:牛树军电话:180953128818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502号)联系人:刘希霞电话:0951-5047522(三)、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监理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通讯管道工程、环境保护配套等工程施工监理经验。2、投标人所报的项目总监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总监所在的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四)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供资审资料:一、投标单位须提供的资格文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3、投标保证金收据;4、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记录查询结果告知书》;5、外省监理企业进宁备案。6、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复检有效的副本原件,否则取消开标资格。(五)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书准备和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六)监理目的: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按监理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和和信息跟踪,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七)监理期限: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二个月止,在保修期,本工程如有监理范围的工作,监理单位应随叫随到。中标人进场时间根据招标人进场通知书。9(八)监理工作范围:(1)涉及本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三控制及相关工作的对施工单位与业主方之间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督和信息管理);(2)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九)监理工作具体内容:(1)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2)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3)参加施工图会审;(4)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商业主和承建之间的关系;(6)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计的数量及质量;(7)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编制用款计划;审核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协助业主进行工程峻工结算工作。(8)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建商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9)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10)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1)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12)负责施工现场签证。(13)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4)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初步验收。(15)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6)参加工程验收,协助业主审查工程结算。(17)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18)督促承建商回访。(19)督促承建商及时完成未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10招标人将视业主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对监理工作内容可能会有一定的修改或调整,修改或调整事项在监理委托合同中予以明确。(十)对监理人员的要求:(1)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监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招标人要求总监必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年龄应在65周岁以内,并具体有担任过同类工程总监资历和业绩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要求应参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条件执行。本工程现场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兼职其他工程的监理工作必须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招标资格。(2)除总监外,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并持有建设系统安全监理员上岗证书。进驻工地监理人员必须专业结构齐全,年龄适当,并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资历,监理项目组人员名单将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条件之一,非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变动,但在业主方认为需要人员调整时,应做到及时调整。招标人要求拟服务于本工程的监理组织机构必须工种齐全、专业对口。项目监理组人员情况可按附表《项目监理组人员一览表》内容要求编制。(3)招标人要求本工程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按工程专业配备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监理资格上岗证,人员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招标人。(4)监理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5)派驻现场的监理组人员名单应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确认(包括专职的测量、材料、结构、安全等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得更换。若中标人自行更换或撤离,则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款扣除相应监理费用。(6)招标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其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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