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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税前工资计算器第一条:【需要人力资源】考勤、工资、人工成本、社保都有计算公式作为一个专业敬业的HR是需要经常与数据打交道的,不论你是否对数据敏感,上百个数累计在一起时非常容易混淆甚至出错。所以给大家整理了近100个HR经常用到的计算公式。温馨提示:各位HR可以立刻收藏,也可以打印张贴在电脑旁哦!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3、月员工离职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4、月员工新进率: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5、月员工留存率: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6、月员工损失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2、加班强度比率: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3、人员出勤率: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4、人员缺勤率: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三、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总额×100%10、人均人工成本: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同口径职工人数11、人工成本利润率:一定时期内企业利润总额÷同期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四、培训统计分析公式1、培训出勤率:实际培训出席人数÷计划培训出席人数×100%五、HR常用基础公式汇总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3.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4.离职率=离职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5.离职率=离职人数/(期初人数+录用人数)×100%6.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7.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8.招聘达成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9.人员编制管控率=每月编制人数/在职人数10.人员流动率=(员工进入率+离职率)/211.员工进入率=报到人数/期初人数12.员工当月应得薪资的计算方程式为:每天工资=月固定工资/21.75天13.当月应得工资=每天工资x当月有效工作天x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例14.当月应工作天数=当月自然日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15.当月有效工作日=当月应工作天数–全无薪假期16.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列=21.75天/当月应工作天数:17.生产型企业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总人数六、成本效用评估1.总成本效用=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2.招募成本效用=应聘人数/招募期间的费用3.选拔成本效用=被选中人数/选拔期间的费用4.人员录用效用=正式录用人数/录用期间的费用5.招聘收益成本比=所有新员工为组织创造的价值/招聘总成本七、数量评估1.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2.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3.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4.工资计算=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不计算周六日)6.加班率:总加班时间/总出勤时间7.直接间接人员比例:直接人员/间接人员八、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篇二:关于浙江2015年度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关于2015年度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方法与上年一致,没有变化,具体填表说明如下:一、《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为年度清算专用,所属期12月的月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不再申报。网上结算申报时请注意选择年度为2015年度(系统默认年度)。当月社保部门传输的个人数据由系统自动转申报,不再显示和要求缴费单位确认。年度结算申报缴纳期限截止到1月31日。1.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注:上述两表无电子申报表,年度结算期后应与其他纸质申报表一同报主管地税分局);2.根据上述两表汇总计算的数据,填写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附表申报成功后再填主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请各企业缴费单位完整准确地填报各项数据。二、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1.调增项目调增项目1“低于下限”: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的计算结果填“不到下限的调增金额”;调增项目2“其他”:指按政策规定应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未计入的调增金额。2.调减项目调减项目1“超上限”: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的计算结果填“超过上限的调减金额”;调减项目2“外籍人员”:指符合政策规定的尚未在本市参保的外籍人员工资扣减额;(若企业已经为外籍人员参保,则其工资不允许扣除)调减项目3“外地参保”:指符合政策规定进杭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在外地总机构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以及指符合政策规定已在本地总机构列支工资,在外地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调减项目4“法定不参保”: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聘用离退休人员的报酬,以及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报酬;调减项目5“其他”:指按政策规定不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在财务处理时计入工资总额的金额(如支付给学生勤工俭学的费用);5.填列后“可扣减项目金额”=“调减项目”小计-“调增项目”小计,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转到主表。调增项目金额大于调减项目金额,则“可扣减项目金额”为负数,即实际为调整增加缴费基数。三、主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主表第4列“结算属期工资总额”填写全年1-12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主表其余各列由地税部门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和附表数据自动产生。1.“结算属期工资总额”不得少于“每月申报的工资总额汇总数”,否则不能申报成功。若由于每月在填社保费申报表时,“实发工资”这项指标填错,实发数多填,造成在年度社保费结算申报时,由于“结算属期工资总额小于每月申报的工资总额汇总数”而无法申报成功时,只能按大于“每月申报的工资总额汇总数”填写“结算属期工资总额”,然后将两者的差额放到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的调减项目5“其他”栏中。但缴费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资料说明以供主管税务机关核查。2.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凡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职工工资总额的项目,各缴费单位应不考虑其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即:不论是以工资科目列支,还是以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列支;不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不论是规定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还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并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确定缴费基数。(可参考《浙地税函〔2007〕249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3.主表第7列“结算属期已申报缴费基数”,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自动产生,取数口径为缴费单位结算属期内自行申报的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相对应的缴费基数(含11月和12月两个月征期内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减征部分社保费相对应的缴费基数),但不包括社保部门核定产生的企业或职工应缴纳部分相对应的缴费基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则已减除其对应的缴费基数。4.主表第8列“结算属期应补报缴费基数”=主表第6列“结算属期缴费基数”-主表第7列“结算属期已申报缴费基数”,此列也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自动产生。若第6列数据<第7列数据,则第8列数据只反映为零,不反映为负数。缴费单位如果多缴需退库,需携相关清算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退费手续。5.主表第9列“费率”由计算机自动产生,其中:?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14%?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Ⅰ、Ⅱ)9%?医疗保险费(门诊统筹企业部分)2.5%?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1.5%?生育保险费(企业单位缴纳)1.2%?工伤保险费(企业单位缴纳)0.4%——1.6%6.2015年年度结算应当参照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是48372元,月标准是4031元。根据此标准计算,2014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的上限为每人12093元/月;下限为每人2418.6元/月7.一般缴费单位六个险种的结算期均为2015年1月——12月;2015年新参保的缴费单位,各险种的结算期从实际参保月至12月。(由系统自动生成)四、填表人如果申报错误,可重新进行结算申报:在尚未扣款的情况下,只需要将原来网上申报的主表作废,再从附表开始重新申报即可(注意一定要将原来申报的主表作废,否则会造成重复申报和扣款);如果已扣款,也可以从附表开始重新申报,而新主表第7列“结算属期已申报缴费基数”已自动包含了原来每月申报及前一次结算补报的缴费基数,这样第8列数据即为最终轧差后需补报的缴费基数。附件:1.《SB015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2.《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3.《社会保险费工资上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4.浙地税函[2007]249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1:SB015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地税编码: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年表日期:年月日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附件2:SB015-1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地税编码: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附件3: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单位:年月至年月注:1、4=2/3,6=4-5,7=6*3制表2、本表月度、年度通用,月度超上限调整额为第6栏,年度或计算期为一个月以上的,超上限调整额为第7栏。篇三:HR最常用的100个计算公式HR必备宝速查宝典:最常用的100个计算公式HR经常需要和数据打交道,如入职率、离职率、加班费计算等。虽然日常工作中,单个数据的计算并不麻烦,但几十上百个累计在一起,确实很容易混淆,甚至计算失误。不过三茅人力资源网急HR之所急,整理了常用的100个人力资源计算公式,HR可以添加至收藏夹随时使用,也可以打印出来贴在电脑旁边随时查询。收藏打印分享给好友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3、月员工离职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4、月员工新进率: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5、月员工留存率: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6、月员工损失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2、加班强度比率: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3、人员出勤率: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4、人员缺勤率: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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