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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资采购工作总结范文20202021年,根据我局和第一公司物资管理的要求,第一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以CCCC物资采购平台为依托,以我局物资采购管理考核指标为出发点,不断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通过物资人员的不懈努力,有效保证了施工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供应。2021年前三季度物资采购汇总及2021年第四季度物资采购安排报告如下:第一部分:2021年1-3季度物资采购工作总结及存在的问题一、物资采购主要数据(以下数据均不含甲供物资,局管局属贵隆、广东玉湛、深中S09、雄安等项目,以及及境外、远海工程数据)。2021年1-3季度一公司物资电子化采购金额7.44亿元,其中局层级采购金额2.04亿元,一公司层级采购金额5.34亿元,项目层级采购金额0.06亿元;公开招标采购金额3.85亿元,占比51.74%;招标采购金额6.33亿元,占比85.18%;战略供应商采购金额1.8亿元,集团网络内供应商采购金额2.3亿元;降低成本约2518万元,降本增效比例约3.38%(未考虑其他采购未录入全部供应商报价等因素对数据的影响)。二、物资采购的主要工作1.物资采购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不断扩大电子化采购的范围,在推进集采目录内8大类33小类的物资集中采购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砂石料、矿粉、商砼等大宗物资的电子化采购及集中采购。其中钢材6.4万吨,金额2.89亿元;水泥7.6万吨,金额0.35亿元;燃润料0.98万吨,金额0.7亿元;砂石料272.35万吨,金额1.29亿元。零星料小批量采购推进项目部层级的线上询价,项目部层级采购26批次,金额618.34万元。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救生衣)采购金额28.51万元。不断规范采购模式,提高采购招标比例。完成招标89次,金额6.33亿元,其中公开招标15批次,金额3.85亿元。2.积极对接集团战略供应商根据2021年与集团战略供应商合作的情况,2021年全面扩大与集团战略供应商的对接,招标邀请要求邀请三分之一以上战略供应商参与投标,提高了价格的竞争性和合理性,实现战略供应商采购1.8亿元。2021年6月份积极推荐与一公司合作业绩较好的供应商参与集团2021-2021年度战略供应商入围招标,促进供应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了集团与供应商之间的相互沟通,增强了供应商对公司的信任,促使双方建立供应链共同体,实现互惠互赢发展。3.多措并举,稳健推进物资集中采购不断修订和完善部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修订了一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2021年物资合格供方名录等管理文件,指导规范物资采购工作。2021年一公司开展由总会、总经济师带队,经营部、物资部、财务部、审计部参与的针对项目部的经济督查,有效地发现和管控了项目部物资采购及物资管理中存在的各种不合理现象,督促项目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实现天津及周边地区主要物资由物资部直接采购,有效降低了物资采购成本。2021年1-3季度,一公司物资部直接采购金额4145.75万元,含水泥、钢材、外加剂、矿粉、硅粉等。物资部直接支付供应商金额4145.7万元,其中银企直联2319.9万元,银行承兑1096.85万元,建行E信通728.95万元。通过合同审批、资金计划审批等多种手段,有效管控物资采购行为,敦促各单位积极推进电子化采购。强力推进管理型项目的物资采购工作。按照物资管理一体化的原则,督促管理型项目按照物资物资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的采购。三、存在的不足1、因物资人员调动频繁、离职率高等原因,部分项目部专业物资管理人员偏少。造成物资采购管理缺乏规范性,中交建物采平台操作水平不高,采购资料缺失等不合理现象多发。2、目前,承建的很多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初的图纸都不齐全,一般都是边施工边完善,且普遍存在变更的风险,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及整合造成不小的困难,导致单次采购计划量小、采购周期较短,采购批次过多等情况,对战略供应商缺乏吸引力,不能有效地推进公开招标,过多依赖传统供应商来保证物资供应,容易出现电子化采购滞后现象,造成IP相同、采购周期过段等各种不合规情况的出现。3、物资采购资金的压力大,缺乏有力的保障,付款不及时、账期过长(多为根据业主支付比例付款的形式),付款方式也多采用银行承兑,从而影响供应商参与的积极性,进而通过较高的报价,转嫁资金成本,造成采购总成本偏高。供应商资金的长期拖欠,也容易提高诉讼风险,影响公司的信誉。4、基层项目部对物资集采管理、电子化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视还不够,公司对基层项目部缺乏相应的绩效考核,对基层项目部的工作指导、检查的力度还不够,造成部分项目部执行物资集中采购不力或电子化采购数据滞后。5、管理型项目部为完成电子化指标,存在采购行为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行为。管理型项目部的物资金额一般比较大,但项目合同筹划一般较为滞后,由于不规范的操作很容易形成风险点,需要上级单位及公司进行合理的安排与指导。第二部分:2021年4季度物资采购工作安排一、进一步推动物资采购改革,提升集采成效继续加大力度推广中交建物采系统,在集团扩大集采目录为8大类40小类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物资电子化采购的全覆盖,积极参与局推行的云电商试点工作,改变采购人员的采购习惯,着力解决部分项目部电子化采购数据滞后、IP地址相同、采购周期不合理等不合规问题。努力推进招标采购的标准化,在一公司进行的几次公开招标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行为,规避风险。努力扩大公开招标比例,有条件的物资采购,特别是大宗物资必须实现公开招标,九、十月份一公司物资部已经针对天津地区的钢材在局层级平台通过采购任务授权的方式进行了六次公开招标。根据局最终定版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修订一公司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积极实现局集中采购落地实施,努力完成2021年度各项考核指标。二、进一步做好物资采购价格监督管控机制以局物资部定期发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及各季度价格水平分析报告为依据,做好市场价格调研,积极筹措落实物资采购资金,进一步强化物资采购价格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积极与项目前期筹划和标后预算工作对接,有效开展物资的前期筹划,规范采购物资的预算价格,根据施工需要及市场行情合理安排物资采购。三、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2021年12月份,供应商评价考核将在中交建物采系统上进行线上评价,一公司将积极配合上级单位进行供应商的线上评价工作,有效组织各项目部对合作的供应商进行动态评价考核,做到动态分级管理,持续优化供应商网络。继续推进供应商的梳理工作,完成淘汰物采系统内一大批长期没有合作的供应商以及中交建物采系统中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对新入网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资质不全或不符,坚决禁止入网,确保网内供应商的质量。四、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将有计划地组织物资人员对一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物采系统应用操作的培训,以每一次电子化采购为依托,加强点对点指导交流,不断提高物资人员的技能水平及管理水平。第三部分:对局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和采购合规工作建议1、希望局对三级公司关键用户进行授权,以使询价采购方式能够在定标之前看到供应商报价IP预警,或者建议集团运维添加询价采购中供应商报价后显示报价IP。2、希望局在以后的采购中,进一步推动非局属工程的区域性联合招标,进一步做好资源的优化与共享。3、希望局加大对管理型项目进行电子化采购工作的统一规划与指导,以满足采购合规性要求。
本文标题:公司物资采购工作总结范文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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