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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聚焦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做到扶持、服务、监管三结合,消除企业顾虑,推动企业从“要我转”向“我要转”转变,依法依规、全面有序推进了陶瓷产业绿色清洁转型发展,完成了全省首个区域性全行业清洁能源升级改造项目。下面是由网友整理上传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供您参考,欢迎阅览。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一】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2021〕17号)和《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怀生环委发〔2021〕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任成员的组织机构。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议事机制。制定了《会同县污染防治攻坚2021年度工作方案》、《会同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方案》、《会同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调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中共会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21〕9号、〔2021〕23号、[2021]25号、会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3次),形成了领导重视、相关协同部门共抓共建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局面。通过抓项目,抓进度,抓落实,全面督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的完成。(二)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按照务必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扎实工作,严格执法,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1、加大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和巡查力度,推动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一是组织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动开展垃圾焚烧治理、烟花爆竹禁放、建筑扬尘治理、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开展治理行动。二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根据《会同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对芙蓉新城一期工程、学府一号、滨江国际城、枫林寨小区1-B#楼1-C#楼、林城镇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及麓沅·;水岸绿城南区工程等6家在建工地落实扬尘治理工作,管控措施基本做到“六个100%”。三是成立欣晟渣土运输公司,配置全新渣土运输专用车。工地出入口硬化率达100%,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100%以上,施工现场裸露土体采用防尘网覆盖率达100%以上,施工工地设置保洁员负责现场打扫施工现场道路及地面洒水,已免粉尘弥漫,各责任单位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等,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通过落实各项措施,环境污染得到明显好转。2、加强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制定了烟花爆竹禁燃方案,建立了空气监测自动站,添置烟尘烟气测试仪,加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基础工作。2021年,会同县空气质量保持良好状态,各项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11月细颗粒物(PM2.5)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33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3%;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53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9%;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优良比例96.1%,比2021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全县消除重污染天气。2021年特护期(1月、2月、11月),县城区特护期PM2.5月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44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3微克/立方米,下降6.8%,PM10月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64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13微克/立方米,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7.6%,比2021年上升6.8个百分点。根据我县对空气环境质量的现状分析,预计12月基本能满足特护期空气质量要求。3、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按照新的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完成x中钰冶炼全厂整治,目前正在组织验收;二是完成2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和20家双层储油罐改造任务,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2021年,完成二氧化硫削减量128.8吨,氮氧化物削减量9.36吨。4、积极开展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基础工作。一是开展《会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正在编制应急预案,12月10日我县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预案》进行了内部评审,12月13日由省厅组织外部专家评审,12月底前完成《预案》备案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8月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已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内部评审工作,12月14日由省厅组织外部专家评审,12月底将发布政府公告;三是开展工业集中区大气环境监测微站建设工作。已完成完成了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12月底壳完成组织验收。(三)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碧水攻坚战我县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水污染重点工程投入力度,强化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年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今年1-11月,我县地表水考核四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无黑臭水体;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出境河流断面全部稳定达标。1、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2021年,对坪村集镇和团河鹰嘴界两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通过省、市、县三级组织的技术审查,已于10月上报省人民政府等待批复。2、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2021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已投入试运行,正在组织验收,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标识牌设置,编制入河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获得了设置批复并已完成销号。3、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建设管理。一是完成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我县工业集中区为一区两园(连山工业园和水坪溪林业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水坪溪产业园区内,首期建设规模为3000吨/天,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投入试运行,2021年4月1日正式运营。2021年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增加了总氮、总磷两参数,并联网稳定运行;二是开展了工业园区整治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了整治方案。并按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并做到了达标排放,完成工作任务。4、深入推动落实河长制。我县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溪河共76条,境内河流总长3538km,其中县级河流共7条,乡村级河流共69条。我县成立了河长制工作机构,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河湖乱堆、乱采、乱占、乱建、超标排污、违法养殖等现象,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境内水环境、水生态逐步好转,全县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全部完成河湖“清四乱”21个问题的整改,完成率100%;巫水(高椅、金子岩)、渠水漠滨托口库区网箱已100%拆除到位;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完成18条样板河建设;完成2个乡镇级(千吨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完成66个饮用水卫生监测点检测点的检测;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2万吨/天通水试运行。完成3次集中宣传和2次集中培训。5、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一是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会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工程已到位,厂区总图管道工程和电气安装工程已完成,具备2万吨/天的通水运行条件;二是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计划。我县已对坪村镇等16个乡镇镇区(集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进行了规划编制,参照《x省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并于10月组织县相关部门专家及技术人员评审,11月县人民政府已批复该项目专项规划。现已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完成了评估报告。(四)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净土保卫战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总目标,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区风险防控和区域综合治理工作;在确保电解锰渣渣场历史遗留污染风险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突出风险管控、提升准入门槛、保障治理成效、提升环境质量。1、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021年我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1万亩,完成配方肥施用面积30.73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覆盖率达到90.2%,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减少9.3吨,比上年同期减少4.5%,完成指标100%。2、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了填埋场安全和污染隐患,重新制定了渗滤液收集处理治理方案,安装了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3、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1年,我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为55个行政村,计投入资金3849余万元,其中环保专项资金415万元,整合相关部门资金3434余万元按标准全面完成55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在会同县政府网站公示,完成率100%。4、稳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及成果运用,推进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完成了农用地详查成果集成工作,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开展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完成x市下达的土壤污染治理任务。(五)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1、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6.09件,办结6.09件,整改到位5.09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个,整改到位2个,未整改到位2个;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2.16件,整改到位10.16件,未整改到位2件;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2个,整改到位19个,未整改到位3个。今年10月12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环保督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后,结合今年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专项整治目标,我县马上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就督察问题明确职责,层层落实,积极整改,并按时间节点上报销号。2、完成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问题整治。根据(湘水发[2021]4号)文件精神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檀木村砂场、若水金田砂场、高椅星联砂场整改情况:2021年9月,檀木村的采砂船及吊台全部拆除,檀木村无砂石加工设备。2021年8月上旬,若水金田砂场自行拆除采砂船及吊台。10月31日,我县组织人员开始对高椅星联砂场的采砂船进行强制拆除。11月17日,我局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畜牧、海事、经信、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高椅砂场的砂石加工生产设备、吊台、采砂船和若水金田砂场的砂石加工生产设备。目前,高椅星联砂场的采砂船、吊台已拆除切割到位,两个砂场的砂石加工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11月28日,市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去函申请已确认销号。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椅、若水电站整改情况:已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和生态流量泄放的方式,保持库区重要经济鱼类的生产力,从而解决阻断鱼类洄游,减水河段明显导致的问题。一是两电站每年委托县畜牧水产局在巫水会同电站库区分别放流价值10万元、8万元的鱼苗,对保持当地鱼类资源的种类多样性及数量稳定性方面也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我县鱼类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二是两电站每天定期泄放生态流量,并将这项整改措施纳入电站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电站库区水环境可持续发展。3、完成“夏季攻势”各项任务2021年我县涉及14项“夏季攻势”任务,在各部门的抓任务落实,抓工作进度,在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完成率为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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