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府党建PPT模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CommunistPartyofChina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前言:1第一章原则和适用范围2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3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4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5第五章其他规定6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7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8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9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10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11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12第十二章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一章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一章原则和适用范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一章原则和适用范围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改组解散依法治国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四)(一)(二)(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四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处理。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五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第五章其他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五章其他规定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个体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五章其他规定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六部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看点一看点二看点三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
本文标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府党建PPT模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85693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