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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参考范例2021年,我们总结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深入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我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镇将于X月底至X月中旬开展以下工作:一、为保证猪肉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猪肉,年前我镇对全镇范围内生猪养殖户、猪肉摊贩等集中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1、由各村(社区)加强对生猪养殖户、生猪肉品加工、销售经营户、屠宰场等农户、肉贩、商家、经营户开展相关《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让群众不敢犯、不愿犯。特别是养殖户使用“瘦肉精”“蛋白精”、“养殖户卖死猪”、“肉贩卖白条肉”、“灌水猪”等违法违规行为。2、由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生猪养殖户,尤其是黄庙社区、青华社区从事猪肉食品加工、销售的肉贩、商家、经营户等进行通知宣传到位,摸底排查到位,并及时组织相关农户、肉贩、商家、经营户等召开专题学习宣传会议,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单,签订承诺书,做到政策宣传到位。二、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是否建立以校长为首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集体用餐是否留样等情况。三、开展对临济镇地沟油的专项整治:1、开展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是检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在加工过程中掺杂掺假的行为。二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和食用油索证索票监督检查,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等,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2、开展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销售食用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集贸市场、批发(分装)单位、超市、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查明来源渠道。取缔无证照经营,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食用油购销台账制度,对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一查到底,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3、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用油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小餐馆、火锅店、快餐店、大排档、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集体食堂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采购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回收油的违法行为。4、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废弃食用油脂和泔水流向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泔水的流向,要求餐饮单位与废弃食用油脂、泔水回收单位及人员签订协议书,并留取泔水回收人员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用途说明,每日登记收购量,并加强监管,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环节。5、开展对食用油的监督性抽验。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油,应监督相关单位停止销售、使用并销毁,追踪溯源,依法严肃查处。9、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特别是私屠滥宰行为的检查,防止将废弃物用于炼制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发生。四、存在问题1、采购索证登记: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单位的采购登记不全,有的没有登记和索证。2、餐具消毒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二条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一)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八)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检查中发现两家食堂都进行了消毒清理,其中一家虽然消毒,但保洁不当。五、采取措施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在检查中都提出了整改意见,问题比较严重的我们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进行通报批评。
本文标题:2021年度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参考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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