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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管服效”改革工作的专项汇报关于“放管服效”改革工作的专项汇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对我办承担“放管服效”工作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严格落实省级明确的标准清单为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06号)精神,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按照国家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标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共计行政许可事项252项,并以《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版)》(X政办发〔2018〕112号)文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近年来上级政府下放县级权力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从2012年到2018年,我县共承接省市政府下放和自行清理未列入县本级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78项,其中承接省市政府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102项,通过清理未列入县本级目录的行政职权事项76项;通过清理需调整及更名的行政许可事项67项,取消行政职权事项146项;取消年审年检事项2项。调整非行政许可事项12项。目前,所有行政职权事项全部承接取消下放调整到位。调整后我县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为3252项,其中行政许可163项,行政处罚2428项,行政强制111项,行政给付19项,行政检查42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奖励33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征收征用25项,其他权力389项。三、进一步推动依法向园区授权赋权在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授权经验,经过深入调研后,下一步按照“能赋尽赋能放尽放”的原则,向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到位。四、清理整治变相审批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变相审批自查整改工作,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名义行政审批之实现象,全面消除了审批的“灰色地带”。五、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学习借鉴省政府在5个国家级园区先期试点的经验,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制度设计和政策构架,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提速扩容,在全县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最大限度让企业用营业执照“一把钥匙”打开准入和准营“两扇大门”。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准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六、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为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县2018年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取消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依法列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8项。调整后全县共有中介服务事项38项,涉及单位11家(财政局1项,经信局8项,民政局2项,国土局5项,卫计局6项,环保局2项,水利局6项,交运局3项,住建局3项,安监局1项,市场局1项),并以繁政办发〔2018〕43号文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七、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化整合审批机构和职责,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制推广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经验,推行行政审批局模式,探索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大厅管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
本文标题:关于“放管服效”改革工作的专项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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