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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定义为人对自己的需求被满足时所产生的愉悦反应的反应,即对美感的反应。2008年,大陆学者在《存在与华夏文明》一书中提出了美的这个定义。美的定义是美学中最难的问题。在人类历史上第一篇系统研究美学的文章《大希庇阿斯篇》中,作者借苏格拉底的口总结到:“美是难的。毕达各拉斯把音乐中和谐的道理推广到建筑、雕塑等其它艺术,探求什么样的数量比例才会产生美的效果,由此,它们发现了在欧洲有长久影响的“黄金分割线”,他们有时也认为圆球最美。这种偏重形式的探讨是后来美学里形式主义的萌芽。十八世纪欧洲兴起了“实验美学”热,意图从具体的美的事物中找到美的本质,从而给出美的定义。然而实验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图形和声音,所得结论不具普遍性。由美的这定义出发进行演绎,可以对美进行合理分类,把自然美,社会美、相对美、形象美、朦胧美等都归入了“美”这个种概念的属下。由于人的需要随时间地点在变化,所以美的概念是动态的,美的外延也是不确定的。如果以人感知客观世界的方式(嗅,触,尝,听,看,想)为标准,美可分为实用美,形式美,音乐美、精神美和创造美。以人的需要层次为标准,美可分为生理美、先验美和精神美。按人活动的场所分,可把美分为自然美和社会美。按美产生时实物刺激的有无,美又可分为直接美和间接美。按引起美的刺激是第一信号系统还是第二信号系统,美可以分为实际美和信号美…和谐、烂漫、磅礴、壮阔、温柔、热情、博大、健壮、浩瀚、善良、豪放是美的各种不同的具体形式,是个不相同的具体的美。美是和谐、烂漫、磅礴、温柔、健壮、浩瀚、善良、豪放共同具有的一般内容和本质。美是一般的和谐,和谐是具体的美,美存在于和谐、烂漫、磅礴、浩瀚、温柔、热情之中。建筑美学是艺术美学和建筑学的重要分支。是建立在建筑学和美学的基础上,研究建筑领域里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虽然建筑伴随人类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但建筑美学的出现却是20世纪的事情。英国美学家罗杰斯·思克拉顿运用美学理论,从审美的角度论述了建筑具有实用性、地区性、技术性、总效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可看成是建筑美学的创始人。美国现代建筑学家托伯特·哈姆林,提出了现代建筑技术美的10大法则,即: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布局中的序列、规则的和不规则的序列设计、性格、风格、色彩等,较全面地概括了建筑美学的基本内容。此外,包豪斯的建筑美学理论与现代主义联系较多,美国建筑大师文丘里则从符号学的角度来探讨建筑的美和审美问题。建筑美学以如何按照美的规律从事建筑美的创造以及创作主体、客体、本体、受体之间的关系和交互作用为基本任务,其具体内容是:建筑艺术的审美本质和审美特征;建筑艺术的审美创造与现实生活关系;建筑艺术的发展历程和建筑观念、流派、风格的发展嬗变过程;建筑艺术的形式美法则;建筑艺术的创造规律和应具有的美学品格;建筑艺术的审美价值和功能;鉴赏建筑艺术的心理机制、过程、特点、意义、方法等。根据当前建筑美学的发展趋势,重点是研究建筑美与城乡环境的关系、建筑美的审美效应、建筑美与山水园林的关系等。中国建筑艺术是中华文明之树中特别美丽的一枝,作为世界三大建筑体系之一,与西方建筑和伊斯兰建筑并列,自豪地立足于世界文化之林中国建筑特别重视群体组合的美。群体组合常取中轴对称的严谨构图方式,但有些类型如园林、某些山林寺观和某些民居则采用了自由式组合。不管哪种构图方式,都十分重视对中和、平易、含蓄而深沉的美学性格的追求,体现了中国人的民族审美习惯,而与欧洲等其他建筑体系突出建筑个体的放射外向性格、体形体量的强烈对比等有明显差别。中国建筑与世界其他所有建筑体系都以砖石结构为主不同,是独具风姿的唯一以木结构为主的体系。结构不但具有工程技术的意义,其机智而巧妙的组合所显现的结构美和装饰美,本身也是建筑美的内容,尤其木结构体系,其复杂与精微都为砖石结构所不及,体现了中国人的智慧。对有机的结构构件和其他附属构件的进一步加工,就形成为独特的中国建筑装饰,包括内外装修、彩画、木雕、砖雕、石雕和琉璃,有十分丰富的手法和生动的发展过程。当代建筑是城市的表情,也是文化的表情,更是时代的表情。不同时代的建筑,必然会承载不同的表情。当代西方建筑和传统建筑乃至于现代建筑最大的不同在于,建筑的表情已经超越其视觉美学和空间美学的范围,就像cctv新大楼一样,它是将建筑文本化,象征化,寓言化,使其成为传达建筑师美学和哲学思想的容器。总之,在我看了,美丽总是一种虚妄的东西,它像空气一样,存在于我们的生活,离我们很近却又很远,我们捉摸不到它的形态,但它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美就是这样的东西,它来自于自然,体现在我们的心灵当中。
本文标题:对建筑美学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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