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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点集训(三十六)第一节整体感知把握结构思路对应学生用书p502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奶奶和1973年的诺贝尔奖董玉洁1930年,二十出头的奶奶养了一群鸡鸭。那年,一窝鸡蛋孵到只剩两天出壳时,母鸡却意外死亡。奶奶只好把鸡蛋移至灶头人工孵化,同时赶紧物色新的母鸡“续任”。在奶奶物色好新母鸡之前,有4只性急的小鸡仔提前出壳了。这4只第一眼看错了妈妈的小鸡仔在此后的日子里总是跟在奶奶的身前脚后打转,而对“继母”感情淡薄。后来,这4只小鸡仔因为缺少母鸡的庇护先后夭折。在此之前,奶奶及奶奶的前辈们就明白一个道理:小鸡、小鸭总是把它们出生后看到的第一个在眼前晃动的物体当作妈妈,而且以后很难改变。所以小鸡仔一出世就要和它妈妈待在一起。在奶奶孵鸡的同时,万里之外的奥地利,一位名叫洛伦兹的小伙子正在观察一群小动物。一年春天,洛伦兹偶然发现一只刚出世的小鹅总是追随着自己。几经分析,他推测这是因为这只小鹅出世后第一眼看见的是人,所以把人当作了自己的母亲,而后进一步的实验证实了这一推测。继而,洛伦兹总结出“铭记现象”,又称“认母现象”,并提出动物行为模式理论,认为大多数动物在生命的开始阶段,都会无须强化而本能地形成一种行为模式,且这种模式一旦形成就极难改变。洛伦兹借此成为习性学的创始人之一,并于1973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奶奶在洛伦兹之前就知道鸡、鹅等有这种被称为“认母现象”的行为,但奶奶不能将此推广至所有的动物,更不能提出一套理论,建立一门学科,所以她与诺贝尔奖无缘,她一生也从未听说过诺贝尔和他的那个奖。奶奶与1973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如此的近,又如此的远。洛伦兹出生于医学世家,毕业于医学高等学府。奶奶出生于农民家庭,没上过一天学,一字不识。在我父亲中学毕业以前,奶奶爷爷家中没有一人算得上知识分子。洛伦兹后来曾就职于维也纳大学及柯尼斯堡大学,成为当时的动物行为学权威,周游欧洲诸国,一路鲜花铺道。奶奶的生活半径不足15公里,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家乡的小县城,共去过3次。洛伦兹一生拥有诸多头衔:医生、大学教授、科学杂志的创办者和主编、动物学家、习2性学创始人、诺贝尔奖得主。奶奶终其一生都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年轻的时候,人们称呼她张小姑,出嫁后喊张婶,再后称张大妈,最终成了张婆婆。1942年,洛伦兹被德回军队强征为战地医生。1944年德军溃败,他成为战胜国的俘虏,饱经拷问折磨。1948年,获释返回奥地利。不久,重操旧业,一边行医,一边从事动物行为学研究,思路仍是那只认他为母的小鹅。奶奶身经军阀混战、日本入侵、解放战争和历次政治运动,但都没对她构成太大的影响。奶奶出旱田下水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稀的干的一般都能捞个饱。洛伦兹膝下三子,长子死于战乱,二子死于疾病,幺子过着常人的生活。尽管殊荣在身,但洛伦兹晚境不佳,孑然一身,郁郁寡欢,终年86岁。奶奶生有六子一女。子女中最得意的是我父亲,一名高级教师,学生远及欧美,包括洛伦兹的故乡。家庭事件中常被人提起的是我二伯60岁时用进城回乡的两元车费摸奖,竟中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奶奶在世时子孙后代已达30余户,大家都尊奶奶为活祖宗。奶奶是突然老故的,享年84岁。我保存着两张照片,一张是洛伦兹获得诺贝尔奖时的笑,一张是奶奶找到了走失的小鸡时的笑。问他们谁笑得更幸福?有人说是洛伦兹,有人说是奶奶,至今尚无定论。(有删改)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首段描写了一件有关奶奶养鸡的平常小事,写出了一出生就看见奶奶的小鸡仔对奶奶的依恋,同时也为下文对“认母现象”的描述打下基础,语言平实而不乏幽默。B.在标题中,作者把奶奶和诺贝尔奖这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人和事物放在一起,看似突兀,却用意明显,能够激发读者的好奇心,也有利于揭示文章主旨。C.奶奶与洛伦兹有着同样的发现,可囿于知识的局限,奶奶没能摄出一套理论乃至建立一门学科,作者对此虽有些许遗憾,但并没有否定奶奶看似普通的一生。D.本文写洛伦兹借“偶然”发现的一个现象推导出“认母现象”.从而成为习性学的创始人之一,揭示了学习上要深入思考,方能有所建树的道理。[解析]D项,对本文主旨的理解错误,作者在文中写奶奶和洛伦兹的事,是要借此引发读者对两种人生的思考,关于学习方法上的启示并不是本文的写作目的。[答案]D2.本文在写作构思上的最大特点是什么?请简要分析。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本文构思上的最大特点是对比。文章从始至终贯串着奶奶与诺贝尔奖得主洛伦兹3的对比,从发现“认母现象”、出身、生平经历等多方面将二人进行对比。新颖的构思,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引发读者思考人生的意义。3.文章的结尾说“问他们谁笑得更幸福?有人说是洛伦兹,有人说是奶奶,至今尚无定论”,你认为他们谁笑得更幸福?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示例一:我认为洛伦兹笑得更幸福。因为他以自己的敏锐和智慧提出新理论,获得了诺贝尔奖,让人生更有价值。而奶奶早在洛伦兹之前就发现了“认母现象”,却无法提升为理论,奶奶的人生是平淡的。示例二:我认为他们笑得都很幸福。生活环境不同、经历不同的人,对幸福的定义不一样。洛伦兹利用敏锐的洞察力,经过不懈的探究,在科学界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因此他是幸福的;奶奶很早之前就知道“认母现象”,且养育了一大家子的孩子,虽然在社会价值上不能和获得诺贝尔奖的洛伦兹相提并论,但她的幸福真实而易得,因此也是幸福的。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葵·薤汪曾祺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釆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迸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4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后来我读到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浚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浚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吴其浚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浚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浚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浚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5由葵我又想到薤。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下面多于括号中注明“(音‘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实在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晞”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藠头”。“藠”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藠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藠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藠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南方人很少知道藠头即是薤的。北方城里人则连藠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藠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而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藠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日(载一九八四年第十一期《北京文学》,原文有删节)4.作者在文章开始不久就说《十五从军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可是又在后文中说“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这两个“读懂”有什么不同?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是说这首诗歌写得明白如话,不事雕琢;说自己终于真正读懂这首诗,是指弄懂了“葵”的意思。5.文中作者引用了两首汉诗《十五从军征》和《薤露》,作者引用它们的用意相同吗?为什么?6答:______
本文标题:(新课标)2021版高考语文一轮总复习 考点集训(三十六) 第7单元 文学类文本阅读 第二部分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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