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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在全国中小学校春季开学之际,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学校安全工作经验,部署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非常及时、十分必要。下面,我结合公安机关职责任务,讲四点意见。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校园安全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各地将校园安保工作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水平,实现了涉校刑事案件六年连降。二是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排查整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25万余处,及时发现、预防、制止了一批可能侵害师生安全的隐患苗头。三是校园安全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公安部与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连续7年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各地公安、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月度会商研判、季度通报、联合专项整治、重点督导检查、联动应急处置、长效保障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学生数量众多、自我防范能力较弱,极易成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个人极端犯罪的侵害目标,校园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去年以来,陕西、上海、重庆、辽宁、北京、江西等地接连发生伤害学生儿童的恶性案件,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一些地方基础工作不扎实、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打击整治不得力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王沪宁和孙春兰、郭声琨、赵克志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警校联动,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控网。各地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大任务、摆上突出位置,以过硬的决心、过硬的作风,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为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进一步抓住关键环节,着力防范消除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当前,各地中小学已陆续开学。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紧盯影响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集中开展一次查隐患、防风险、护安全专项行动。一要坚决遏制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反弹风险。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整治。要深入校园周边社区、乡村、单位、群众,全面排查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社会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纳入管控视线,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源头矛盾化解,严防发生针对师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事件。二要坚决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逐一检查校园“三防”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坚决把问题隐患排查清楚、整改到位。要针对去年以来涉校园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突出的情况,重点加强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治安管控,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大警力投放,做好民警定点执勤和武装巡逻,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校园周边安全。三要坚决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管理设施,积极探索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对校园周边道路实行临时限制车辆通行等措施,保障学生出入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构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校园安全是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目标。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政法、教育等部门,统筹加强校园内部防控与周边防控、专业防控与社会防控,努力构建措施严密、科学有效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内部防控网络。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落实内部治安保卫主体责任,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达标工作。特别要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力度,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在年内将城市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装置全部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或报警平台。二要健全完善校园周边防控网络。要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强化校园周边技防手段建设,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切实掌握校园周边治安防控的主动权。要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预警模型,逐步实现校园风险隐患智能感知、即时响应、及时预警。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加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推动建立由民警牵头,保安、家长、教师、志愿者等参与的平安守护小组,开展巡逻守护,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三要健全完善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定期通报校园及周边安全形势,形成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定期梳理、定期研究、定期总结的常态工作机制。要按照“三同步”原则,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能够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危害。四、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经过多年努力,校园安全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已基本清晰明确,但在工作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今年1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对“4·27”恶性伤害学生案件的案发地陕西米脂三中,以及邻近的米脂中学、米脂二中的校园安保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前期存在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将相关情况通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引以为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一是落实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将校园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把各项工作要求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层层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校园安保工作能力和水平。二要强化协调联动。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强化与政法、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会商研究涉及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的工作局面。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要会同教育督导部门紧紧围绕学校“三防”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食品卫生安全、校车管理以及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联合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严肃倒查问责。同志们,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儿童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把校园安全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本文标题:在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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