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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意见第一部分:关于2015年5月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的建议5月6日市长肖盛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发展我市城区停车场产业解决日益加剧的停车难社会问题。停车难已成为城市交通和民生的焦点问题。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33万辆,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81万辆。车量的急增与停车位严重不足的矛盾凸显,为切实解决这一难题,市建委赴上海、杭州、深圳、厦门等城市进行调研学习研究,制定加快我市停车场产业建设规划。肖市长指出加快停车场建设是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顺应家庭汽车时代需求、解决城市停车难、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城市设施、规范车辆管理、优化城市环境的具体途径,是逐步取消占道停车、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房地产业结构调整、合理使用城市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地下地上空间资源的有效方法,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可行之策。由于停车设施严重不足,停车泊位供给结构不合理,停车管理相对滞后,已严重影响群众的生活和城市的运行。市政府要求要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大力发展停车场产业,今年城区新建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列入到《大连市2015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通知》中。一、改善停车难现状的建议停车难已成为阻碍我区经济和民生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从我区实际出发,建议集中政府财力和调动社会资金建设大型立体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具有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造价低,运行经济维修简单、维护成本低等优点。建议政府从规划、建设、改造三个方面入手,解决停车难这一社会的问题。1、将停车泊位纳入新建小区及公共场所的规划中。规定开发小区必须建有或预留车位,实行物业、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车主四位一体的管理方式。2、每年有计划地新建一批立体停车场,大力扶持发展立体停车场产业,降低停车成本,让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和方便。3、提高停车智能化水平,对老式居民区及公共场所现有的停车场逐年改造改建成立体停车库,使车位增加1倍。4、加大立体停车设备的研发投入,建议区政府出台鼓励政策(土地优惠政策和税收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多建一些公益性质的立体停车设备,相关部门同制造企业签订建造设备的日常养护和维修设备承诺书,以保证安全运行。5、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经验,积极倡导“小而分散”,不搞“扎堆”设立,鼓励经营者多建立体停车场。重视鼓励引导私营停车场建设,对营业性停车场减免税。在繁华和拥挤的路段,机关和事业单位尽可能开放部分内部停车场供社会车辆使用,允许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让部分挪用、闲置停车场恢复停车功能;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体系,加大停车的行政监管力度。通过政府引导,推进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规范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强疏导管理等措施使我区停车难的问题得以解决,也为全市解决停车难问题树立样板。积极响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实现“停车必入位”和“一车一位”的目标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区的商业功能区的配套和改进,为市民创造便捷、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建议人:宋广涛日期:2015年5月28日篇二: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委)、规划委(局)、交通运输厅(委)、公安厅(局):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小汽车保有量大幅提高,停车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日益凸显,挤占非机动车道等公共资源,影响交通通行,制约了城市进一步提升品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体思路。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统筹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着眼当前、惠及长远,将停车管理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收费价格、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停车供给不足,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停车规范有序,改善城市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运作,通过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按照市场化经营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坚持集约挖潜,鼓励既有停车资源的开放共享,有效利用、充分发掘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坚持建管同步,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提升停车信息化水平,加强违法行为治理。三、科学编制规划。各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采用差别化的停车供给策略,修订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组织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及时纳入城市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用地管控。规划需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合理测算停车需求,明确阶段性适应目标,优化设施布局,制定近期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库,并及时公布。四、明确建设重点。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五、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六、放宽市场准入。各地相关部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的准入标准。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改革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消除社会参与的既有障碍。七、简化审批程序。各城市相关部门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简化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和程序完成项目业主或投资主体提出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核准);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各地最大程度地减免停车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八、加强公共用地保障。各地做好用地保障,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同一地块上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九、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对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人利用自有出让土地建设停车设施,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停车需求的合理性,办理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调整手续。鼓励利用公共设施地上地下空间、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增强土地的复合利用。相关部门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投资建设主体依据相关规定取得停车设施的产权。十、创新投融资模式。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停车设施,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建设,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收益用于弥补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投资主体发行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研究设立引导停车设施建设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提供支持。十二、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要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十三、提升装备制造水平。支持国内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鼓励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技术研发,逐步提升核心装备国产化水平;将停车产业纳入高端装备制造业清单,给予相关政策优惠,打造自主装备品牌;将停车装备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及时记录不良经营行为;积极引导自主品牌走出去,实现停车产业优势产能输出。十四、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各地加快对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并对外开放共享;促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十五、加强停车综合治理。各地同步完善停车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停车引导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成营业后,减少并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泊位,加强违法停车治理,保障公共停车场有效需求,提高收益水平;确保路内等政府停车资源委托经营的公开透明,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城市人民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鼓励成立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委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加强联动,共同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快速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2015年8月3日篇三:关于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近年来,XX城市的汽车拥有量不断呈上升趋势。汽车的普及给老百姓的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诸如停车位紧张、停车场所管理混乱等问题却给许多有车一族的心头浇了一盆凉水。从媒体发表的一系列调查可以发现:一方面停车位不足,大量的车挤在路边放,另一方面,一些地下停车位的建设估计还未到位,主要中心地段还未有地下停车场。就算提供了也得提前考虑地下停车场虽然设置条件好,停车泊位多,但由于投资成本高,收费问题。另外地下停车场对车技要求相对较高,是否会造成大家更愿意把车停在露天或路边上,从而引起交通堵塞的顾虑。由此可见,停车场是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城市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解决严重的“停车难”问题,已成为摆在政府、专家面前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凸显,难停车,停车难每年都有人在呐喊,而路面停车位和停车场的修建也没有停过,但硬件的发展始终没发跟上汽车的增长速度。这已经是制约我县交通发展的又一瓶颈。面对我县停车难的局面,应该综合治理,全盘统筹规划。提出下列建议。一、据统计,我县2009年新增汽车数量近万辆,而动态的只占10%,还有90%属于静态,利用有现的土地资源,建设拥有更多的停车位的立体停车场不失为一种更好的方法。其优势就在于能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还有占地少、容量大利用率高等特点,同时更具安全、防盗、干净卫生、利与环保。政府应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可在大型建筑群和人口密集高的地方兴建试点。二、政府应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力度。推动这一产业快速的发展。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并给以一定的优惠政策。三、鼓励大型建筑物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停车场收费政策,区别中心城区与偏远地区、白天与夜间、制度不同的收费政策。充分利用经济杠杆,提高停车周转和停车资源利用率。四、清理被挪用的停车场所和地下车库,恢停车功能。清理小区内乱放乱停车量杂物保证道路畅通。五、相关部门应积极整顿停车秩序,清除占用人行道以及交通和市容环境影响
本文标题:停车场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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