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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卫计委落实健康扶贫工作总结范文为了全面战胜贫困,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卫生规划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委狠抓“一保五全”目标,切实抓好各项卫生扶贫工作的落实,为办卡贫困人口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提供全方位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如下:(一)全面强化医疗保障力度,建立了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区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制定了《XX区健康扶贫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实施细则》,确保贫困患者住院个人自负比例控制在10%之内。1.第一道保障线:基本医保。由区财政部门资助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为10万元。2.第二道保障线:大病保险。由区人社部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一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个年度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为25万元。同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大病保险一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含转外就医)补偿比例达到90%。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药费超过750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3.第三道保障线:补充保险。由区财政部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330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分别按目录外75%、目录内90%的比例和顺序进行补偿,使之与兜底保障功能相适应。4.第四道保障线:民政救助。由区民政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大病患者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的救助范围予以救助,或用临时(特别)救助等政策综合保障。5.第五道保障线:政府兜底。由区政府建立第五道保障线,对贫困患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负费用超过总医疗费用10%的部分,实行兜底解决。(二)全面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了健康扶贫“五个全覆盖”在全区医疗定点单位继续实施区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病救治和扶贫病床设置“五个全覆盖”的便民、惠民举措。1.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患者在南昌市第四医院及区域内的4个乡镇卫生院看病就医,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相关住院手续。2.全覆盖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一是对于贫困患者在区域内住院的,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贫困患者只需先交付该次医疗总费用的10%,待医院与各相关部门结算后,再退还其中多交的部分,便可出院,以此减轻贫困患者就医的垫资压力和负担,确保患者看得起病。二是对贫困患者区域外就医的,由我委牵头,按照兜底保障实施操作流程,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兜底报销住院费用。3.全覆盖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其中6类重点人群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提升对贫困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4.全覆盖实施重大疾病救治工作。根据《XX区卫计委2021年健康扶贫“秋冬会战”行动方案》文件工作要求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0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及耐多药肺结核等15类重大疾病专项救治。5.全覆盖设置扶贫病床。按照区级医院不低于总床位的5%、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张的标准设置扶贫病床,全区共设立了15张扶贫病床。
本文标题:2021年卫计委落实健康扶贫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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