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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动荡中的企业纳税管理课程大纲☆企业在纳税存在的五个层面的问题及其解决之道☆纳税管理与企业战略关系分析☆企业战略不同的构成要素与纳税思维☆不同战略目标下纳税管理的重心☆纳税管理的三个关键问题☆纳税管理的四个思想☆纳税管理的五种实施工具近十年来,我国税收增长一直是经济增长的2—3倍2007年,我国经济增长11.4%,税收增长31.4%。2008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10.4%,税收增长30.5%。下半年,经济增长9.6%,税收增长28.3%为什么税收增长高于经济增长?纳税成本企业纳税成本税款成本办税成本风险成本观点:国家制定税率,企业决定税负。企业成功与纳税管理节流——理财理财是后院.成本=内部成本+外部成本开源——营销营销是扩大市场销售=现销+赊销开源节流100万营销?100万节税纳税管理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金钥匙企业基于博弈税收管理“两大学说”“变量引进学说”所谓变量,就是影响税收政策有差异化选择、能够引起税额变化的要素。变量引进,就是纳税人采取合法的相应措施或办法,引进部分原来没有或改变原有的数值,从而影响税收政策的差异化选择、引起税额变化,达到最终引起税额向有利于纳税人方向转化。“因素分析学说”因素,就是构成事物本质的成分,或者说是决定事物发展的原因或条件。因素分析,就是对那些影响税额的条件(因素)进行分析,并通过一些税收安排后加以利用,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两大学说”的互相转换变量引进法和因素分析法“两大学说”之间是相通的,变量引进中的变量也属于因素分析中的因素,特别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两者是密切联系的。纳税人在运用这两种理论模型时,要体现出灵活性。一方面从逻辑分析入手,从因素分析的角度找到税收筹划的空间,另一方面,又要打破思维定式,进行跳跃式思维,从变量引进的角度,找到税收管理的空间。观点一个企业不考虑“税收”的经营决策是失败的决策案例资料•某物流企业集团内部设有批发中心和运输车队以及仓储管理中心等业务部,为了强化管理,企业内部以业务部为单位实行内部结算。批发中心负责对外销售批发商品;运输车队的主要任务是为本批发中心或其他大型商场等固定客户运输货物,业务空隙也接受市场订单,做一些其他业务,如帮助外单位运输一些零星货物等;仓储管理中心负责商品等的仓储及搬运等工作。•2008年企业的内部核算资料显示:–批发中心实现商品销售收入5600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额为735万元–运输业务部的业务额为2160万元,其中外揽业务560万元–公司仓储管理中心结算的仓储业务额为1200元,搬运业务额为200万元–与运输业务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万元,与仓储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万元。企业处于微利经营状态。–运输车队为批发中心、大型商场运输货物–运输车队为外单位运输一些零星货物运输车队物流企业集团仓储管理中心运输市场批发中心相关法规链接财法字[1993]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相关法规链接•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中与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财税(1994)第0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思路与方法•对于该企业来讲,应当将缴纳营业税的业务从货物流通业务中分离出来即可减少企业的税负,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将企业原来的运输车队独立出来,成立专业运输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方案二:将企业原来的仓储以及搬运业务划分出来,纳入专业运输公司,并且各业务分项目分别核算(也可以单独成立储运公司)。方案三:在具体的业务操作过程中,运输、储运公司与购货单位直接发生关系,即购货者在与货物批发中心签署货物供应合同的同时,也与运输公司签署运输合同,与储运公司(在成立储运公司的条件下)签署货物仓储以及搬运合同。企业纳税面临的挑战涉税面广关联业务多税收法规和征管复杂多变企业税务管理AB企业扩张对纳税筹划的要求高D经营者对降低企业实际税负的压力大C举例某公司在供电过程中,除按规定收取用户电费外,还对违反用电守则的用户收取电费逾期付款滞纳金和违章用电罚款。操作实务公司向外省的一个客户销售商品一批。价税合计100万元,购销合同约定,发出商品半年后客户结清货款,并按年利率10%加收利息。案例•2008年,一个商品零售企业的老板李某为了保住一般纳税人资格,实现年销售180万,与乙、丙、丁三位个体户签订了合同,如他们有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就到甲公司开具,甲公司在按规定收取增值税以外,在适当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分析•甲、乙、丙、丁成立独立的法律主体•让乙、丙、丁成为甲的经销商•考虑:–1、会计主体考虑–2、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管理–3、扩大销售规模企业纳税的误区误区二税款的缴纳与经营无关误区三税收的法定,纳税成本是无法控制的误区四纳税有问题,可以亡羊补牢误区一就是想方设法少缴税或不缴税站在纳税的角度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纳税管理目标EBDCA减轻税负实现涉税零风险维护主体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纳税的核心思想思想一从战略规划的角度谈筹划,而不是局限于细节从会计管理的角度谈筹划,而不是只盯着税收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谈筹划,而非纸上谈兵思想二思想三观点:一个企业不考虑“税收”的经营决策是失败的决策。观点:不谋纳税战略者,不足以谋财务战略;不谋财务战略者,不足以谋经营发展战略。纳税管理的三个关键问题•“形式”与“实质”的关系与变化•边界的设定•企业“依法”纳税的层面1、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形式与实质的关系问题,是对纳税人行为的约束,也是一种思变。(1)“实质重于形式”,这是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2)“形式重于实质”在税收征管中“程序法优于实体法”。(3)形式与实质的可转化性。2、边界的设定由于信息、通讯、技术及人们的消费观念的发展变化,今天摆在企业面前的问题是如何设定边界。产品的边界在哪里?企业组织的边界在哪里?企业经营的边界在哪里?如何设定边界?是企业降低税负需要深思的问题。案例资料•某市有一家经营煤炭的有限责任公司,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以前,该公司运输货物以每吨120元的价格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后抵扣7%的进项税。•2007年12月,该公司与运输部门重新签订了合同。双方约定,公司负责给车辆加油,运输费用由每吨120元降低为每吨70元。•通过这种处理方式,该公司的纳税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按照原来的运输合同,以每吨运费120元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0×7%=8.4元–按现在合同约定的每吨70元计算,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0×7%=4.9元案例分析•当地税务机关对企业的做法产生了疑义,进行深入调查,查清了情况。但对如何认定企业上述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感到很棘手。•税务机关明白,企业采取“油料+运费”结算方式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购进油料获取进项税额,同时因为油料并未销售而不计提销项税,使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减少。•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认定企业提供油料的行为是否构成销售。–当地税务机关原想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视同销售的规定对其定性,但仔细分析后,认为这种行为并不完全符合8项视同销售中的任何一项规定。因此,只能默认了企业的行为。杰克·韦尔奇观点:如今的企业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变得“无边界”。房地产企业纳税,从税种上说是最简单的,为什么每年都列为稽查重点,就是边界不清。3、企业依法纳税的三个层面观点:经营企业就是经营法律,依法纳税是企业杜绝多缴税、降低税负、确保财务安全的必由之路。(1)依据税收法规进行纳税。这是依法纳税的基本面。(2)依据非税收的法规进行纳税。这是依法纳税的深层含义。(3)依据企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下制定的公司章程、公司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同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纳税。这是依法纳税的精髓所在。纳税管理的四个思想–流程思想–契约思想–转化思想–构建思想面对纷繁复杂的经济业务,面对浩如烟海的税收政策,许多人如坠云雾。怎样才能领悟个中奥妙,理清内在规律?–应该针对经济业务及其引致的纳税事项从问题的角度出发,进行纳税管理。–纳税管理依赖于一套科学的管理思想。纳税管理思想,作为一种行动指南,对筹划方案设计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1、流程思想2、转换思想流程思想•所有经济业务都有流程。–所谓流程就是经济业务发生、发展的路线和过程。•流程是可以转变的,主客观因素都可能改变流程。–税收是和流程紧密相连的,税收产生于业务,不同的业务和流程决定着税收的性质和流量。转换思想•纳税筹划的本质是在税制约束下寻找税收空间,即规则约束之下的变通、转化与对策。在纳税管理中,要引入转化思想,转化思想不仅体现着一种创新思维模式,而且还蕴涵着一种大智慧,是冲破税收制度和环境约束的最佳选择3、契约思想4、构建思想契约思想公司的实质是一系列合同的连接。合同是与市场紧密相连的,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合同)经济。从企业角度考察税收问题,至少包括两个层面:–公司与税务当局之间,存在着一种法定的契约关系,是依靠双方对税法的遵从来维护的,从这一层面而言,税法也是一种契约,属于公共契约。–公司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博弈竞争与合作关系,他们之间的博弈合作是靠契约合同来维护的,这种契约合同其实是一种纯粹的市场契约。合同:纳税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案例•甲单位发包一建筑工程。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协助下,施工单位丙最终中标,于是甲与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2100万元。•乙公司未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丙支付乙公司服务费用100万元。•在这个业务流程中,对于工程承包公司乙来说,不是作为建筑单位出现,而是以一个服务性公司的角色出现的,乙公司所提供的组织协调服务则应按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乙公司应纳营业税=100万元×5%=5万元。方案分析•如果乙公司直接和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2100万元。然后,乙公司再把该工程转包给丙公司,分包款为2000万元。这样,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100万元-2000万元)×3%=3万元。通过以上策划,乙公司可少缴2万元的税款。•筹划点评:–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营业额包括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对建筑业规定了分包或者转包的可以扣除其分包或者转包的价款。《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在签订分包或者转包合同时要注意此条款的运用。•策划要点:–签订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应避免单独签订服务合同。同时,注意总包与分包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构建思想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在不断发展变化,税收法规的变化总是跟不上经济的发展变化。我们要充分用《税收征管法》第八条、三十三条、五十一条赋予纳税人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获取有利于自己经营的税收政策。企业在纳税存在的五个层面的问题及其解决之道•知识层面的纳税问题及其解决之道•能力层面的纳税问题及其解决之道•项目层面的纳税问题及其解决之道•系统层面的纳税问题及其解决之道•战略层面的纳税问题及其解决之道知识层面的纳税
本文标题:经济动荡中的企业纳税战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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