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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的管理制度欢迎观看本文,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3.内容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一事假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二.病假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三.婚假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3.婚假含节假日。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5.慰唁假6.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7.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8.产假10.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四.公伤假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五.调休假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流程:假期审批-----职责-----执行。
本文标题:请假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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