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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某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简介:某某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17年,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为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某某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省市《关于做好2017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某某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本文内容:某某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17年,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为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某某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省市《关于做好2017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观念强、服务意识强、有理想信念和大局意识、有责任担当和奉献精神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换届选举范围全区12个行政村。三、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结构及配备原则(一)村民委员会班子的职数结构。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三至七人单数组成。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型规模大小、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决定。(二)村民委员会班子的配备原则1、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鼓励村“两委”成员依照法定程序“交叉任职”。要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书记、主任“一人兼”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2、鼓励共青团、妇联、治安保卫委员会、民兵连等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3、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4、村“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1名35周岁以下成员,人口较少的村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年龄结构要求。5、新提名的村委会负责人人选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继续提名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会主任一般应不同时超过60周岁;超过规定年龄的但又适合继续提名的,须经区委组织、民政部门批准备案。6、村委会班子成员之间不应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之间还不宜有近姻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四、换届选举方式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可以采取确定职位和非确定职位两种方式进行选举。实行确定职位选举的,被提名人除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候选人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有关职位需要的必要条件。村民委员会财经委员应具备一定的财会技能;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委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且符合民兵连长的规定条件;妇女委员兼计划生育委员应为女性;文教卫生委员(拟推荐为村团支部书记人选)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为宜。采取非确定职位选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某某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可以采取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每一村民提名的候选人不得多于应选人数;在村民意见比较集中、条件比较成熟的村,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环节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一项政治纪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工作环节不减少、选举程序不走样。(一)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太保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换届驻村工作组的指导、以及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协助下进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5至9人单数组成,由新一届村党组织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注重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特别是要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人选的,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的党员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需自动退出选举委员会,空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任期,自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并完成工作移交时终止。(二)认真做好选举动员和选民登记工作1、要加强宣传动员,使党员和选民了解选举的政策和要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和村民,要通过上门通知亲属、电话联系、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动员他们回村参加换届选举,确保知晓率和参选率。2、要严格规范选民登记程序,依法确定选民基数,通过设立登记站集中办理、入户上门等方式,保证登记的准确性。参加选举的党员和选民情况要提前公示。要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资格条件,防止漏登、重登和错登。3、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4、村民委员会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登记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不计入选民基数:(一)不能准确表达自己意志的;(二)本人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三)登记期间,经公告、电话等方式均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发放选票前领取参选证。对公布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在三日内向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提出书面申诉,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在三日内协调村民选举委员会处理。(三)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某某镇政府要严格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统一征求区纪检(监察)、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农业等部门的意见,严把入口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委会班子。要在村委会班子任期考核时,增加谈话推荐换届人选环节,推荐结果作为太保镇对候选人审查把关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未满有关期限的人选,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形从严把握、慎重对待,提出初步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批备案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可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听党话、跟党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2、带领致富能力强。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市场观念和开拓意识,有头脑、懂经营、会管理,能够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发展富民产业、落实扶贫政策、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脱贫攻坚中能打硬仗,走共同富裕道路;3、服务群众能力强。与农民群众有深厚感情,心系群众,乐于助人,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依法治理能力强。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办事公道,作风民主,敢于碰硬,工作有方法,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协调处理矛盾;5、廉洁自律意识强。为人正派,遵规守纪,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被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者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4、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等“村霸”行为的;5、侵占村集体资产资源,涉嫌职务侵占,造成严重后果的;6、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害选举的;7、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8、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的;9、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10、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等其它不宜提名的情形。(四)严格执行“三项承诺”制度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围绕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进行竞职承诺;结合本村实际,提出任期目标和主要措施,进行履职承诺;围绕当选后出现履职能力差、工作作风差、党员群众满意度低、上级组织考核不称职、没有履行好竞职履职承诺事项等情况,进行辞职承诺。“三项承诺”内容应写入候选人履职设想或竞职演说文稿,候选人签字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和太保镇党委、政府进行审查备案,并向党员群众公示。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人“三项承诺”履行情况要列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内容。(五)精心组织投票选举工作根据村的地理状况和村民的居住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使用。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流动票箱。流动票箱仅限于行动不便等不能到选举中心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使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其住所接受投票。严格执行委托投票、代写选票有关规定,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坚持秘密划票,公开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选民见面,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围绕“三项承诺”等内容阐述履职设想或者开展竞选演说,回答党员和选民提问,正面宣传展示自己。公安部门要向重点村、难点村派出警力,维护现场选举秩序。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人数中留出一个名额用于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应当在本次选举日后的三十日内举行。另行选举时,按照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先后顺序确定候选人,上述人选中有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可以由其他未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另行选举的,以得票多者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经过两次投票选举后,当选人数达到三人以上,仍然不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村民委员会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副主任临时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为止。当选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就不足的人数进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近亲属关系回避制度。已选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职务最高的一人当选;职务相同,得票最多的一人当选。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经过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应当在投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并于三日内形成书面的选举报告,上报太保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选票由太保镇人民政府保管,期限三年。区民政局会同太保镇政府应当在收到选举报告的十五日内,向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
本文标题:某某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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