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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在“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实施大会上的发言领导干部在“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实施大会上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近年来,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促进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委政法委决定,在我院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择优选任”。今天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第一,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是我院落实中央精神,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推动干部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大举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在党政机关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中组部、人社部也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位,原则上都应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些都是我院这次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的重要政策依据。我们在“竞争上岗、择优选任”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机制,进一步开阔选人用人视野,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强化政治责任感,以对事业、对他人、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到“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工作中来,坚决摒弃“凭关系、凭印象、凭经验”的“封闭式”选人用人方式,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检察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第二,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是提高我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治理“懒、散、庸”的有效手段。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高质量、创造性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关键。应该说,市院乃至全市检察机关干部队伍整体上是好的,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检察队伍中还存在结构不够合理,素质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活力不足以及思想观念僵化,工作作风松散等问题,一些同志政治上缺乏进取心和上进心,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得过且过,甘于平庸。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市检察事业的发展,必须通过引入和建立激励竞争机制,进行择优选任,才能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良好氛围。第三、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是我们展示才华、实现自身价值的现实需要。XX书记就指出:在选用干部上“要强化竞争选拨,要大力培养和使用政治强、敢担当、肯干事、口碑好、作风正的干部,真正让政治强的受器重,敢担当的担大任,肯干事的有舞台,口碑好的受重用,作风正的不吃亏”。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追求,都有不断进步的愿望,都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期盼。这次“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就是为大家搭起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让每位同志都能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价值。我也希望,全院干警都要珍惜这次机会,积极参与“竞争上岗、择优选任”,正确对待竞职竞岗结果,做到不骄不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的进步。第四,要端正态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好“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工作。“竞争上岗、择优选任”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为搞好这次“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工作,我们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市人民检察院“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XX市人民检察院“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实施细则》,并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最后,祝同志们发挥出最佳的水平!预祝这次“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领导干部在“竞争上岗、择优选任”实施大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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