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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低碳协会文件中碳协函〔2012〕8号关于增选第一届执行理事会成员的函中国低碳协会经政府批准成立,主要致力于在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发挥非政府组织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战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着力于低碳经济领域信息化建设、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企事业单位间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作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并不断努力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排放、积极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着力研究与开发绿色低碳项目走低碳之路的企业,中国低碳协会诚邀加入第一届执行理事会,并邀请同志为第一届执行理事会成员,我们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走好可持续发展之路。望贵单位接函后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附件一:中国低碳协会简介附件二:中国低碳协会管理办法附件三:入会申请表联系人:牟鹏鹏电话:010-6803076618701616843传真:010-68034766网址::calc_mpp@126.com中国低碳协会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附件一中国低碳协会简介中国低碳协会是由热衷于推动低碳经济工作的政府、企业、机构及个人发起,并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的高层次、高起点、综合性极强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国低碳协会顾问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单荣誉顾问徐匡迪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原院长、院士顾问委员会主任陈邦柱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中国质量协会会长顾问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叶如棠十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史大桢九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电力部部长周道炯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刘燕华国务院参事、科技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顾问委员会委员王金祥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原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龚心瀚十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史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李铁军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发改委原副秘书长、能源局原局长、宏观经济研究院原院长王玉庆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景安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科技部原党组成员、科技日报社原社长徐善衍十届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副主任、六届科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许善达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宋树友中央纪委驻农业部原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兼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金鉴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司法部原常务副部长张文范九届全国政协委员、民政部原副部长、党组成员何济海原商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原国内贸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蒋明君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总干事倪维斗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热能系教授、清华大学原副校长钱易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妇联第八届副主席、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卢耀如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何建坤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低碳经济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原副校长徐锭明国务院参事、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石定寰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牛文元国务院参事、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胡振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阶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政府原副省长陈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周建中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世昌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许乐仁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中国低碳协会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理事长李铁军(兼)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发改委原副秘书长、能源局原局长、宏观经济研究院原院长常务副理事长:彭近新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生态司原司长、环保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际低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副理事长:贾峰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周鹤良机械工业部重大技术装备司原司长、亚太电动车协会执行委员周宏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主任、博士杨富强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北京办事处能源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马中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沈一扬亚洲开发银行高级能源专家许柏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内蒙古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樊维斌陕西省发改委总工程师李孝廉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任治忠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附件2中国低碳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低碳协会会员的发展和管理,保护会员合法权利,维护本会声誉,确保本会科学和谐、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中国低碳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理事会每届任期为四年,设理事长(执行主席)、副理事长(轮值主席)、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第二条本会会员入会条件、会员的权利义务等,依照本会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会会员入会由常务理事会或主席团办公会议批准,会员发展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会员服务部负责。第四条本会会员应当遵章守法,自觉履行《中国低碳协会章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本办法规定的权利。第五条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二章会员第六条本会会员分为会员和荣誉会员。第七条会员是指由本会及本会的分支机构颁发会员证书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每个会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能够代表该单位合法权益,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的人员作为会员代表,并指派一名会员工作联络员。第八条荣誉会员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或主席团会议决定授予。第九条授予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荣誉会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会员代表被选为本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的,该会员单位即相应成为本会该届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第三章入会程序第十一条凡符合《中国低碳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行使会员权利的低碳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等组织或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及本会的分支机构,成为本会会员。第十二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或个人应履行下列手续:(一)填写《中国低碳协会申请入会登记表》,将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个人资料等材料一同报本会;(二)入会申请材料可以通过邮寄、传真和电子信箱的方式向本会提交。第十三条本会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料进行初审,提交常务理事会或主席团办公会议批准后,于15日内办理会员入会登记注册手续,颁发会员证书和牌匾,并在本会官方网站和刊物上予以公布。第四章会员权利义务第十四条申请入会单位或个人自批准之日起即获得中国低碳协会会员资格,享有会员权利,并履行会员义务。第十五条会员除享有本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本会提供的下列服务:(一)免费或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培训、交流活动和其他业务活动;(二)免费获得本会主办的《低碳》杂志、通讯等刊物;(三)免费在本会官方网站上登载会员单位简介(内容由会员单位提供,本会审核),(四)可优惠获得本会提供的培训交流、技术评定等专项服务;(五)可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国际低碳交流活动;(六)可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重要活动冠名权。第十六条会员应尽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执行本会的决议及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三)向本会反映意见和要求,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四)及时缴纳会费;(五)接受并支持本会组织的调研活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料。第五章会费第十七条本会会员应当依照本会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会费。第十八条本会会费标准(均为4年会费):副理事长单位会费为10万元;常务理事单位会费为2万元;理事单位会费为1万元;会员单位会费为0.8万元。第十九条新入会的会员,按照上述会费标准,于批准入会之日起开始缴纳会费。第二十条会费自愿多缴不限,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可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或主席团会议批准可以减缴或缓缴会费。第六章会费使用与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会费主要用于为中国低碳协会成员提供服务以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第二十二条会费的使用接受会员、财务审计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第七章会员退会第二十三条会员要求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二十四条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二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五条会员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暂扣和吊销其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处罚,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由本会秘书处报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给予其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第二十六条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在有关媒体予以公告。第九章中国低碳协会活动及服务第二十七条协会为各级会员提供活动组织、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等。1.活动组织大型活动:召开年度理事大会、“中国低碳经济论坛”、“中国低碳技术融资论坛”、“低碳中国宣言”公益活动,以及低碳经济年度评选奖项活动等。中型活动:国内外考察学习、专项议题的技术交流研讨会、低碳沙龙等;小型活动:区域的会员交流会议、“低碳出行”公益宣传活动、定期开展“专家企业行暨专题报告会”活动,深入会员企业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诊断等。2.信息服务期刊赠阅:《中国低碳发展简报》赠阅;网站链接:中国低碳协会官方网站在线信息服务;调研报告:《低碳经济与城市发展报告》(与行业媒体、相关机构合作提供).3.商务服务会员合作:组织并促成会员间的商务协作;定制会员服务:帮助会员定制宣传发布、市场策划、专项研究等定向服务.4.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领导院士专家,就低碳能源高新技术新产品发展趋势展开培训;科技计划:开展《节能减排重点实用技术》评定与推广;示范工程:开展《中国低碳示范工程、技术、基地》评定并予以推介;国际合作:提供低碳领域最新的国际合作信息.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低碳协会秘书处所有。附件三中国低碳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会员单位传真联系地址邮编负责人职务电话经办人职务电话传真手机邮箱申请情况□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交纳会费人民币万元整(大写)签订日期:年月日说明:1、会费标准:(均为4年会费)副理事长:10万元常务理事:2万元;理事:1万元;会员:0.8万元;2、会费款项到账后寄发票给汇款单位。3、请将此表传真、E-mail或邮寄至中国低碳协会。4、填表后请会员单位5日内付款。中国低碳协会收缴会费指定账户户名:北京洛卡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开户行:北京银行复兴分行账号:01090324900120109113078申请单位(单位公章)经办人:中国低碳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98号B座300室邮编:100037联系人:牟鹏鹏手机:18701616843电话:010-68030766传真:010-68034766E-mail:calc_mpp@126.com网址:中国低碳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会员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单位名称中文工商营业执照号英文协会任职副理事长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法人代表电话手机总经理电话手机协会联系人电话传真E-mail网址单位性质□国有□集体□民营□合资□外资□其他注册资金成立日期职工总数技术研发人数认证情况设计生产能力资产总额万元占地/厂房面积固定资产总额万元上年总产值万元上年销售总额万元上年利润总额万元上年税金总额万元上年出口总额万元会员单位简介(可另附说明)主要产品(或经营范围):(可另附说明)单位意见:本单位自愿申请加入中国低碳协会,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特此提出书面入会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协会审查意见:年月日备注:1、请按上述要求认真填写本表格;另外,今后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中国低碳协会秘书处。2、请您将本表格传真至协会,传真:010-68034766;Email:calc_mpp@126.com中国低碳协会单位会员代表入会申请表会员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籍贯民族政治面貌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现任职务电话手机传真E-mail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所在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电话联系人传真联系人手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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