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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李俊宏ljh@hhu.edu.cn第一章安全生产概述第一节事故致因因素•安全定义–一般:不致于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精神构成威胁和使财物导致损失的状态。–美国安全工程学会:导致损伤的危险度是能够容许的,较为不受损害的威胁和损害的威胁和损害概率低的通用术语。•影响因素–人–物•危险源–存在着导致伤害、疾病或财物损失可能性的情况,是可能产生不良结果或有害结果的活动、状况或环境的潜在的或固有的特性•危险度–指一项活动或一种情况下,各种危险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量度,是对失败的相对可能性的主观估计。第二节事故因果基本理论•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强调管理的事故因果连锁–博德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管理为主的事故因果连锁。•控制不足———管理•基本原因———起源论•直接原因———征兆•事故———接触•伤害———损坏———损失现场失损亚当斯的因果连锁•能量观点的事故因果连锁–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使得能量或危险物质失去了控制,是能量或危险物质释放导火线,包括事故、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基本原因•轨迹交叉论–在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的运动轨迹与物的因素的运动轨迹的交点,就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空间。•变化观点的事故因果连锁–由于管理者的计划错误或操作者的行为失误,没有适应生产过程中物的因素或人的因素的变化,从而导致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破坏了对能量的屏蔽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节人的不安全行为•个性心理特征与不安全行为•非理智行为:侥幸、省能、逆反、凑兴•生活变化单位论:人们生活状况的变化会增加思想负担而容易发生事故•事故频发倾向:指个别人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人失误•信息处理过程与人失误•人失误致因第四节我国安全管理体制•我国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体制–国家监察: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行业管理:行业归口管理部门与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组织管理本行业、本部门经济工作中,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管理。–企业负责: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要全面负责企业的事故预防工作。–群众监督:工会第五节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厂性安全生产总则–各种单项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管理制度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领导的安全职责:企业的经理、厂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经理、副厂长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直接领导安全部门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总工程(机械、动力)师的安全职责: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机械、动力)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PDCA•安全教育制度–主要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内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告式、演讲式、会议讨论式、竞赛式、声像式、文艺演出式、正规教学式–三级教育指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通过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和查隐患,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做出正确评价,督促企业及被检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形式:•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由厂领导负责,以“五查”为内容•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主要由安全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检查。班组长、操作者对现场进行检查。–安全检查的有效工具和手段是安全检查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企业必须每年编制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性基本建设和全厂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企业必须每年编制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性基本建设和全厂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包括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围堰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主要包括–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施工爆破安全事故–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其他原因造成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本单位负责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通知地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级的有关部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的有关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的有关部门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重大事故一般重大事故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节概论•施工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电气工具上。•建筑施工行业伤亡事故类型主要是以下5类:–高处坠落:35%–物体打击:15%–机械和起重伤害:10%–触电:15~20%–坍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方针与原则–指导方针: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与生产必须统一”•布置生产要与安全同步进行•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坚持安全第一•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要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施工安全生产设施;–四不放过: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施工现场大门口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地点:–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四口: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对于伤亡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第二节高空作业安全•高处作业的标准: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m–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特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高处作业的种类–一般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系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强风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栓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和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在3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或高凳,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安全防护措施–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雪天高处作业,必须及时将各走道、脚手板等处的霜、雪、冰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得施工。–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进行三级、特级和悬空高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下面或附近有煤气、烟尘及其他有害气体必须采取排除或隔离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吊栏、升降机等设备垂直上下时,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控制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高处作业的常用安全工具–安全帽:佩戴时头顶与帽壳内顶子间的垂直距离一般为25~50mm–安全带–安全绳:拴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过长,一般不应超过3m–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用具应有鉴定安全合格证书。第三节粉尘及防尘措施•粉尘–粉尘:指由机械过程(如破碎、筛分、运输等)而产生的固体微粒,一般粒径为0.1~100um;–烟尘:指因物理化学过程而产生的微细固体粒子,一般为0.1~1um;–烟雾:指燃料(草料、木柴、油、煤等)燃烧过程产生的飞灰、黑烟、以及雾的混合物。粒径很细,甚至在0.5um以下。•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尘肺病:系指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病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按照病因分为矽肺、硅酸盐尘肺、碳素尘肺、混合型尘肺和其他尘肺。•尘肺是危害性最大的一种职业病。其中矽肺病情最严重,它的发病时间短、停止接触矽尘后病情可继续发展,并易合并肺结核,目前尚无可治愈的药物或办法。–中毒–其他疾病•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0级、Ⅰ级危害、Ⅱ级危害、Ⅲ级危害、Ⅳ级危害。–防尘的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防止和减少粉尘的产生•生产设备的密闭和隔离•采用通风和净化措施•个人防护•建立严格的组织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对接触粉尘、毒物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接触粉尘、毒物浓度比较高的工人,应每隔6~12个月检查一次,如粉尘、毒物的浓度已经经常低于国家标准时,可每隔12~24个月检查一次。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第一节触电•触电包括电击和电伤。电击和电伤都是电能失去控制造成的。–电击:电流直接通过人体的伤害•直接接触电击:触及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时带电的带电体发生的电击,也称为正常状态下的电击。•间接接触电击: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当设备或线路故障时意外带电的带电体发生的电击,也称为故障状态下的电击。•触电包括电击和电伤。–电伤:电流转换为其它形式的能量
本文标题: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员培训(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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