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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保障措施我单位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5】9号《关于加强建设行业农民工合同管理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护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部根据各施工单位上报的用工名单,核实后直接将工资支付和发放给农民工,以做到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一、工人劳动合同、人员备案、工资表备案方面1、公司在对分包单位与其劳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督促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交公司存档,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其他工资事项。2、分包单位必须将工人花名册报公司进行备案(遇有人员变动时及时上报名单,标注已走的和新来的)且所有人员名单上必须有工人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并摁手印。3、要求施工队在支付民工工资时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人员名单、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情况,并由民工自己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并将支付明细交项目部留存一份备查。二、工资保证金制度1、可根据分包单位所承建工程,人员配置计划中月度工人用工最多的工资总额,将现金上缴公司,以备分包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时,公司拿出工资保证金及时进行支付。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由工人到项目会计处直接领取工资的建议1、公司制定劳务队对劳务工人结算单据统一格式,具体个体用工由劳务队老板根据实际用工数及总价进行签字及加盖公章认可,工人到公司项目会计处直接领取。并将其单据留存至项目会计处(以备将来对劳务老板结算时用)。2、最终本工程全部结算完毕后,由劳务队老板到项目会计处领取剩余金额。四、将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1、在每个月的对分包队伍的绩效考核中可以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考核。2、在分包队伍绩效考核评分项中加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分包队伍准入时由分公司组织进行分包单位抗风险能力评价;每月按比例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项目部公示,如上月未支付工资,本月拒绝支付。
本文标题: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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