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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对财务核算的要求南京中税通税务事务所常州分所地址:新北区汉江路生产力中心二楼206室联系人:葛蓉手机:139-5199-8809丁卫平手机:150-6112-6788第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对财务核算三大指标的要求一、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指标及财务核算要求二、研发费用比例与研发费用的归集三、专利、资产与销售额的成长性一、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指标及财务核算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确认:1、取得省级高品证书;2、取得市级高品证书;3、年度认定时经省级认定专家认可。(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范围: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及其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净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三)总收入确认的口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1、会计上确认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2、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按税法相关规定应当确认的收入。如:视同销售收入、计入资本公积的应税收入等。注:总收入的口径,应当与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数据一致。(四)高新技术产品核算的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时是否严格按照认定的名称开具发票、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企业的其他产品(服务)要分开核算;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名称,体现在合同–发票-产品入库-产品出库单“上要一致。3、高新技术产品的成本与其他产品成本也要分别核算。二、研发费用比例与研发费用的归集(一)研发费用比例要求:(二)研发费用会计核算要求:(一)研发费用比例要求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1、近一年销售(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营业)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上述“收入的构成”: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取数口径是否准确,即与原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附表一(1)中第1行数据核对是否一致。备注:1、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2、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进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口径的归集。如未取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二)研发费用会计核算要求1、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的设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支出,应与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设立“管理费用——研发费(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专账进行明细核算;涉及多种研发形式的,应分别归集研发费支出。一级科目:“管理费用”二级科目:“管理费用”-“研发费”(按研发项目名称或登记编号)三级科目:“管理费用”-“研发费”-[根据研发形式设置三级子科目]:1、自行开发;2、委托开发;3、合作开发;4、集中开发。四级科目:1、人员人工;2、直接投入;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4、设计费;5、装备调试费;6、无形资产摊销;7、其他费用。五级科目(见研发费科目、归集内容对照表),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设定六级科目。四级子科目五级子科目归集内容1、人员人工工资薪金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工资、薪金。缴纳的“五险一金”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津贴补贴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的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其他研发人员等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四级子科目五级子科目归集内容2、直接投入材料燃料和动力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测试手段购置费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工装及检验费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设备调整检验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仪器设备维护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仪器设备租赁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其他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除仪器、设备外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及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四级子科目五级子科目归集内容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仪器设备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研发仪器、设备在改装、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其他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设计制定费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其他设计费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其它费用。5、装备调试费——工装准备过程中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四级子科目五级子科目归集内容6、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软件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研发软件所发生的费用摊销。专利权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利权所发生的费用摊销。非专利发明(技术)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非专利发明(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专用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7、其他费用勘探现场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相关费用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四级子科目五级子科目归集内容图书资料及翻译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其他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会议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备注:五级子科目中,带*的“其他”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归集范围,但不得作为加计扣除研发费归集范围。2、研发费用的归集企业每一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支出,应当按照每个研发项目归集,并按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核算。按照每个研发项目归集、核算研发费支出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研究开发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研究开发项目变更的情形,企业应办理研究开发项目变更登记,重新取得研究开发项目登记号:项目开发方式(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发生改变的;原申报的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或者研究开发费预算发生改变超过10%的;需要变更登记的其他情形。(2)研发项目时间的阶段性(市场调研与设计→立项→实验室试验→小试→中试);(3)研发费支出的真实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流程对真实性的影响);(4)研发费支出、生产性支出及其他支出分摊的方法是否正确,是否合理,有无依据。(5)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房屋等是否有核算依据并且有合理的解释。(6)研发费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取得合法的凭证及付款。(7)研发费列支范围中,按照正列举内容核算并归集,超出部分,税务机关及高新企业检查时不予认可。(8)上述表格中“其他费用”金额,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超过部分不予认可。3、研发费账务处理应提供何种凭证企业应当提供证明费用实际已经发生的足够、适当的有效凭证。研发费明细账要与有效凭证一一对应,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合理、准确归集。(1)人员人工:包括: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五险一金、其他(研发人员等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工资性支出)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等,以职能部门(研发或财务部门)按月单独编制的工资清单(或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其他支出:凭合法法票据等作为有效凭证;检查时,可能要提供员工花名册、员工考勤表、工资发放明细表等。(2)直接投入:包括:材料燃料和动力、测试手段购置费、工装及检验费、仪器设备维护费、仪器设备租赁费、其他。①材料燃料和动力: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为研发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等,以研发部门填制的领料单(需注明领用的研发项目)作为有效凭证;燃料和动力费用,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②测试手段购置费: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凭相关合同、发票、验收单等作为有效凭证。③工装及检验费: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设备调整检验费,试制产品检验费。凭发票、检验单等作为有效凭证。④仪器设备维护、维修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凭发票、等作为有效凭证。⑤仪器设备租赁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凭仪器设备租赁合同、发票、等作为有效凭证。⑥其他: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除仪器、设备外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及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包括:仪器设备、长期待摊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幵丏门用亍研发活劢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2014年第64号]用亍研发活劢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亍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或《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亍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执行。企业丏门用亍研发活劢的仪器、设备已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亍印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亍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的规定,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①仪器设备: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凭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发票、项目预算中设备清单等作为有效凭证。②长期待摊费用:研发仪器、设备在改装、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③其他: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包括:设计制定费、其他设计费。①设计制定费: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②其他设计费: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其它费用。(5)装备调试费:工装准备过程中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新药研
本文标题:高新技术企业对财务核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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