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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五篇)第一篇: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尊敬的***书记、***区长:11月15日上午,***副市长一行到我区**镇检查指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对**、**市场等地段存在大量无照经营业户、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对此,我分局认真汲取教训,并迅速组织力量在**镇的重点区域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的具体指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紧紧围绕实现“四个100%”、一个95%和“一个零无照”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清理,积极引导;着力整改,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以赴开展整治工作。截止11月20日,共引导办照2127户,建立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886户,查处取缔无证照饮食店档户,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市长检查结束后的当天下午,分局及时召开了由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动员大会,会上对**工商所提出了严厉批评。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就如何开展整改行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决定分三个阶段对无照经营、食品台帐、无证照饮食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认真整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分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导。同时,从分局机关抽调40多名精干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协同**工商所开展工作;针对经营业户的特点,及时调整执法时间,实行全天候不间断无休息执法;将**所辖区划分为四个片区,成立21个执法小组,实行辖区监管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力求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段管员深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改根据工作实际,分局把镇政府所在地、市场、超市及“三个一百米”(即国道、省道、县道纵深100米)作为重点工作区域,把统一建立台帐、落实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无照经营引导办照及超范围经营、小食杂店、饮食店的清理取缔作为工作重点。执法人员采取进村、入企、入户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通过摸底,做到了对所有企业、作坊、经营业户的企业数量、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三个清楚”,并指导业户做好进、销台账,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力量进一步对**镇的杨赤线等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摸查,逐户引导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做到处现场授理,当天发牌。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及精神印制成宣传单逐街逐巷进行派发宣传。同时,在主要街道及经营业户集中区制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积极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仅5天时间,我分局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3000余份。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分局十分注重与市局及相关处室的沟通汇报,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支持与指导;同时积极协调镇政府、卫监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切实提高整治效果。通过积极协调,已基本形成了政府支持、业户关注、百姓关心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五、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市局组成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深入**镇开展全面核查。分局组成三个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提高。同时,对进货台帐建立和索证索票工作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落实,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关系民生,关联发展。下一步我分局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打硬仗、打苦仗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抓好整改,确保我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认真负责地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第二篇: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体现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
本文标题: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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