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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五型”班组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建设整体水平,指导和规范班组管理工作,促进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分公司)战略全面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内蒙古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分公司所属单位。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坚持班组建设与电力分公司中心工作相统一的原则;(二)坚持分步实施与分类指导相统一的原则;(三)坚持以点带面与持续推进相统一的原则;(四)坚持重在建设与重在提高相统一的原则;(五)坚持归口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统一的原则。第四条“五型”班组内涵围绕班组基础建设、安全建设、技能建设、创新建设、民主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明确为“五型”即安全型、管理型、创新型、学习型、效益型班组建设的管理内容,以指导和规范班组共性管理工作。(一)安全型:以强化安全建设为导向。安全制度体系健全,岗位责任制得到落实;员工严守安全规定,厉行规程标准,能够有效防范不安全行为及事件;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二)管理型:以规范管理为导向。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推行6S精细化管理模式,基础工作扎实;工作、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员工行为规范;实行人本管理、民主管理,班组成员之间关系和谐。(三)创新型:以技术攻关为导向。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和科技创新活动,解决管理和技术难题多;职工创新工作有亮点,实施创新项目成绩突出。(四)学习型:以素质提升为导向。学习有制度、有措施,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学习有氛围,员工有热情;培训制度与激励机制健全,岗位培训和技术比武活动常态化,班组“学习力”显著增强。(五)效益型:以降本增效为导向。积极开展管理创效、节支增效、修旧利废、劳动竞赛等活动,建立成本控制和质量责任制,降本增效工作有办法、有措施、效果显著。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审定考评结果。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成员:电力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治工作部),负责“五型”班组建设的沟通、协调;负责制定、修编“五型”班组考评标准,定期组织对班组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负责“五型”班组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及推广;负责“五型”标杆班组的评选与表奖。主任:工会主席成员:办公室、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HSE部、群团工作部、物资采购中心、各分工会主席。第三章建设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安全型(一)安全体系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二)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三)积极参与危险源辨识、危险点分析预测;(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五)防范不安全行为及事件;(六)严格执行“两票”或工作单等制度;(七)防火防盗无隐患;(八)开展安全性评价;(九)规范特种操作作业。第八条管理型(一)建立健全基础管理制度;(二)班组基本资料齐全完整;(三)台帐管理规范有序;(四)按照6S理念完成日常工作;(五)班组计划总结齐全;(六)班长工作日记详实;(七)工作、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八)员工严守《电力分公司行为规范手册》;(九)思想政治、宣教工作坚持经常;(十)工会组织作用发挥好。第九条创新型(一)QC活动、小型技改等创新工作经常开展;(二)积极征集并落实合理化建议;(三)职工技术创新工作有亮点,并取得明显成效;(四)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并特色鲜明。第十条学习型(一)学习型组织健全,学习有制度、有措施,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二)常规培训、技术讲课、培训管理等工作规范;(三)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四)认真总结评价学习、培训效果;(五)应持证上岗员工,做到持证上岗。第十一条效益型(一)降本增效工作有办法、有措施、效果显著;(二)开展管理创效、节支增效活动;(三)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四)实施成本控制,建立质量责任制;(五)开展技术创效活动。第四章实施与考评第十二条分类设置班组。班组划分为两种类型:生产一线班组和服务保障班组。生产一线班组原则上应为各单位生产一线主要班组;除生产一线班组外,其他均为服务保障班组。针对两种类型班组,考评内容、考评方式相同,但设定的考评标准有所区别。第十三条对班组实行百分制考评,“五型”各占20%。具体考评标准:(一)“五型”达标班组生产一线班组考评得分≥80分,低于80分为未达标;服务保障班组考评得分≥85分,低于85分为未达标;(二)“五型”示范班组生产一线班组考评得分≥90分、服务保障班组考评得分≥95分为“五型”示范班组,由各基层单位考评;(三)“五型”标杆班组在“五型”示范班组的基础上,电力分公司每年评选“五型”标杆班组;(四)“五型”班组建设先进单位第十四条否决条件出现以下情况,即为未达标班组:(一)未全面完成本单位下达的生产建设、服务保障任务和各项业绩指标;(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三)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四)出现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五)有重大经济案件和重大盗窃案件发生;(六)发生员工违规上访事件。第十五条考评程序(一)单位自查。电力分公司班组建设考评工作,由分工会统一组织,对照《电力分公司班组建设考评细则》,于每年5月末和9月末分别组织自查考评,形成本分工会“五型”班组建设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6月初和10月初分别将考评结果报至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二)组织申报。政治工作部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电力分公司“五型”达标、示范班组汇总表》及《电力分公司“五型”标杆班组推荐审批表》,报至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三)组织考评。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于每年10月份,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统一考评验收;(四)总结评比。“五型”达标班组、示范班组、标杆班组由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组织评选。(五)选树标杆。在电力分公司选树“五型”标杆班组并命名授牌和奖励,实施动态考核管理,对各单位“五型”班组建设开展情况及考评结果进行通报。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电力分公司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第74号)废止。
本文标题: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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