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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报告(五篇)第一篇: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报告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工任务分解》(办发11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实施意见》(办发37号)及县社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安排要求,我社党组班子召开会议,对全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自检自查,充分肯定全县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县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全面落实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措施,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了供销社经济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各项经营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我社依据与县委、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责任状的要求,组织制定了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与所属企业签订,县社党组及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撰写了“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报告和承诺,积极到分管单位、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提高,县社党组在抓好经营管理业务的同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抓手,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供销社各项工作快速、和谐发展,县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得到贯彻落实。二、主要做法及成效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社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总支书记、副主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县社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落实工作。为确保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开展。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领导、科室,形成了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2、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夯实思想根基今年供销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和服务“三农”任务繁重,县社党组每月都抽出一定时间定期集中学习,并特别注重搞好班子成员的自身学习,注重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同时,认真组织好县社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指导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素质。使所有党员干部都能按照“三个代表”、胡锦涛同志的指示,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要求,守得住根本,经得起诱惑。在学习形式上,我们主要采取定期集中学习的方式,辅之以参观和警视教育。在内容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主,对照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教育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观念教育、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推行行政问责制和软环境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对工作中容易发生的失误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思想深处深刻剖析,找出根源,并有针对性地着力解决。扎实有效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e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制约机制一是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县委办罗办发11号文精神,结合具体实际,组织制定了《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社务公开制度。为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实行了社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社务、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做到全部实行招投标,杜绝了“暗箱操作”。对供销社重要事项决策,及时公开,同时设立了检举举报信箱,公布了监督电话,全面接受内外监督,使办事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努力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财经纪律,全县供销社系统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力度,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4、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一方面,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真正做到了贯彻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不折不扣、不搞变通。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领导干部首先不做,以实际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出表率。同时,在组织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时,党组一班人带头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照各项规定要求,认真检查自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了党组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有效地提高了班子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5、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得失,对提高县供销社机关在干部职工中的威信,影响重大。为此,我们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符合政策的来信来访问题不推不拖,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的信访户,我们都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沟通思想,消除误解,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的指示,县社党组成员带领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开展“下访”,排查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分析根源,落实措施,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6、搞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一是设立专门的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实行了全体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党组班子成员及科室、企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加强考核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7、抓党风廉政建建设责任制,促进全面发展。全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供销社经济社会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了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截止10月31日,全县供销社企业完成商品销售总额15000万元,较同期12129万元增长24%;其中:农业生产资料零售完成7500万元,较同期7397万元增长%;销售各种化肥80000吨,较同期78638吨,增长4%;完成农产品采购1500万元。全县供销社企业完成社会贡献9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其中:农资农资配送中心工程建设投资1000万元,规范化网点建设300万元,市场建设和仓储设施建设以及网点改造200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党员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只要干好工作不出问题就行了,放松了自己对廉政理论的学习,“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意识不高。二是对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不够,班子成员掌握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不及时、不全面。三是个别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不高,办事效率低,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四是在公务招待费的控制方面,上级、外地的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和参观学习相应地多,费用开支量大,但在主观上是把握不严。五是有的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不能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能正确对待和有效抵制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四、下步努力方向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党纪的学习。结合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用科学的理论和党的政策武装自己的头脑,同时,鼓励党员干部、教育党员干部坚决同一切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抓住典型深刻剖析腐败分子违法违纪的原因,自觉保持拒腐防变的警惕性。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强化责任制管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三是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运行机制。对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施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资料档案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对改制企业人事安排、干部任免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进行。四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结合县供销社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一切从“三农”利益出发,多做实实在在的工作。特别要全方位、多层次地搞好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及承诺服务,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提高。第二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检自查报告2014年,威海镇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对照目标任务抓好落实,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现将我镇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领导切实得到加强(一)党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年初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调整充实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全年反腐倡廉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任务到各班子成员、镇直部门、村(居)委会。二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镇长对重要违纪案件和信访举报案件亲自批示、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定期与班子成员、村(居)委会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专门听取纪委书记汇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上半年共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听取纪委书记汇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1次。三是党政班子成员在每次安排部署工作的会议上都一同强调和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到同检查、同落实。(二)细化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一是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居)委会、各部门,明确到人,确保责任分解不留死角。二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镇党委书记与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威海镇2014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4份,党政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和联系村(居)委会签订《威海镇2014年镇直部门和村(居)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3份。三是所有责任书均明确与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挂钩,规定了对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奖惩。(三)切实履行职责,抓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的镇直部门和联系的村(居)委会分别签订责任书。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发生因教育、监管不力造成部门负责人违纪违法的案件。三是班子成员和镇直部门按联系点负责所联系的村(居)委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指导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目前全镇23个村(居)委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已全部产生。四是镇党委、政府印发了《威海镇2014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发〔2014〕25号),成立了农村
本文标题: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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