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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沃尔玛:十字路口的中国工会陈佩华OrganizingWal-Mart:TheChineseTradeUnionataCrossroadsPostedatJapanFocusonSeptember8,2006素以“毫无用处”著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这一次居然让人大跌眼镜。它向沃尔玛叫板,在短短的4周内就在沃尔玛(中国)的22家购物中心成功地建立了基层工会。中国媒体、美国各大报和“中国劳工通讯”都对此作了大量报道1。“中国劳工通讯”是一家基于香港的非政府组织,其负责人是在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中以工人自治联合会领袖而崭露头角的韩东方。笔者下面应《聚焦日本》之邀对全总的行动以及“中国劳工通讯”相关报道的意义进行探讨。首先需要对“中国劳工通讯”的观点作些背景介绍。韩东方与其他许多人一样曾被捕入狱,后来在国际压力下获释,流亡到美国。10多年前他到香港创办了“中国劳工通讯”,举起了中国唯一的自治工会的大旗。他以这种身份出席每年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劳工组织大会,在会上和其他各种场合指责全总只不过是中共的工具。他不断地批评全总的软弱无力、垄断地位和对中国工运的压制,呼吁国际劳工组织不要与全总打交道。尽管冷战已经结束,与中国政府交往对“自由”世界来说已经不成其为问题,但在国际劳工界,是否与全总打交道仍然是一大雷区。国际工会在此问题上分为2个阵营:一部分人支持“中国劳工通讯”的立场,拒绝承认全总;另一部分人则愿意与全总接触,希望籍此来促成全总的转型。我们应该在这一背景下解读“中国劳工组织”对中国沃尔玛工会现象的立场。作为高举中国唯一的自治工会大旗的流亡组织,“中国劳工通讯”的一成不变的立场就是认为全总永远是一成不变的。“中国劳工组织”在报道全总在沃尔玛建立工会的努力时,其字里行间都体现了这一立场。然而笔者对此却有不同看法。沃尔玛工会事件中难道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吗?全总难道是恒古不变的古代恐龙吗?或者,在全总内部,难道就不可能出现要求变革的改革派吗?通过综合分析中国报刊上的约30篇有关报道----其中有些是同情全总的,有些是抱怀疑态度的,还有一些是同情资方和沃尔玛的,我认为这一事件值得更加深入的探讨,而“中国劳工通讯”的报道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远不够。根据中文报刊的文章,全总拿沃尔玛开刀显然是试图做它自50年代初以来就力所难及的事情:组建基层工会。最早的几个沃尔玛基层工会脱颖而出的故事很引人入胜,也有助于我们洞察这一新现象。从中文报刊描叙的各种有趣细节,可以看出全总或者至少是一些地方工会正力求变革的迹象。至于这种变革能够走多远,我们将拭目以待。这里还需说明的是,中国今天的报刊并不完全是由政府控制的。各报刊自主地报道他们认为具有新闻价值的题材。调查报告的质量已显著提高。3年多来,媒体一直密切地追踪着全总和沃尔玛之间的角力,影响着公共舆论。至少有些记者发出下列疑问:为什么我们中国2人要向这个商业巨头低头?为什么它可以到中国来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公然对抗这块土地上的法律?自上而下建立工会沃尔玛本来以为它在中国也可以使用它在世界其他地方使用的那些对抗工会的伎俩,然而这一次它却打错了算盘。如果沃尔玛也和它的主要竞争对手,欧洲的零售巨头家乐福一样,允许全总在其总店建立工会,这些工会是不会与管理层分庭抗礼的。这一过程将与全总在其他外资企业建立工会的过程没什么两样----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地区工会在组建企业工会时将寻求管理方的同意与合作。双方达成协议之后,管理方将与地方工会一起共同指定一名中方中层干部担任工会主席,不需要进行工会选举。然后才向职工宣布新工会的成立,有时甚至根本不宣布这一消息。在广东省,这种工会主席被很奇怪地称为中方经理,尽管他(她)在企业中的实际职位只不过是个中层管理人员。这意味着工会主席不仅没有实权,而且要受制于管理方。这种“工会”甚至往往不能履行国有企业工会的传统福利职能,比如组织娱乐活动、节假日时分发物资、探访伤病职工等广受欢迎的事情,显然更无法从事集体谈判或其他应属于工会职责的行动。2尽管这种所谓的工会毫不碍事,许多外资企业仍然不愿意在其工厂成立工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根据法律,管理方必须拿出相当于工资总额的2%用作工会的活动经费。这笔钱一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其余部分用于组织职工活动。另一个原因是,无论工会如何俯首听命,最好还是不要有任何有可能代表工人的渠道。在过去的10多年里,尽管全总年复一年地下达建立外企工会的指标,但如果外资企业不愿合作,地方工会也就不了了之。地方工会受地方政府的影响,它们也常常担心会把外资吓走。但是在过去的10多年里,随着国营企业数目的下降,全总的工会会员人数也不断下滑。工会领导人还一直被中国已经变成一个大血汗工厂这一形象所困扰。从1999年开始,全总决心要在外资企业中发展会员。约3年前,全总追随全球性的反对沃尔玛的浪潮,专门挑选了沃尔玛这只引人注目的、最大的出头鸟3:如果能够迫使沃尔玛就范,中国境内其他拒绝建立工会的外资企业将不得不步其后尘。当沃尔玛按它在其他地方的常规拒绝全总进入其商店以后,全总采取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措施。公开威胁要把一家外资企业因违反工会法阻挠建立工会而告上法庭,这在全总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沃尔玛狡辩说加入工会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因此建立工会需要员工的申请。4全总从未从事过组织基层职工的工作。到职工中间去鼓动他们成立工会而不是祈求管理方的许可,对全总的工会官员们来说完全是件新鲜事。这种局面使得全总变得茫然失措。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全总仍然想争取管理方的合作,自上而下地建立工会。例如,南京市工会的工作人员在2年时间内去沃尔玛总店达26次,但却连经理都没见到。在其他城市这种羞辱的经历也是屡见不鲜。5在沃尔玛自下而上组建工会后来,全总终于意识到需要让沃尔玛的职工站出来申请成立工会。但要做到这一点,必3须借助于发动、组织基层群众的技巧。尽管这是世界各地工会运动广泛采用的“正常”方法,全总对此却一窍不通。就象其他地方的工会经常会面临满怀敌意的管理方一样---美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全总也被迫瞒着沃尔玛管理层秘密地进行这一工作。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为了增强沃尔玛员工的工会意识,地方工会干部在下班时间和远离沃尔玛大楼的地方与他们接触,给他们散发有关材料,向他们宣传成立工会的好处。按工会法要求,申请成立工会需要至少25人签名。福建省一个地方工会在得到足够的签名后,于7月29日出人意料地宣布在当地的沃尔玛分店成立了首家工会组织。6在1周内相继成立的5个最早的沃尔玛工会都是通过发动基层职工建立起来的。7在8月16号沃尔玛高层与全总签署备忘录承认沃尔玛店内成立的工会。好几家中文报纸详细报道了首家沃尔玛工会于7月29日在福建泉州市晋江店诞生的经过。8肉类包装部的29岁的职工柯云龙和他的2个同事想在他们工作的沃尔玛分店建立工会,因此他们到当地的工会去咨询有关程序。当地工会为此专门设立了工作小组与柯云龙等人进行沟通。在当地工会的“指导”下(这是工会法中的用语),柯云龙和其他工会积极分子一起发动职工,并于7月28日半夜11时到凌晨3时开会成立了工会筹备委员会。会议地点在晋江区工会的大楼内,离沃尔玛分店不到100米。为了让夜班和白班的职工都能参加会议,会议时间不得不安排在半夜。这种非同寻常的时间安排和秘密开会对全总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会议选出了7名工会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柯云龙为工会主席。为了表示他们的决心和认真,30名职工还在申请表上按下了手印,这种做法就象是旧社会的秘密帮会的宣誓仪式一样。早晨6:30分他们正式宣布工会的诞生,并在“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旗帜下高唱国际歌。柯云龙充满激情地发表了就职演说:“历史上所有的年轻人都有理想。能够成为第一家沃尔玛工会的成员是我们生命中最有意义的成就。我们将永远珍惜这一记忆。”9全总后来宣称这是中国工运史的“历史性突破”。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沃尔玛工会纷纷宣布成立。在晋江店工会稍后不久成立的另外3个工会都具有相似的特点:都是半夜秘密开会;都让沃尔玛大吃一惊。各地工会的迅速涌现,说明可能在首家工会成立之前,全总就已经把这件事当作全国性的项目在抓。沃尔玛一得知其商店成立了工会的消息就迅速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抵制活动。据中国报刊报道,沃尔玛召开大会警告说,如有人加入工会,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沃尔玛还宣称不会支付相当于工资总额2%的工会活动费。沃尔玛还试图破坏全总的信誉,指责全总收买工人加入工会,并说其职工加入工会并非出于自愿,因此违反了中国的工会法。10但一个星期以后,沃尔玛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向全总伸出了橄榄枝。表示愿与全总合作,建构“和谐”社会。沃尔玛高层人士主动拜访泉州市总工会,与泉州市总工会曾负责晋江店工会成立工作的副主席傅富荣进行了会谈。傅富荣对媒体称会谈是诚恳的,但双方仍有分歧。他承认很多人怀疑新工会组织能起任何作用,但强调说当务之急是“呵护”新生的工会组织。11在中文媒体的报道中看不到任何全总或地方工会官员曾提及集体谈判或其他改善工作条件或提高工人工资的举措。相反,被引述的都是诸如“合作”、“和管理层一起”、“不搞对抗”、“双赢局面”等词句。全总还是继续强调其“中国特色的工会”的立场,在一再许诺在维护之职工权益的同时,还套用中国政府为防止社会动荡所使用的那套成词滥4调,表示要与管理层共建“和谐”社会。12签署协定8月16日沃尔玛中国的高层人士与全总官员在广州进行了会谈并签署了一份5点备忘录。根据我对该文件的解读,总的来说,全总是赢家,但其中对筹备组人员结构的规定可能算是沃尔玛扳回了一分。筹备组必须由管理方、地方工会和员工等3方组成,虽然其中管理人员不得超过20%,而且不得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筹备组的构成显然会对工会的倾向性具有关键性的影响,但全总似乎对它能控制局面颇具自信。非常有意义的是,工会委员、主席、副主席都是由差额选举产生。高层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加入工会。上级工会官员可以进入商店向职工宣传有关工会和职工权利的法规,提供培训和发展会员。但是备忘录的最后一点的涵义似乎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沃尔玛各分店工会支持分店行政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经营任务,与分店行政平等合作,相互支持,共谋企业和谐发展。13这可以理解为全总的退让,但强调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和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也可能实际上对工会有利。要想这一协定真正有利于工人,各级工会必须认真履行其职责并有足够的实力面对沃尔玛。但是,如果说过去的经验能够给我们提供借鉴的话,那么很可能出现的情形是:地方工会缺乏足够的意愿,沃尔玛工会缺乏足够的力量去面对沃尔玛的抵制工会政策。如前所述,在过去,很多地方工会因为受制于地方政府而态度消极。如果职工能够利用提供给他们的选举机会,把真正代表他们利益的人选进工会委员会,当然是最好结果(也许可能性极低)。但最初的一些工会都是从基层产生的,这让我们有理由对此寄予一些希望。备忘录签署以后,各沃尔玛分店纷纷成立了工会,但其成立的方式却与最早的那些工会完全不同。地方工会官员再也不需要秘密地接触职工,说服他们去签名递交申请;工会成立典礼再也不用深更半夜到地方工会的办公室举行,而是可以登堂入室,利用工作时间在沃尔玛商店里举行;在有些地方,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得到几百个签名;有一个新工会刚成立其会员人数就已经占了职工总数的70%。中国报纸说这些工会都进行了民主选举,但却缺乏对选举过程的详细报道。成立工会是基层职工的自发行动吗?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候选人是否是由上级工会挑选的?如果是,选择标准是什么?沃尔玛管理层是否在幕后操纵这一挑选过程?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得而知。14在未来的几个月里,又有30多个沃尔玛工会即将成立。15如再次采用自上而下的模式,则被沃尔玛管理层操纵或控制的机会很大。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工会是否有意愿和能力去培养能起骨干作用的工会积极分子,以及能否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十字路口的中国工会可以预期,与沃尔玛签署的备忘录将
本文标题:组织沃尔玛十字路口的中国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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