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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认识和思考的调研报告范例关于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认识和思考的调研报告范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在我们的政治体制中,人大就是要对“一府一委两院”起监督作用,人大监督如果不严格、没有力度,那就是缺位和失职。当前,全市各级人大把监督工作摆在履职行权的突出位置,视为关乎权力机关作用权威的重要因素,投入相当精力和资源,但监督的实际效果还不尽人意。问题在什么地方?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围绕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开展系列专题调研,我特地选择了“提高人大监督实效”这个课题,目的就想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查找影响和制约人大监督职权发挥的主要因素,剖析原因、对症下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这段时间以来,通过对全市各级人大监督工作面上情况的梳理和到基层联系点解剖“麻雀”,我对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也有了一些初步的体会和思考。一、监督依然是人大工作的一块短板这次调研,我们带着问题而去,接触到的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也都直面问题、各抒己见。大家认为,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论断新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及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一些没有立法权的基层人大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非常活跃,形成了许多富有特色的实践经验,扩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但问题也不容忽视,人大监督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监督质量和实效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突出表现为监督工作“不准”“不实”“不严”。“不准”,就是在监督议题选择上没有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监督准星偏离党委中心工作和地方阶段性重点任务,对一些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障碍,如地方债务风险、生态环境制约、国际经贸挑战等重视不足,对一些群众诟病很久的社会焦点问题,如教育、医疗、住房改革不到位等关注不够,尤其是对一些比较棘手、敏感的问题不敢较真碰硬,没有顺应内外部环境和中心工作变化去聚焦新问题、拓展新领域,而是凭老经验、按老套路开展监督,把有限而宝贵的监督资源稀释到不紧要不急迫的事项上,给人以避重就轻、脱离实际之感。“不实”,就是监督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实质的现象,问题抓得不深不透。如监督调研浮光掠影,层层听汇报,满足于走过路过看过,深入基层接触群众不多,了解不到真情实况,也听不到老百姓的真心话;开展执法检查时预设路线,参观“盆景”,没有对照法律条文逐项检查,讲成绩滔滔不绝,点问题大而化之,提建议三言两语;开展专题询问事先与部门通气,预设好问题和台词,问的不见锋芒,答的四平八稳,群众真正关心的实质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涉及较少;审议各项报告时,发表一般性意见多,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少,审议意见质量不高。如此种种“不实”表现,难免使监督成为隔靴搔痒、表面文章。“不严”,就是监督整改时“宽、松、软”还不同程度存在,整改要求失之于“宽”,工作督促失之于“松”,问责处理失之于“软”,没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为标杆,对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让失职失责者红脸出汗,而是搞一团和气,国家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被淡化。如以建议代替批评、以希望代替问责的现象还很普遍;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鲜有运用,成为“沉睡的权力”,监督的惩戒警醒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重视不够,文来文往多,例行公事气息浓,存在会后松劲泄气的情况,即便出现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的情形,也很少采取问责和处罚手段。人大监督因此也就难以对厉行法治、推动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不准”“不实”“不严”是问题的表象,究其原因,首先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没有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不是把监督视为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国家行为,而是错误地看作与“一府两院”唱“对台戏”,怕这怕那、缩手缩脚,工作动力不强。其次是监督机制还不完善,议题筛选、刚性手段应用、跟踪督查、成果评估等环节缺乏有效的机制支撑,影响了监督的力度。再次是监督能力不匹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工作班子参谋助手作用不到位,社会力量的引入还停留在低水平上,都掣肘了监督的有效性。转岗到人大工作前,我在政府部门工作,作为被监督者有这样的感受:监督开始前,部门如临大敌,紧张准备;监督结束后,发现不痛不痒,不过如此。正是因为监督中存在的“不准”“不实”“不严”,直接削弱了人大监督的作用,拉低了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的评价。以增强实效为核心全面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必须切实解决监督什么、怎样从严从实监督、靠谁监督这些关键问题。二、找准重点,使人大监督与党的主张、人民愿望同心同向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监督什么,栗战书委员长说得十分明白,就是要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要深入研究党中央的要求是什么,实践需要什么,人民群众期盼什么,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当前,就是要把握XX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突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重要指示精神,突出XX发展阶段性目标任务,突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XX”新XX作出应有贡献。一是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推动中央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在我省全面落实,是地方人大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中的重大规划实施和重要项目推进情况,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以人大监督的实际成效确保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在XX贯彻落实,保证各项重大战略实施不走样。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生态环保、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议题作为工作重点,找准了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落实必将起到积极作用。二是把监督重点放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持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向。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提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省委对全市六个方面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就狠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攻坚、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提出要求。人大监督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在推动科技创新、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进区域一体化、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重大议题上选好题、选准题,精准发力、持续监督,推动省委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XX市人大常委会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影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开展对财经局、经信委、行政审批局等10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突出对被评部门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列出问题清单,登门交办问题,督促政府及其部门转变发展理念。邳州市人大把城乡公共空间治理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就此作出决议并持续跟踪监督,成为撬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点,有力助推了县域经济发展,拓展了城乡建设空间,营造了良好生态环境,创新了社会治理格局。这些举措,都为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也使人大监督有为有位。三是把监督重点放在保障改善民生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不是一句空话,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人大监督工作中。调研中,不少同志都谈到,要通过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反映包括信访提出的意见、调研了解到的线索为基础,深入查找、紧紧盯住那些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呼声强烈的教育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食药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和对“山青水绿天蓝”热切期盼,以强力的监督手段,推动政府解决问题,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换届后,XX市人大常委会首个专题询问选择了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仅推动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也有力推进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点赞。这些范例启示我们,要多从百姓视角查找民生“痛点”“堵点”,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忧心的事项,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四是把监督重点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人大监督的应有之义。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克难阶段,人大监督要瞄准这一难点,推动改革积极稳妥实施。还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执行难”等问题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运行过程中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行为,保证司法权力依法运行,维护司法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XX县人大常委会紧盯法院“执行难”这个难点,制订出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围绕决定的贯彻落实开展了听取专项工作汇报、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一系列活动,持续跟踪监督,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对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刚刚启动,我们要积极研究、认真准备,适时实施。三、深察实督,使人大监督凸显法律权威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树立监督工作权威,就是要不忘初心、秉持公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查清症结,敢于动真碰硬,推动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样人大监督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起来。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人大的性质、地位决定了监督调研更需挑刺、较真的劲头,更需善用“放大镜”“探照灯”来查找、评判、分析问题。对监督者来说,找不出问题本身就是问题。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围绕监督议题,多渠道组织代表委员沉下身子,深入基层实际,既到相关部门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讨论,又重视实地考察、同步暗访、随机抽查、网络调查,把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堵点查出来,把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弄清楚,把人民群众的强烈诉求问明白,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底数、讲话有底气,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专利法和省专利条例执法检查中,采取直接检查、委托检查、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数据分析、个案解剖、共性问题归纳相结合,历史纵向比较、区域横向比较相结合开展调研检查,问题抓得实、点得准,充分反映了我省专利质量总体偏低的现状和专利保护面临的挑战,使人警醒、催人奋进,对相关方面触动很大,也得到了各方好评。二是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栗战书委员长强调要依法严格监督,就是要直面问题、坚持原则,以法治思维来开展监督工作。要切实防止把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一般化行政化、把违法行为视为一般性工作失误,切实防止对问题遮遮掩掩、语焉不详,甚至碍于情面“放水、粉饰、打埋伏”,切实防止脱离法律条文泛泛空谈,做样子、走过场。审议工作报告时要提倡讲真话讲实话,多提批评性建议性意见;开展专题询问要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对重点问题加强追问、跟进监督;执法检查报告要以讲问题为主,至少1/2篇幅聚焦在查找不足上,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的作用。追究问题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有穷追不舍的精神,不弄清不收兵,不解决不撒手。三是依靠人民群策群力。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要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使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需求转化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力量,成为无所不在的“天眼”。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公开,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审议、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将人大的审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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