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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EBPVC2011增补第II卷C篇焊条、焊丝及填充金属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国际性规范IIC篇焊条、焊丝及填充金属2011增补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委员会动力锅炉分委员会编著中国《ASME规范产品》协作网(CACI)翻译、发送2012年1月ASMEBPVC2011增补第II卷C篇焊条、焊丝及填充金属2011增补发送说明经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许可,中石协ASME规范产品专业委员会(CACI)翻译出版了2010版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和相关规范。2011年7月1日,ASME出版了2011年度增补。2011年度增补与以往的增补不同:不仅有修改或新增部分,而是一个完整的版本,在增补处的行边做有“a”标记,而不是以往的“XX(年份)”字样;并明确说明在2012年度将不再出版增补,并从2013版开始出版周期改为两年一版,且其中不再有增补。与以往一样,我们以勘误表方式组织翻译、编辑了有关的2011年度增补,即在勘误表内注明10版中文本页码、章节、修改部位和增补的修改内容,如修改内容多或有新增和变动较大的图、表,在勘误表中放不下的,则将修改内容及图、表,放在勘误表后面,并注明位于中译本中的页码。本增补由CACI聘请王利翻译,章小浒校对。增补由CACI编辑、发送。中文版增补版权属CACI所有。本增补原版在2011年7月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执行时应以英文原版为准。由于各种原因,本次翻译发送的增补可能会有不足和错误,希望广大用户和读者批评和指正,以便改进。来信请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中石协ASME规范产品专业委员会邮政编码:100825电子邮箱:caci@caci.org.cn中石协ASME规范产品专业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一月1ASMEBPVC2011增补第II卷C篇焊条、焊丝及填充金属2011年度增补10中文版页码章节修改部位11增补修改内容xiv前言左栏第1段第6~7行原“(参见强制性附录关于提出技术咨询的准备)”修改为“(见向锅炉及压力容器委员会提交技术咨询书的方式)”。xiv前言左栏第3段第2行文中原“……ASME规范标志钢印……”修改为“……认证标记钢印……”。xiv前言右栏第3段第4~5行文中原“……。关于规范标志是否……”修改为“……。关于认证标记……”。xvi关于宣传中……的政策声明标题修改为:关于宣传中使用认证标记和规范授权的政策声明xvi关于宣传中……的政策声明左栏第2段第3行文中原“……上打印规范标志钢印的……”修改为“……上打印认证标记的……”。xvi关于宣传中……的政策声明左栏第2段第4~7行文中原“ASME的意图是:为了用户、执法监察部门和符合规范一切要求的标志持有者的利益,需维护规范标志的声誉。”修改为:ASME的意图是:为了用户、执法监察部门和符合规范一切要求的认证标记持有者的利益,需维护认证标记的声誉。xvi关于宣传中……的政策声明左栏第3段第2行文中原“……宣传中使用规范标志的复制品……”修改为“……宣传中使用认证标记的复制品……”。xvi关于宣传中……的政策声明右栏第1段第3行文中原“……。规范标志或授权证书……”修改为“……。认证标记或授权证书…………”。xvi关于宣传中……的政策声明右栏第2段整段修改为:规范中特别指出:认证标记只能用于打钢印和铭牌。但可以使用认证标记的复制品以鼓励采用ASME规范建造。协会、学会或标记持有者都可以使用标记的复制品。而标记的持有者还可以在宣传中使用复制品以说明其划定的产品将带有这种标记。只有当制造者的所有产品都是按照ASME的规范制造时,才允许广泛使用认证标记。xvi关于使用……的政策声明右栏第1段第1~2行文中原“…或各种规范标志图样……”修改为“……或各种认证标记图样……”。xvii~xxxii委员会名单(略)2ASMEBPVC2011增补第II卷C篇焊条、焊丝及填充金属10中文版页码章节修改部位11增补修改内容xxxiii向锅炉及压力……咨询书的方式标题标题修改为:向锅炉及压力容器委员会提交技术咨询书的方式——强制性文件xxxiii向锅炉及压力……咨询书的方式1(a)第一句中原“本附录为……”修改为“下列信息为……”。xxxiii向锅炉及压力……咨询书的方式2(b)第3行中原“……增补、章节、图……”修改为“……增补(如果适用)、章节、图……”。xxxiv向锅炉及压力……咨询书的方式4第1、2行中原“……与将打ASME钢印的设备有关,……”修改为“……与将打认证标记的设备有关,……”。xxxiv向锅炉及压力……咨询书的方式4昀后一句中原“……适用的规范版本和增补。”修改为“……适用的规范版本和增补(如果适用)。”1~8SFA-5.01全文全文修订,修订后的SFA-5.01M/SFA-5.01见本增补第4~11页。106SFA-5.5/SFA-5.5M表3表3的注(d),其中的“表4”更改为“表7”。106SFA-5.6/SFA-5.6M表1全面修改,修改后的表1见本增补第12页。296~314SFA-5.14/SFA-5.14M全文全文修订,修订后的SFA-5.14/SFA-5.14M见本增补第13~31页。442~460SFA-5.22全文全文修订,修订后的SFA-5.22/SFA-5.22M见本增补第31~71页。600SFA-5.29/SFA-5.29M表7表下注“d”修改如下:d.Mn+Ni≤1.50%,见附录A中的A7.9.2。3ASMEBPVC2011增补第II卷C篇焊条、焊丝及填充金属(第1~8页)耗材采购导则—焊接和相关工艺—焊剂和气体保护焊工艺SFA-5.01M/SFA-5.01[与AWS标准A-5.01M/5.01:2008(ISO14344:2002MOD)完全等同。如有争议,以AWS原文为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是焊接耗材供需双方之间的一个交流工具,就像例如基于ISO9001标准的质量体系中规定的。此标准,连同AWS、ISO或其它认可的焊接耗材标准一起,给出了编制焊接耗材采购所需具体细则的一个方法,包括如下:(a)耗材类别(选自相关的AWS、ISO或其它焊接耗材标准);(b)批量类别(选自本标准的第5节);(c)试验大纲深度(选自本标准的第6节)。具体焊接耗材类别、批量类别和试验大纲深度的选择要根据所采购耗材的应用要求而定。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含有的条款,通过在本文中的引用,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对已过期的资料,及随后任何这些出版物的修改或修订,均不应用。然而,鼓励在本标准的基础上协议双方研究采用昀新版本下列文件的可能性。对未过期的资料,则应采用昀新版本的标准资料。ISO和IEC会员有昀新的有效的国际标准的记录。2.1下列AWS标准是在本文件强制性部分中引用的:(a)AWSA5.02/A5.02M1,《填充金属标准规格、包装和物理性能标准》2.2下列ASTM标准2是在本文件强制性文件中引用的:(a)ASTME29《为确定与标准一致,在试验数据中采用有效位数的标准方法》2.3下列ISO标准是在本文件强制性部分中引用的:(a)ISO5443《焊接材料—焊接填充材料的交货技术条件—产品类型、尺寸、公差和标记》————————————1AWS标准由美国焊接学会出版。地址略。2ASTM标准由美国试验和材料学会出版。地址略。3ISO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出版。地址略。3术语和定义在生产过程中,焊接耗材的组成可分为独立的和预定的数量,因此,从该数量中取出的样品如能得到满意的试验结果,那么整个数量都满足标准要求。这种数量通常称为炉号、批号、组合配料、单配料或搅拌料,其规格可随制造厂而异。为了识别的目的,各制造厂对每一数量都指定了各自的标记。这些标记通常由一系列数字或字母、或数字与字母组合而成。通过这些标记,制造厂可以确定生产日期和时间(或班次)、所用原材料的种类和来源以及在生产焊接耗材时的工艺细节。这些标记与焊接耗材保存在一起,并在以后需要时能用来识别材料。本标准中用到如下术语和定义。3.1单干配料。单干配料是若干种干成分一次在一个搅拌容器内搅拌的数量。注:当向单干配料加入液体粘结剂时,就形成湿搅拌料单干配料又可分成若干较小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加入液体粘结剂时,就可形成相当数量的许多湿搅拌料。3.2组合干配料。组合干配料由两份或以上的单干配料组成。每一干配料的数量均按比例组成,然后在搅拌容器内搅拌。这就形成一个较大的数量,其中各种成分均匀分布,如同它们已经在一个大的搅拌容器内一起搅拌过一样。注:与单干配料一样,组合干配料可以单独使用或分成若干较小的数量。在加入液体粘结剂后,就形成一个或若干个湿搅拌料。3.3湿搅拌料。湿搅拌料是由液体粘结剂与单干配料或组合干配料,或它们的一部分,一次在一个搅拌容器内搅拌而成。3.4炉号。可熔化嵌条、钎焊和钎焊填充金属、实心焊丝和填充丝、药皮焊条芯丝、管状芯焊丝或填充丝的包皮(带或管)等的金属炉号的定义取决于金属熔炼和精炼的方法,具体如下:(a)在生产金属过程中,发生渣-金属或气体-4ASMEBPVC2011增补第II卷C篇焊条、焊丝及填充金属金属反应时(例如平炉、电弧炉、碱性吹氧炉、氩-氧炼钢炉),从一炉熔炼中得到的材料。(b)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明显的化学反应(例如在控制气氛或真空中感应加热熔炼),炉号系指用一批控制配料的金属和合金元素,在一台熔炼炉中,同样的熔炼条件下连续熔炼所得的一组材料,并且每炉熔化材料的化学成分均在材料采购方(例如焊接耗材的生产厂)同意的范围内。(c)在采用连续熔炼及连续浇铸工艺(例如自耗电极的重熔)时,炉号是指在一台熔炼炉中在同样的重熔条件下,采用一根或多根自耗电极得到的一组材料,并且每炉重熔材料的化学成分均在材料采购方(例如焊接耗材的生产厂)同意的范围内。4识别4.1总则。可熔化嵌条、钎焊和钎焊填充金属、实心焊丝和填充丝、药皮焊条芯丝、管状芯焊丝或填充丝的包皮(带或管)的识别均按下列的4.2~4.5节。4.2炉号。以炉号来识别的实心焊丝、焊条芯丝、填充丝、焊带、可熔化嵌条及钎焊填充金属,应由单一炉号的金属材料组成。4.3控制的化学成分。以控制的化学成分而不是以炉号来识别的实心焊丝、焊条芯丝、填充丝、焊带、可熔化嵌条及钎焊和钎焊填充金属,应由试样经过化学分析的一炉或若干炉轧制盘条组成。每一试样的分析结果必须在填充金属制造厂对该材料要求的成分范围内。对于轧制过程中不允许有接头的盘条,只需要从一端取样;而对于允许有接头的盘条,必须从两端取样,并且每根盘条只允许一个接头。4.4药皮搅拌料。在药皮焊丝的生产过程中,药皮的混合应按下列方式的一种标识:(a)湿搅拌料。以湿搅拌料识别的药皮,每批焊丝都应由单一湿搅拌料组成。(b)化学成分的控制。以控制化学成分(不是以湿搅拌料)的药皮,应由一个或几个湿料搅拌组成,并在把它们涂到焊条芯丝上之前和之后均应进行充分的试验,以保证用于这批焊丝的所有湿搅拌料都一致。这些试验应包括化学分析,其结果必须处在制造厂的验收范围之内,试验程序的识别和试验结果应有记录。4.5药芯组成物。在管状芯焊丝或填充丝(药芯或金属芯焊材)的生产过程中,药芯的组成物应按下列方式的一种标识:(a)组合干配料。以组合干配料识别的药芯组成物应由单一单干配料或组合干配料组成。(b)化学成分的控制。以控制化学成分来识别的药芯组成物应由一个或几个组合干配料组成,并应进行充分的试验,以保证用于这批药芯焊丝的所有组合干配料都一致。这些试验应包括化学分析,其结果必须处在制造厂的验收范围之内,试验程序的识别和试验结果应有记录。5批量类别5.1实心光焊丝和焊带、填充丝、钎焊和钎焊填充金属及可熔化嵌条5.1.1S1级。实心光焊丝和焊带、填充丝、钎焊和钎焊填充金属及可熔化嵌条的S1级批量是制造厂在其质量保证大纲中规定的标准批量。5.1.2S2级。实心光焊丝和焊带、填充丝、钎焊和钎焊填充金属及可熔化嵌条的S2级批量是在连续的24h生产周期(即连续正常工作班次)内所生产的一种类别、规格、形式和回火的数量,但不超过45000kg[100000lb]。S2级焊丝和填充丝或可熔化嵌条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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