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麻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分析及制度监测评估
麻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分析及制度监测评估麻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分析及制度监测与评价:**县地处贵州中部,全县总面积1222.2平方公里,辖4镇5乡、129个行政村(其中,5个行政村由**经济开发区代管)、7个居委会,总人口22.4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57%。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麻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分析及制度监测评估本文内容:**县地处贵州中部,全县总面积1222.2平方公里,辖4镇5乡、129个行政村(其中,5个行政村由**经济开发区代管)、7个居委会,总人口22.4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57%。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文件出台后,我县周边的**市和**市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部分宣传资料流入我县,使我县靠近新农保试点市的村民已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部分农民强烈要求尽快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满足“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愿望。根据**县社会保险工作现状和县情分析,**县完全具备争取全国第二批试点县的条件,且优于州内其它县市。于是县委县政府向上积极争取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先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拟定了实施意见,对全县60岁以上和16—59岁人群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进一步夯实了农保工作基础,改善了办公条件,落实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010年10月**县获批准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第二批试点县后,该县经过充分的准备工作,于2010年12月12日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以改善民生,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为着力点,广泛开展新政策宣传。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省州下达上半年的目标任务,使这项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参保基本情况经统计,全县应参保134606人,其中16-59周岁108279人,60周岁以上26327人。到2011年4月实际参保51199人,实现综合参保率38%,其中19-59周岁参保人数32051人,实现参保率29.6%,60周岁以上参保19148人,实现参保率72.7%,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省州下达上半年综合参保率30%、60周岁以上参保率60%的目标任务;实现征缴养老保险费320.47万元。发放养老待遇18551人,发放养老金608.26万元。从4月份起,实现了网上银行发放。二、参保状况分析经启动试点表明,新农保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最迫切的生活需求,在获取方式上符合农民的思维,在缴费额度上对绝大部分先择100元的档次缴费,农民不构成经济负担,在保障水平上每个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可以基本达到“保基本”的目标,并且可以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但是,在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弱势群体缴纳保费有困难。目前,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收入较低,维持日常生活开支都要靠政府救济,缴纳养老保险费存在较大困难。二是残疾人参保优惠政策覆盖面较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重度残疾人缴纳保费,财政为其补贴50%,参加农低保的重度残疾人缴纳保费实行财政全额补贴,但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审定条件较为严格,并要求必须持有一级或二级残疾证,导致大部分残疾人不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三是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年轻农民的参保意愿相对偏低,一小部分农民缴费困难,“与子女互动”的参保方式有违农民的意愿,有的老人为了参保领到养老金,只好自己出钱为子女缴养老保险费。参保意识不强,存在观望心理。全县9个乡镇普遍存在这一问题,特别是16-45周岁的部分农村居民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很遥远,加之现行的应参保缴费人员是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周岁人群,年限跨度达43年之久,而最低缴费年限只要15年,交费年限长的反而要承受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等因素造成的损失,导致部分中青年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关心程度相对较低。四是失地农转非人口养老保险问题亟需有效衔接。我县因城镇化建设和**生态城开发的失地农民农转非后,因户口问题不能享受新农保优惠政策,目前尚未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而现在实行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收费标准高,使这部分人员可望而不可及,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没有得到落实。三、制度监测评估(一)**县新农保制度设计的特点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利息构成。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省、州、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按照每年30元标准各负担10元。对选择300—500元缴费档次的,由本级县政府补贴增加5元,对选择600—8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增加15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的50%为其缴纳;对享受农村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其全额缴纳。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夫妇、双女节育户夫妇,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的50%为其缴纳。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按中央和省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为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对累计缴费年限少于15年(含)的,基础养老金为5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少于20年(不含20年)的,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即基础养老金=55+(N1-15)元,其中N1为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即基础养老金=55+(N1-15)+2×(N2-20)元,其中N2为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因增加缴费年限而加发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政府承担。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本金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本金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死亡,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同时,由县政府一次性支付500元的丧葬补助金。(二)**县新农保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完善网络,逐级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新农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全县9个乡镇设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共配备了26名劳动保障协管员,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必备办公设备。选聘了102名劳动保障信息员设立了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点,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机构、人员、报酬三落实,为新农保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县情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县新农保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参保对象的范围、缴费标准和发放标准,对个人账户、基金监管等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新农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指明了方向。同时,组织新农保经办人员赴实施第一批试点工作的**市考察学习,汲取经验,逐步规范了宣传发动、参保审核、缴费处理、待遇发放及信息化管理等趋于完善的机制保障体系,保证了新农保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三是广泛宣传,增强辐射带动效应。在新农保试点工作中,我县及时组织开展了县、乡、村三级新农保经办业务培训。动员县、乡、村干部发扬“走千家万户、想千方百计、讲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的精神,充分利用宣传车、电视新闻媒体、编发简报、发放宣传资料、编排文艺节目、编写政策问答试卷组织考试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积极抓好新农保政策宣传和入户动员工作,在全县上下迅速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农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空前高涨,2011年2月13日举行了养老金首发仪式,养老金的足额发放更使新农保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四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高保障水平。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资金筹集政府补贴的兑现,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通过借助“乡镇-村-组-农户”和“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双线宣传合力,重点做好外出务工人员、低保对象中部分特困家庭、不愿交费的捆绑家庭成员及抱观望态度部分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其参保。目前,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参保达到8200人,低保对象中参加养老保险达到18290人,占享受低保人数总数的35.5%,全县16周岁以上参保对象均纳入保障范围,60周岁以上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保障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二)**县新农保制度在推行中遇到问题**县新农保制度在运行中遇到的政府筹资难、经办管理服务难、基金管理难、参保意识维持难、制度衔接难等问题,分析破解这些难题成为新农保制度推行中的当务之急。(一)地方财政筹资难根据**县新农保制度的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其中政府补贴包括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因此,从融资的角度来讲,新农保基金筹集的主体包括了个人、集体、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1.个人有能力缴费目前**县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总体来看,2010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06元,最低档次的个人缴费标准(100元/年)占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仅为3.2%,这一比例远低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8%,农民完全可以负担得起;最高档次的个人缴费标准(800元/年)占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5.75%,这一比例对大多数农民来说有点高。目前**县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还不高,大部分是为了让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人领取养老金捆绑参加新农保缴费的。对于贫困的农民也有能力参加新农保每年缴纳100元,每年只要卖60公斤大米就够缴了,只不过是最低的缴费标准。除对家境非常不好的农民(如农村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产生一定压力外,全县多数农民有能力负担。2.集体补助在**是一句空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村集体在农民生产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另外,一些村集体有经营性收入。因此,有条件的村集体应该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支持,既体现了集体的责任,也有利于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但是,我县的农村集体经济实力非常薄弱,基本上不可能拿出补助,又由于集体补助不是硬性规定,可补可不补,因此,指望集体来进行补助的可能性目前还没有。也就是说,集体补助会是一句空话。3.我县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补贴1737万元根据国发〔2009〕32号文件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55元/人/月)给予全额补助,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据统计,全县目前共有60周岁及以上老人26327人,仅此一项我县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1737万元。4.县级财政筹资难**府发〔2009〕37号文件规定,省、州、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按照每年30元标准各负担10元。目前根据**州财政体制,由州级承担的10元部分,改由县级财政承担,这里我们测算一下,在新农保制度“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情况下,县财政对新农保的年最低补贴数额(含政府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鼓励”,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缴费补贴,以及提高和加发部分基础养老金的补贴,丧葬补助)将在301.05万元,加上由州级承担的10元部分108.28万元,县级财政每年需承担新农保补贴409.33万元,占2010年财政总收入15281万元的的比重为2.68%。总体来看,县级财政负担较重。因此,如何解决县级财政筹资难的问题将成为制约新农保制度运行的一大瓶颈,如何解决省、州、县三级财政的分担问题成为新农保制度推行中的又一大难关。?(二
本文标题:麻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状况分析及制度监测评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45654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